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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牙城镇镇长林亚雇佣黑社会殴打上访村民致轻伤

2012-04-01 17:34:17 编辑:林峰  来源: 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0

日前,本网接到福建省霞浦县牙城镇斗门村村民反应称,福建省霞浦县牙城镇斗门、梅花、一层、牙城、前街等五个行政村灌溉水田1166亩,于2007年5月份以来被牙城镇政府强征

中国市长网讯 日前,本网接到福建省霞浦县牙城镇斗门村村民反应称,福建省霞浦县牙城镇斗门、梅花、一层、牙城、前街等五个行政村灌溉水田1166亩,于2007年5月份以来被牙城镇政府强征,引进浙江省温州市潘长华等48家不锈钢污染企业办工业园区。“当局征地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福建省人民政府分别于2008年1月16日和2008年4月28日下发的“闽政文【2008】17号”、“闽政文【2008】98号”、“闽政地【2009】295号”,三个征地批复面积总共只839.8875亩,比牙城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中的说法少了326.1125亩,显然牙城镇政府属于土地管理中严格禁止的未批先占和拆分审批。

一、牙城镇政府强征一级良田1166亩、获利1.9239亿元、截留923户村民征地补偿费1632.4万元

牙城斗门洋1967年围塘造田1500多亩,1977年建造东沃水库灌溉牙城斗门洋和牙城上洋,根据国家农业部门规定,斗门洋系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属灌溉水田,斗门洋当年可播双季,年产值稻谷1000公斤,价值2600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5】592号)文规定,为了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斗门洋属灌溉水田,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按耕地年产值的25倍合并计算,每亩应补偿4万元,青苗补偿按耕地年产值的一倍补偿。

福建省人民政府2005年12月16日发出(闽政文【2005】592号)全省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山垅田、水浇地、旱地、菜地下同)年产值划分为五等:一等每亩1600元,二等每亩1500元、三等每亩1400元、四等每亩1200元、五等每亩1000元,(其中耕地包括灌溉水田为一等年产值1600×25=4万元/亩),青苗补偿费按耕地年产值的一倍补偿。牙城镇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方案》中,将一等水田调整为第五等旱地,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然后又将建设用地作为商业用地每亩16.5万元出售,1166亩共牟取暴利1.9239亿元,(每亩被牙城镇政府截留1.4万元×1166=1632.4万元)共截留923户村民征地补偿款1632.4万元。斗门洋1166亩灌溉水田怎么就变成法定的最低征地补偿标准为年产值1000元/亩的26倍呢?即2.6万元/亩。那么青苗补偿费3000元,牙城镇政府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呀?牙城镇政府擅自将1166亩灌溉水田调整为第五等旱地的补偿,这明显违反福建省(闽政文【2005】592号)文规定;为此,要求宁德市人民政府责令霞浦县人民政府亟待纠正,依法依规按灌溉水田每亩4万元,重新再签订补偿协议补还923户村民征地补偿费不足问题。

二、根据目前多方了解牙城镇人民政府并不是聘请北京时代科安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安、而牙城镇党委副书记温文雄和镇长林亚雇佣河北省承德县肖青林黑社会团伙殴打上访村民两次致轻伤

村民王可友因征地补偿费太低不愿意在协议上签字,2008年5月28日晚窗户被人用石头砸个洞,人差点被砸死,29日凌晨房子又被人用火烧毁;到11点牙城村王可慰、张振龙找王可友签协议,说协议签了,房子被烧赔偿你,王可友报警至今一直没有调查处理。

受失地村民委托,代表全村进京上访的郑鸿良、林仁姜、黄朝镇等11人,2008年12月16日凌晨一点,“当时截访人员是当地公安部门和温文雄”,而温文雄还雇佣黑社会老大肖青林等手下10多人,在丰台区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院内大客车上,温文雄叫黑社会人员抢郑鸿良等上访群众手机和身份证,郑鸿良拒绝提供手机和身份证,温文雄又叫黑社会人员使用宽厚的皮带对折殴打郑鸿良等,导致郑鸿良右手第五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残疾人黄朝镇等人也遭受殴打致伤,并被押回霞浦县公安局,雷阿董、林仁姜等被拘留。郑鸿良等向丰台区马家楼派出所报警后,牙城镇政府领导害怕,于2009年4月18日赔偿给郑鸿良医疗费5万元。我们认为不但要赔钱,而且还要追究温文雄、肖青林等人的刑事责任。对于牙城镇政府共花了80多万元雇佣黑社会肖青林截访,实际上没那么多,部分的钱是霞浦县和牙城镇领导去北京和天津等地吃喝玩乐的费用。

