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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青冈县一居民棚改回迁房 无窗无烟道2年无法入户

2011-09-01 11:58:05 编辑:林凡建  来源: 东北网 浏览次数:0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青冈镇居民范清海,2009年3月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参与了该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再就业场小区的动迁,同年9月房屋建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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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清海至今住在租来的车库内。原来的小生意不能做了,现在靠开停在门外的橘红色三轮车为生。东北网记者 陈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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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清海新房一楼无窗户的原因是两楼之间有一狭长的一层建筑物。据范清海反映,他之前在当地规划部门咨询的时候得知,该处原系预留防火通道。东北网记者 陈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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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王姓女告诉记者,开发商是绥化的“人和”,“老总是人大的王贵仁”。东北网记者 陈静 摄


  东北网7月15日讯(记者 陈静)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青冈镇居民范清海,2009年3月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参与了该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再就业场小区的动迁,同年9月房屋建设完毕。时至今日,两年多过去了,面对问题重重的房屋,范清海一家一直没有入户,仍居住在租来的车库内。接到新闻线索后,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新房竣工2年不敢住 夫妻栖身简陋车库

  已逾五旬的范清海,在青冈县建设街靠出租餐具和车库供养2个女儿上大学。2009年3月31日,范清海与绥化市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青冈县再就业场项目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对范的有照营业面积169.4平方米,进行原址回迁。回迁房屋位置为小区11栋11号门市,其中包括1、2两层。双方还特别约定了楼梯安装等事宜。

  范清海告诉记者,2009年秋新房竣工,他和妻子兴冲冲的去看房时,惊讶的发现这套房子一楼没有窗户,不但多出来一个地下室,而且地下室入口和一楼的天花板上各有一个大洞,连一部楼梯都没有。夫妻二人在整套处于毛坯状态的房屋内,竟未发现烟道。

  范清海认为这套房子根本不宜居住,采光、上下楼、生火做饭等功能严重缺失。同时,他亲眼看见同小区朋友居住的房屋棚顶下沉,最后只能打钢梁应对等诸多问题。

  面对如此房屋,范清海不敢居住。时至今日,仍旧和妻子居住在一间租来的简陋车库里。原来的生意不能再做了,范清海仅能靠三轮拉脚赚取微薄收入供女儿读书。

  职能部门答复 新房有质保书 没设计楼梯、烟道

  为了能早日解决房屋问题,范清海多次向青冈县建设局、县政府等职能部门反映采光、楼梯、烟道等问题。

  记者在范清海提供的多份答复中看到,建设局等职能部门对上述问题的意见基本相同:11栋11门根本就没设计窗户和楼梯,一层也未设计烟道。因为是回迁房屋,不存在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关系。11栋不存在地基深度不足问题,其设计图纸上不存在的地下室责成开发商回填。另外,房屋具有工程质量保证书,进户时便可领取。具体事宜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调查 到底是谁开发了棚改工程

  (一)青冈县建设局:绥化市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慧英

  为了弄清11栋11门设计之初是否有窗户等问题,根据拆迁协议和青冈县建设局关于再就业场小区开发商资质的情况说明,11日9时33分许,记者和范清海一起来到绥化市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某楼盘售楼处的办公地点。

  在售楼处,该公司法人李慧英未在办公室。范清海随即拨打李的手机,李认为范的房子无采光、无楼梯不要紧,应去建设局看小区的验收许可证和设计图纸。既然能办房照,许可证肯定有。

  (二)李慧英:是张树林开发的,王贵仁、王绪飞有股份

  李慧英同时否认了自己是再就业场小区的实际开发商,称小区的开发商是张树林(音),她和张之间有挂靠协议,张对建筑质量、税收等负责。

  李慧英说,除张树林外,“另一开发者是‘人大的王贵仁’”,“王贵仁交工的时候,建设局也扣他保证金了”。还有一名叫“王绪飞”的开发商,是大连某银行的,小区的开发始终是王氏二人,他们有股份。李慧英还称她“对王贵仁和王绪飞并不信任,只对张树林说话,有质量问题就找他”。

  (三)张树林:质量问题找人大王贵仁

  随后,李慧英提供了张树林的手机电话,让范清海到位于军分区附近的某水利工程处找张。10时50分许,张树林单位的工作人员称张未在单位。范清海按照李慧英提供的电话,拨打了张树林电话。

  张树林在电话中听说是反映质量问题,不耐烦的让范清海记录一个电话号码,称“电话是人大王贵仁的,有质量问题就找他,他负责这块儿。”范随即拨打了该电话号码,但语音提示该号码已暂停服务。

  至此,范清海终于知道了小区的三位实际开发者到底是谁,他们既不是县建设局说的李慧英,也不是在他的以及他邻居们回迁协议上签章的王绪飞、李志博、佟利等人。

  为了验证李慧英、张树林对王贵仁身份的描述,11时45分许,记者在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一办公室内,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王贵仁系该单位行政科工作人员,其在单位电子通讯录上所留手机电话,与张树林提供的电话号码一致。

  12日中午,记者在青冈县建设街再就业场小区售楼处王姓中年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小区又名仁和小区,分2期,开发公司是绥化市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栋的门市都卖到将近6000一米了,公司比较可靠,老总是绥化市人大的王贵仁。即使在小区买了房子,也不会得到住宅质量保证书,五证都全能办下来房照就行了呗。仁和小区名为棚改工程,实际一点儿政策优惠都没沾到,房价已经很优惠了。

  据范清海介绍,该王姓中年女,与在他的回迁安置协议上代表人和公司签章的王绪新有亲属关系。小区售房由她一手包办。

  开发商无踪影 诸多质疑该问谁

  目前,虽经多方努力,在绥化和青冈之间来回奔波,但范清海仍未能与王贵仁、王绪飞就房屋问题的解决,进行直接对话。范清海对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房屋的现状提出了几点质疑:

  (1).根据《绥化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在内的房屋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的回迁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应进行初装修,不得建设毛坯房。厨房应设置洗菜盆、灶台,并预留排油烟机等设施位置,卫生间配置洗手盆、座便等洁具等。

  现实中,范清海已经入户的朋友们均无住宅质量保证书。而他至今未入户的回迁房内,非但不见政府文件中规定的种种建设标准的痕迹,反而连烟道、窗户、楼梯等基本入住条件都不具备。

  (2).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而从绥化市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李慧英处了解到的情况却是,再就业场小区系张树林借用其资质,与王贵仁、王绪飞合股开发。

  东北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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