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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街道办的“小产权房”经济

2012-04-16 02:42:00 编辑:林峰  来源: 影响力周刊 浏览次数:0

如不是微博引爆“拆迁办主任”佘德刚开“川R10333”豪车,或许没有人知道在靠“转移支付”过日子的川北贫困县阆中,有个叫“江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江南街道办”)的地方。

江南街道办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杜敏、规建办主任佘德刚掌握着奎星楼村“小产权房”的“生死”大权,而“执法”的又是一支号称“二锤帮”的拆迁队

如不是微博引爆“拆迁办主任”佘德刚开“川R10333”豪车,或许没有人知道在靠“转移支付”过日子的川北贫困县阆中,有个叫“江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江南街道办”)的地方。当然,更没人知道,这里的“小产权房”模式可以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媲美。

江南街道办书记宋波曾经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为自己开脱:形成今天的局面,都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问题,与我本人没有多大关系。

去年才出任江南街道办书记的宋波对该地肆虐发展的“小产权房”似乎没有多大作为,只是按部就班地把“书记职务”担任下去,倒是他的“左右二膀”:街道办副主任杜敏、规建办主任余德刚一直带领着“二锤帮”发力,上演了一幕幕拆迁闹剧。

“新农庄”为小产权埋下伏笔

江南街道办之前叫江南镇,与阆中城一江之隔。

“江南”曾经给这里的老百姓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基本农田示范区”的石碑现在依然存放在奎星楼村四社。上世纪80年代,这里曾经是水稻制种基地。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扩张,“阆中城”分成了三大块:保宁街道办、七里街道办、江南街道办。保宁街道办是阆中城的主城区,阆中古城的旅游是这里的拳头产业,七里街道办是阆中的“工业开发区”,这是阆中工业产业园的集中区。

而江南街道办是近两年才“打造”起来的,要在江南街道办这样的基本农田上建设阆中城的三分一,“以地生财”是地方政府的唯一出路。

2006年,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支农、富农政策出台之后,阆中市有关方面错误地将“新农村”理解为“新农庄”。

2006年3月24日,阆中市国土局《关于江南镇奎星楼村新农村建设用地的答复》载明:对本村村民在新村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自用住房,必须拆除旧房,新建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已收取的费用,责成一律清退。

奎星楼村是江南街道办办机关所在地,也是离阆中主城区最近的一个村,阆中对“新农村”建设的惠民政策没有任何建树,他们唯一想到的就是号召农民把“新农村”建设成“新农庄”。声称要把奎星楼村建成阆中的“城中村”、古城阆中的“后花园”。

有关分析人士认为,“新农庄”实际是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正当奎星楼村的农民大兴土木,按照地方政府的号召修建“新农庄”的时候,江南镇人民政府、奎星楼村委会也开始打起了土地的主意。据《影响力周刊》记者调查,2006年、2007年两年时间里,镇、村两级违法将多宗农民的集体土地当作商业用地出售。

在“新农庄”的建设过程中,镇、村两级与民争利,使奎星楼村的“土地交易”乱成了一锅粥。

阆中市委政府了解到奎星楼村的“土地问题”之后,及时给予了清理,镇、村两级原“出售”的土地一律收回,并对村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及时调整。

“新农村”建设的闹剧算是结束了,但村民修“新农庄”的热情依然在高涨,这也为奎星楼村的“小产权房经济”埋下了伏笔。

“以租代征”与民争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奎星楼村的土地逐步被纳入城市用地。2007年11月4日,阆中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出通告:“停止新农村建设,转为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使奎星楼村的土地不断增值,地价在一天天飙升。既然已经纳入城市建设,就应该按照国家的政策统征土地,并对农民做出安置和补偿。但阆中市人民政府、江南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扩张”的快轨上已到了不能“刹车”的地步。

新华社2006年9月5日就播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但阆中方面为了达到与民争利的目的,依然铤而走险,玩起了这样的伎俩。

所谓“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以租代征”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阆中方面“以租代征”拿走农民的土地,但并没有做出任何惠农的举措,而是斥巨资修建了落下闳大道(即市行政中心通往火车站的大道)、建江南办事处豪华办公楼。

根据2010年5月江南镇人民政府的《租地协议》载明,在这次大规模“以租代征”运动中,仅奎星楼村就“租”掉土地203亩(大部分为基本农田)。按照《租地协议》的“租金”计算,奎星楼村村民每年的租金收入不足800元。

江南街道办的“父母官”坐在豪华的办公楼里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宽敞的落下闳大道车水马龙,体现出了“现代都市”的气派。而村民除了每年享受不足800元的土地租金,就只剩下一些山坡地和在宅基地上修“小产权房”。

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阆中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2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该公告称:将对奎星楼等村的土地统征,但时至今日,村民都没有看到统征的迹象。

在阆中市人民政府发出《征收土地公告》之后,江南街道办曾决定将年满60岁的男性村民、年满55岁的女性村民的户口统一转为“非农户口”,户口挂靠在江南办事处南津关居委会,并从2012年1月开始享受国家社保。

据《影响力周刊》记者调查,这些村民已经于2011年12月就变成了“城市居民”,但低保承诺的钱一分也没有领到。

游走在“红黑”之间的“二锤帮”

宋波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间”,面对众多的基层矛盾,他于2011年出任江南街道办书记。一年过去了,矛盾依然存在,问题依旧。

再说,800元的土地租金肯定无法解决奎星楼村“失地农民”生存问题,于是,修“小产权房”获利成为村民生存的唯一出路。

国家命令禁止“小产权房”建设,但自知理亏的的江南街道办面对猛于虎的“小产权房”没有任何作为。

据调查,奎星楼村90%以上的村民都在自家的宅基地(或住房原址)修建了八套以上的“小产权房”,且大部分已经出售,有些“关系硬”的村民甚至达到24套。“小产权房”在奎星楼村已经成为一种生态。

江南街道办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杜敏、规建办主任佘德刚掌握着奎星楼村“小产权房”的“生死”大权,而“执法”的又是一支号称“二锤帮”的拆迁队。

“二锤帮”是当地老百姓给的“雅号”,由杜敏、佘德刚直接领导。“二锤帮”的成员主要由社会无业人员、劳释人员组成,只要杜敏、佘德刚一声令下,“二锤帮”就带着他们的“执法”工具“二锤”,到所指定修房地敲上几锤。“执法”完毕,被执法户主一般要给予2000以上的“拆迁费”,另加上每人一包20-50元的香烟、一瓶矿泉水。

据村民介绍,如果烟给得高档,笑脸迎接“二锤帮”,这些“执法人员”就会少敲几锤,否则就会“加重处罚”,多敲几锤。

“二锤帮”隔三岔五就“执法”,但只要“二锤帮”一离开,村民继续修建。就这样,奎星楼村的“小产权房”经济已经形成了规模,“二锤帮”也就在这样的生态下过着悠哉乐哉的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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