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出台六年张家口六个部门竟不知道何为“业主”?
2012-04-26 13:43:01 编辑:mayormag 浏览次数:0河北张家口市高新区的茶榆云顶小区连续几年业主拒绝交费,物业公司实在撑不下去几年来换了5届物业公司。2012年1月5日在高新区马路东办事处和高新区建设局的一手操纵下,该小区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河北张家口市高新区的茶榆云顶小区连续几年业主拒绝交费,物业公司实在撑不下去几年来换了5届物业公司。2012年1月5日在高新区马路东办事处和高新区建设局的一手操纵下,该小区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选举结果:候选人名单中:
(1)“9人有5人不是业主”并参加了被选举。
(2)业委会“7人中有3人不具备业主”资格,也就是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进入了业委会。且新当选的这7人中多数拒交物业费,致使小区瘫痪。
这就是马路东办事处和区建设局一手操纵下的所谓选举?
打钩者均不是业主,9个候选人选7个,有5个不合格?那个叫杨巨龙的监票人就是这场闹剧的总导演(高新建设局建设局的物业科长)。
作为物业科长连谁是业主都搞不清就敢搞选举?
因选举的不合法在后来的业委会移交中自然就发生了纠纷,高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张涛大队长和马路东派出所不是实事求是做认真深入的调查,置第一届业主 委员会的质问不顾悍然下达通知,责令第一届业委会必须向第二届业委会移交相关文件及公章等,治安大队张队长一再声称,此次选举完全合法。当问他咋就合法了 时张队长竟说,办事处说合法就合法。张队长还当场建议:如果第一届业委会不移交公章第二届业委会再刻一枚由我们的治安大队来刻制。天啊,面对如此严重违反 选举条例的小区选举,身为治安大队大队长的张竟然说出如此法盲都不敢说的话?直至昨日下午记者联系马路东派出所田所长说起此事时,田所长还答复:往那儿发 表文章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权利我们无权干涉,但我们的通知书没错。
公安机关本应是守法模范和捍卫法律尊严的执行者,但对该小区如此严重违法的选举视而不见并下达此通知书,足见其法律意识是多么的淡薄?而决定此事的 竟是高新公安局的两名中层领导,这里我们就要问一句了:如此法律常识匮乏的人咋就当上了所长,大队长?如果按照这个决定书执行此小区咋能长治久安?
如果正常的选举后有人就是恶意拒移交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公安协助移交这是正常的,但现在该小区的选 举已严重违法,公安部门再下此通知书就是执法犯法的问题了。而作为高新区公安部门不问青红皂白出此通知就让人不明白了,再看看这个前后矛盾的通知;一会儿 是要移交,一会儿又是上法院,一会儿又是刻一枚公章。你究竟要说啥?其实此事从一开始公安就不该介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因前一届业主委员会提出选举违法 问题公安部门无法解决,建议双方走法院诉讼途径。
对此严重违法的选举看看张家口这六个部门的回答:
(1)市房管局物业科:谁是业主这可是个新话题啊,我们不知道。看来得好好学学物权法了。
(2)高新区信访局:还有业主一说,不大清楚。
(3)新区建设局:业主就是院内的居民。
(4)办事处:我们也不大懂业主就是小区的居民吧。
(5) 高新区公安局:办事处说合法就合法。
(6)社区:我们听建设局的,好像谁都能是业主只要在院内居住就行。
那么究竟谁是业主呢?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九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也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的人名就是业主。
采访中高新建设局同时还辩护:人家两口子谁当业主都行。
谈到移交一事,原业委会问:向谁移交,合法的向非法的移交?
采访中笔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还真不懂,看来我们得好好学习学习物权法!你既然不懂还赖在这个位置上干啥?物权法出台也好几年了,你为啥不去学习?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你既然不想谋其政为啥不回家去卖红薯?
六个部门难道真不懂业主二字的含义吗?错,他们都明白着呢,他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看看他们当年哭着喊着进来工作要编制时那个都不是本科以上学历?如此高的学历哪能不知道业主二字的含义?
他们的意图就是:
(1)糊弄老百姓。
(2)谁告状让谁当业委会成员息事宁人。
一旦有明白人出来说起此事他们就百般抵赖和狡辩。这就是这六个部门的手段!
这就是张家口政府养活的吃货?
殊不知这样一来,小区只能是越来越乱!
因为你的选举不合法,就是有一个人反对你你也得重选,这就是违法的代价!
这咋能打造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