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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田县谢洋乡每亩800元强征谢洋农民的耕地

2012-03-29 09:29:53 编辑:林峰  来源: 农村土地网 浏览次数:0

2011年10月30日“三和新村”在土地没有报批的情况下强行开工,从这天起林芳武和林明春夫妇就坚守在自家的土地上,与谢洋乡政府“对着干”。也从这一天起,他们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2011年11月17日,福建省大田县谢洋乡党委副书记张拥军等人

一拥而上把谢洋农民拉走,强行挖掘耕地100余亩,开发“三和新村”。

详情请看新浪博客:谢洋农民

2011年9月1日中共福建省大田县谢洋乡委员会发出谢委[2011]54号文件,提出开发“三和新村”的实施方案,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农地每亩补偿800元(大田县规定最低标准26000元),水田每亩补偿2500元(大田县规定最低标准31200元),正在居住的房屋按占地每平方米80元拆除,附属房每平方米30元,宅基地按现有主房屋占地面积的50%或70%安置。

一石激起千层浪。村民林芳武和林明春夫妇耕种了几十年的旱地9.2亩、主房屋140平方米,附属房125平方米都在开发范围里。按前面的补偿标准,林芳武夫妇所有这些“家产”全部征用,还要再花34700元,才能买回一块108平方米的空宅基地。这……,让他们怎么活呀?

2011年10月30日“三和新村”在土地没有报批的情况下强行开工,从这天起林芳武和林明春夫妇就坚守在自家的土地上,与谢洋乡政府“对着干”。也从这一天起,他们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2011年11月17日谢洋乡政府大张旗鼓搞“三和新村”建设的剪彩仪式。这天是林芳武夫妇这辈子最难忘的一天,他们没想到老老实实做人60年,就因为自己反对土地补偿标准太低不给征用而被乡政府干部拖行四次。(新浪博客“谢洋农民”上有照片资料可以证明)

2011年12月1日中午,林明春发现自家的土地又被强挖,叫监工打电话给挖掘机师傅,遭到拒绝。林明春就不顾安危从倒土的斜坡往上爬,但他们无视生命,还往下倒土!(有6名学生目睹了全过程)

2011年11月19日谢洋国土资源所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田国土资字[2011]谢第03号)。

2011年12月13日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谢洋农民11月18日向福建省长反应的‘闽信电邮[2011]13152号’信访事项”,发出田国土资信答[2011]155号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意见书指出“1、建议谢洋村委会按照当前法定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提高或者在本村同质的土地进行调整,同量置地给村民。

2、谢洋村委会在未取得新村建设用地批准,应暂停平整土地和工程建设”。“意见书”把谢洋乡政府操作下的新村开发的责任推给了谢洋村委会,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我行我素,不顾“村民的现场强烈阻扰”和“谢洋国土资源所的通知书及大田县国土部门的处理意见书”,从10月30日动工到今天(12月27日),一天都没有停止过,破坏耕地达百亩以上,更谈不上调整补偿标准的事情。

其实,林芳武夫妇从11月13日开始就通过网络向县、市、省、中央的多个相关部门多次发出几十封的举报、投诉、控告信,也通过邮政的EMS给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中央纪委及各级国土、纪检、公安等部门如实多次反应情况。但收效甚微,三和新村的开发并不因此而停过一天。

为什么呢?人民要守法,谢洋乡政府和谢洋村委会就可以不要守法了吗?不,是有“背景”,有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所以民告官就比登天还难了!!!

谢洋农民!林芳武和林明春夫妇什么时候不用睡在山上守护自家的土地?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标准的耕地征用补偿款?什么时候不用当“钉子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实名举报人:

林芳武(身份号码:350425195212022212)

林明春(身份号码:350425195507022228)

联系地址:福建省大田县谢洋乡谢洋村

邮箱:[email protected]

详情请看新浪博客:谢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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