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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供电公司违规集资建房 承认“定向开发”

2012-04-23 11:49:48 编辑:林峰  来源: 中国建筑新闻网 浏览次数:0

2006年8月14日,国家三部委下发196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可河南濮阳市供电公司却从2009年开始,违规集资建设“静和苑”小区,美其名曰“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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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供电公司违规集资建设的“静和苑”小区,在国家加快保障性住房步伐的当下,丑闻当为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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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发布的濮阳电业局新生活小区又名“静和苑”,房屋类型“集资房”。

2006年8月14日,国家三部委下发196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可河南濮阳市供电公司却从2009年开始,违规集资建设“静和苑”小区,美其名曰“团购”。其中单套最大面积170平米左右,更令公众诧异的是,“售楼中心”竟设在供电公司内部。

“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地下双层停车场,封闭式停车库,双气,电梯,供电公司内部免费的物业管理,楼盘升值潜力巨大。”濮阳市供电公司一内部职工向记者宣称。

而这位职工描述的楼盘,正是濮阳市供电公司新生活小区,名曰“静和苑”。

据悉,该项目由河南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地产)濮阳分公司开发,位于濮阳市北,绿城路南,历山路东,京开大道以西,占地85500平方米,共19栋高层住宅,2009年取得土地使用证。

在现场,记者观察到,小区内没有任何工程简介,楼高14层至26层不等,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当下只剩少量工人在贴隔热材料,庞大的建筑群于周边建筑中显的格外突出。

售楼设在供电公司后勤部?

看着自己在濮阳“静和苑”小区买的房子,付冰冰(化名)仍然喜悲交加。

喜的是终于熬上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悲的是购买的为濮阳供电公司集资房。

“买的时候不清楚,后来看新闻才知道国家早就不让建这样的房子了,即使建起来也属于违规、违法!”付冰冰告诉记者。

付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2010年陕西省质监局因集资建房被中央电视台《焦点房谈》曝光,引发社会哗然;2011年安徽省电力公司也是因此,走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但付至今仍心存侥幸“那么多人买,吃亏也不是我一个。”

3月中旬,记者赶赴该小区现场,附近一五金店老板表示“这个楼盘没有售楼中心,是供电公司的集资房。”

对方并强调“此处的房子相当好,他们内部职工住的,质量都很有保证,还装着中央空调,如果认识里面领导就可以买到,而且能便宜不少,西边是他们将来的办公区,仅一路之隔。”

在店老板指引下,记者看到在该楼盘西侧用围墙圈起了一大块空地,周边墙上则都刷有濮阳电力公司的广告。

随后,媒体以购房者身份拨通了龙源地产郑州总部电话,提出想要了解一“静和苑”楼盘详情,对方表示“想咨询该项目就打供电公司后勤部的电话”。

龙源地产并提供两部电话“0393-8906015、8906114”。

一个名额能卖十几万

“‘静和苑’是我们单位集资房,在没建之前公司就收了每户20万预付款,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供电公司职工,每人都可以有一个名额。”据濮阳市供电公司人士透露。

“房子允许对外卖,当时一个名额都能卖十几万,现在好多买房职工都转手卖出去了,就是不能办按揭,必须一次性付清,房产证还没办,办的时候直接可以弄在购房者名下!”上述人士还说。

“有的领导都买了好几套,以前老领导也有份,听说是现任领导送的”。

“这是典型的集资建房,未建房先集资,倒卖名额,变相搞福利分房。”某地产投资人士回应道。

另据内部职工介绍,“‘静和苑’楼盘户型,最小的超过130平米,大部分为170平米,还有复式,质量超级好,硬件豪华,在濮阳算是高档住宅了”。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第六章“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明确指出“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而濮阳市供电公司‘静和苑’小区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

那么该公司如何逾越“无自有土地、非企业、困难户”的红线?“违规操纵土地,找一家企业进行开发,然后供电公司背后操纵!”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这样的集资建房,实际上侵占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为小团体谋私利!”有媒体并曾列出集资建房的五条罪状。

“一、开历史倒车;二、打击开发商;三、增加银行风险;四、挫败官员的工作积极性;五、破坏社会和谐。”

按职务高低分配

据记者调查,负责建设濮阳供电公司集资房的龙源地产,是经河南省建设厅批准的具有国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在该公司开发的楼盘里,记者发现多服务于河南电力行业,其办公地址竟设在河南省电力培训中心院内。

龙源地产并从2002年开始,连续4年被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省电力工会评为“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多种经营先进单位。”

“一定是省电力公司支持下的企业,甚至有关领导在里面入有股份,这种既当国企,又挤占私企的行为应该被尽快制止。”某媒体评论人士分析。

而龙源房地产濮阳分公司于2004年成立,注册编号为410993000014555,法定代表人刘耀忠。而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媒体通过多方努力,仍未果。

就在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濮阳市供电公司又有职工爆料称“单位领导说分配房子的统计表不慎丢失了,得推翻原先方案,按职位高低进行来定”。

目前“静和苑”小区被外界称为“四不像”,说是商品房政府单位不能当开发商;叫经济适用房,按照有关规定170多平米一套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的。

“2010年时候一个名叫王东升的与名叫胡玉海和杨保国的,制造了这个小区空调采购招标黑幕,王在牛学理关照下,废除低价标,堂而皇之的以标价5831万元价格高价中标,榨取国家500-1000万元资产。”知情人再次爆料。而此投诉也曾出现在百度贴吧,后被删除。

“建设如此豪华的小区,仅凭职工集资是远远不够的,超出以外资金从何而来?”有公众发出质疑。“而且对外销售房屋的利润又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预防处处长赵武安2011年12月中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继续稳坐职务犯罪的‘头把交椅’。”

那么濮阳市供电公司违规集资建房事件到底真相几何?

当事单位承认“定向开发”

3月19日,濮阳市供电公司以书面形式对媒体回应了前述疑点。

对方称“濮阳供电公司不存在违规集资建房现象。”“‘静和苑’小区,实为河南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用地资格并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由购房人自行组织成立民间组织业主团购委员会,委托河南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进行定向开发出售,程序合规,符合政策,不属违规集资建房。”

而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第六条明确指出,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 等方式变相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濮阳市供电公司还称“购房人选房是业主团购委员会按照团购委制定选房程序公开进行的,分别采取摇号、抓阄方式,公平公开,根本不存在按职务高低分配现象。选房纯属业主团购委员会行为,和濮阳供电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供电公司也根本没有后勤部这一部门。”

但公司方面并未提供业主团购委员会的委员名单;而“供电公司后勤部”一说为龙源房地产总部告知;“按领导职务高低分配”是其内部员工透露。

至于“20万集资款”与“倒卖名额”事件,濮阳市供电公司并无做出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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