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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涡阳一镇政府侵占农民口粮田 村民敢怒不敢言

2012-04-15 22:06:45 编辑:林峰  来源: 企业党建网 浏览次数:0

土地是群众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抛荒,群众心慌,群众的温饱就没有保障。几百亩耕地即将被镇政府开发吞噬,保护耕地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村民多次逐级反映至今都没有结果?地方国土部门职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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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建设完工的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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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

土地是群众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抛荒,群众心慌,群众的温饱就没有保障。几百亩耕地即将被镇政府开发吞噬,保护耕地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村民多次逐级反映至今都没有结果?地方国土部门职责何在?

村民反映

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4月5日,涡阳县西阳镇三里居委会村民向本网多次来电反映,他们村300百多亩基本良田被镇政府非法占用,没有任何批文、手续,打着“新农村”的旗号霸占老百姓的良田。

村民对记者说,村干部都是逐户的做工作,村民都不同意,每亩补偿600斤小麦和600斤玉米,村民认为一个镇政府现成的办公场所为何非要占老百姓的耕地再建办公楼,村民说,土地没了,以后老百姓还怎么生活!

一村民对记者诉说,他家两个儿子,儿子结婚都是租的房子,家里就几分地,没有宅基地,现在几分地还被镇政府占了去,以后还怎么活啊?

村民带领记者来到施工现场,村民说有几个西阳镇政府单位正在施工,有的一层都已建成,村民告诉记者,群众死活不让政府施工,村干部威胁村民,扬称“你们老百姓跟共产党对干,当年日本鬼子都被打跑了,国民党捌拾万大军都被赶到台湾了”。“胳膊拗不过大腿”。

村民告诉记者,镇里的财政所、派出所及政府都现成的办公楼大院不用,硬是侵占老百姓的口粮田。

2012年4月本网再次接到安徽涡阳县西阳镇三里居委会村民陆的反映:西阳镇政府为了建设新的办公大楼不惜牺牲农民的利益,抢占农民的耕地。4号上午,为了能让陆姓村民签协议,由镇长葛峰带领九个村镇干部在光天化日之下冲到陆村民的家中把陆村民痛打一顿。

4月5号,本网前往涡阳西阳镇见到了三里居委会村民陆师傅,据该居委会村民反映,西阳镇政府把原有的政府机关办公楼都卖掉,然后在三里居委会村民的三百多亩的耕地上重新建设新的漂亮的办公楼,对外简称向亳州市学习搞南部新区开发。

他们既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用地批复手续,只有三里居委会与每户村民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协议中只有规定了40年的使用年限而没有土地使用性质。西阳镇政府为了进一步非法侵占三里居委会小老庄的近40亩耕地,采取了非常手段,于4月4号上午由葛峰镇长带领9人前去小老庄陆师傅家“做工作”着行人有镇长葛峰、朱副镇长、计生办邓杰等,还有三里居委会支书葛新明、村主任王家川和计生专干张建华(女)等,他们进了陆师傅的家之后,村计生专干张建华就向陆师傅的脸上打了一巴掌,陆师傅夫妇站起来理论,张建华又拿起一块砖头砸向陆师傅的头部,陆师傅头当时就被砸了一个大包.

可怜的陆师傅为了自己的耕地不被西阳镇政府非法侵占,因为不同意就遭如此之祸啊!镇长葛峰还真厉害,竟然指使如此“巾帼英雄”动用武力镇压群众。到记者发稿时,打人者仍逍遥法外,更没有向陆师傅支付医药费。

政府回应

记者于2011年10月8日来到西阳镇政府,党委书记对记者说,没有侵占百姓的耕地。随后安排镇人大葛主席回答记者后立即离开了镇政府。

西阳镇人大葛主席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告诉记者,“那是我们西阳镇的“南部新区”,正在规划,那些都是预留建设用地,不存在侵占老百姓耕地的事情,正在征收,都按照政策正在搞,这些手续都在国土所。(东边)的那块地正在宣传,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征过来后作为政府的公益事业。

2012年4月5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涡阳县西阳镇人民政府,敲了党委书记办公室的门,没人。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告知书记镇长都去县里开会了,如果有事明天再来。

随后记者来到了三里居委会,一位李姓会计向记者介绍了西阳镇政府等占用三里居委会耕地的基本情况。

现在西阳镇政府是在学习亳州市南部新区搞新的西阳小城市城镇规划建设,这也是西阳镇的“南部新区”。你们刚才从那边现场过来也该看到了已经建设好站所的办公楼,有计生办的、财政所的、邮电局的、农业综合服务站的、幼儿园、文化广场等,镇政府办公楼设计建设在中间那块耕地里面,以显示政府的地位。

李会计接着说,我们这里的所有征地都是与村民协商的,政府按照每年每亩600斤小麦和600斤玉米的标准作为承包费补助给村民的。当记者问这位村干部,既然是政府搞建设,有没有国土部门的批复时?李会计告诉记者,我们有居委会和农户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其他手续没有!

记者在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看到承包有效期限是:2005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止。

这也是国家从1994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明确农村土地30年不动的规定。然,记者在西阳镇三里居委会与小老庄农户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上看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自2011年6月15日至2051年6月15日止,计40年。

记者连线 皖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了解到,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批复涡阳县西阳镇所谓“南部新区”的建设用地。涡阳县西阳镇政府的这种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的”非法占用老百姓耕地的违法行为。

链接: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弟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用地按照占多少恳多少的原则。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84条规定:土地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就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专家点评:西阳村和三里居委会的几百亩耕地即将被西阳镇各有关部门机构建新办公场所而吞噬,将会给当地村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有明文的法律法规为何在政府的督办下仍然不能依法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生产资源?一个乡镇也模仿该镇所在的地级市建设“南部新区”,不知这种举措是否能促进本乡镇的经济发展,还是一种形式经济的标榜?

编后记:民生的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十分关心的大事!百姓利益无小事,地方政府应该千方百计地解决,这是建设和谐中国、和谐社会对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涡阳县西阳镇政府及各机关单位为了小集体的办公场所新形象而不惜牺牲老百姓的利益,该镇政府却对村民的苦衷熟视无睹?地方政府及国土部门究竟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记者不得而知。

对此,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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