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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通知 商丘梁园区谢集镇一食品厂连遭拆除

2012-03-29 19:49:28 编辑:林峰  来源: 今日网 浏览次数:0

食品厂厂长崔转启称,2011年10月份,王二堡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华对他说,他的厂将要被拆除,因为镇政府要在食品厂附近另建一个项目。因自己是合法经营,且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他就没有同意。

没有书面通知,谢集一食品厂连遭拆除

■食品厂负责人称,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拆除导致损失40余万元■拆除方称,双方有“协调意见”,给了食品厂两万元搬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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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万隆达食品厂(以下简称食品厂)是梁园区谢集镇的一个项目。2008年,该厂负责人与梁园区谢集镇王二堡村的一倒闭企业签订了为期8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租赁合同后落户王二堡村,合同中有“如政府有大的项目进行整体开发,必须服从”的约定。2012年1月份,谢集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王二堡村的相关负责人以镇政府需要建新项目为由开始拆除食品厂。因质疑新建项目的合法性,且在搬迁和安置赔偿上也未达成协议,食品厂负责人未同意拆除。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厂遭到了几次拆除,并造成损失。

昨日,崔转启向记者介绍被压在废墟下的机器。 晚报首席记者 魏文慧 摄

没有接到书面通知食品厂突然被拆

食品厂厂长崔转启称,2011年10月份,王二堡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华对他说,他的厂将要被拆除,因为镇政府要在食品厂附近另建一个项目。因自己是合法经营,且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他就没有同意。

“当时他(张志华)只是口头说的,也没有说搬迁和安置的赔偿问题,我们想看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也没看到。”崔转启说,他没有同意搬迁食品厂。

2012年1月20日,谢集镇党委纪检书记杨继春、王二堡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华、王二堡村村委会主任崔永峰、王二堡村会计张红亮带领多人和一台挖掘机对正在正常生产的食品厂厂房和车间进行拆除。

昨日,崔转启说,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食品厂需要拆迁的书面通知。

食品厂负责人称拆除造成损失40余万元

至3月20日,食品厂先后遭到几次拆除。崔转启说,尤其是3月20日,食品厂仓库被拆除时,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最大,多台机器被砸在废墟下。

昨日,在梁园区谢集镇王二堡村,记者见到了已经被拆除的梁园区万隆达食品厂。厂区成了一片废墟,院内堆放着砖头和楼板,还有生产设备等物品。食品厂最里侧的仓库废墟下砸着多台机器、设备。

崔转启说,仓库内被砸的不仅有空调,还有粉碎机、脱水机、过塑机和芝麻条机等设备,部分监控设备也在拆除过程中丢失。

崔转启初步估算了一下,损失40余万元,其中,被砸坏的机器价值近10万元、装修费用6万多元、包装膜价值8万多元、包装箱价值10万多元、两套QS生产设备价值6万多元。

崔转启说,因不满食品厂被拆除,他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2月28日和3月2日,王二堡村委会才先后加起来给了他两万元的搬迁费。

拆除方称有“协调意见”,并已付搬迁费

“我们损失远多于两万元,再说新项目是不是合法,我很怀疑。”崔转启说,他的食品厂是合法经营的,如果因为要建一个不合法的项目而拆除他的食品厂,且无法获得赔偿的话,他无法接受。

梁园区谢集镇王二堡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华说,即将新建的项目为“商丘市永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也是梁园区的重点项目。在拆除崔转启的食品厂之前,他先后多次和崔转启进行沟通,并让其搬迁。因为在租赁合同中有“乙方(崔转启)在使用过程中,如政府有大的项目进行整体开发,乙方必须服从,不得干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的约定。

梁园区谢集镇党委纪检书记杨继春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打印的《谢集镇王二堡村与万隆达食品厂协调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关于搬迁费用问题的大致内容为,万隆达食品厂向王二堡村要搬迁费10万元,经村两委和崔转启等人协商,王二堡村给崔转启两万元搬迁费。《意见》中的协商人员名单全部为打印的,且没有加盖任何公章,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2日。

然而,崔转启等人称,他们自始至终并没有见到这份《意见》。

那么,食品厂被拆除是否有拆迁许可,新项目是否获批准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呢?

杨继春称,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至于是否有拆迁食品厂的许可以及新项目是否获批准建的问题,只有新项目的老板清楚,但他联系不到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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