因土地补偿尚未到位,郑鸿良等10人其次进京上访,于2009年10月21日22点许,镇长林亚与宁德驻京办联合雇佣黑老大肖青林等手下30多人,在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院外,黑社会人员故意以车子前面坐位不让上访村民乘坐为借口挑起事端,随即黑老大肖青林组织手下人员先动手持棍殴打郑鸿良等上访群众,导致郑鸿良左内外踝骨折、头皮裂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10级伤残。刘元忠鼻骨骨折,残疾人黄朝镇,头皮裂伤、眼部血肿,林仁姜等4人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林善玲等也遭受不同程度殴打致伤,当时,林仁姜等报警丰台区玉泉营派出所,郑鸿良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帮助下也已将本宗案件的黑老大肖青林扭送受案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郑鸿良多次请求对肖青林立案审查,采取强制措施,追究肖青林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但未果。从2009年10月21日案发至今已2年多,公安机关还未对肖青林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肖青林仍逍遥法外。

2010年6月3日肖青林在北京对郑鸿良说:“是你们郑德勇副县长和镇长林亚叫我们把你们教训一下,结果教训得太重了”,接着又跟郑鸿良说:“我跟你们无冤无仇,他们没叫我打你们,我打你们干嘛!”可见,上访村民郑鸿良等人被殴打致轻伤真正的幕后策划者和指挥者是郑德勇副县长。因此本案是肖青林和郑德勇、林亚、温文雄等人共同组织策划的案件,是一起共同组织犯罪行为,他们应当共同承担并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2010年11月26日,在玉泉营派出所调解时,黑老大肖青林与被害人郑鸿良签订《调解协议书》,“肖青林一次性赔偿郑鸿良医疗费及一切费用95000元”。随即镇长林亚便向郑鸿良要《调解协议书》原件复印,结果《调解协议书》原件被林亚骗走不还,足以说明镇长林亚与黑老大肖青林是团伙共同预谋作案共同犯罪行为,是有计划、有组织蓄意殴打进京上访郑鸿良等群众。

导致郑鸿良不但被打致轻伤,而且肖青林赔偿郑鸿良医疗费95000元至今没有兑现。目前犯罪嫌疑人肖青林逍遥法外,甚至还扬言不赔偿郑鸿良的一切损失,同时还放言“要与控告人

耗着”,达到既不赔偿,又不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鉴于肖青林等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又不悔罪赔偿的情形,请求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立案,加大力度,对肖青林和霞浦县郑德勇副县长、镇长林亚及温文雄等采取强制措施,打击犯罪,保护郑鸿良等村民的合法权益。

三、耕地开发工业园、800余亩耕地糟闲置

牙城镇政府强征耕地距今已经5年之久,但仍然有郑鸿良,郑纯权、郑纯妹、郑纯原、王可友、王长顺、王长久、王长团、王纯薛、郭成件、吴相留、吴相场、蒋传松、林苏香、林善玲、林挺妹等16户村民没有在征地协议上签字,到目前仍未得到任何赔偿。

当时按照规划该园区将会入驻49家不锈钢污染企业,可是土地被征到现在已经5年之久,至今竣工的企业只13家,入驻的企业只四分之一,投产的企业也只有6家。目前农民被强征的土地大面积闲置(800余亩)。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综上所述,为此,要求国土、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还百姓一个公道。

联系地址:

福建省霞浦县牙城镇斗门村乌岩头9号 邮 编:355102(村民代表签字和相关附件附后)郑鸿良:15859385526

请有关媒体能关注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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