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科学发展,构建和谐
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报道 > 新闻调查:谁将中和地产逼向绝境

新闻调查:谁将中和地产逼向绝境

2012-03-07 00:34:13 编辑:晨风 作者:夏子华 晨风 来源: 市长杂志网 浏览次数:0

2011年,对于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说,注定是一惨淡潦倒的一年。因为陷入合作陷阱,导致“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项目到与业主签订的交房期满也无法动工。尽管中和地产全力补救,但数次承诺给业主退还房款的日期,都无法兑现。

\
中和项目规划模图
2011年,对于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地产)来说,注定是一惨淡潦倒的一年。因为陷入合作陷阱,导致“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项目到与业主签订的交房期满也无法动工。尽管中和地产全力补救,但数次承诺给业主退还房款的日期,都无法兑现。
曾经风光无限,有口皆碑的中和地产董事长白仲玉,被失去耐心的业主们指责、唾骂,并于2012年春节前夕发生群体聚集太原市政府门前的上访事件。市长杂志网曾经也以《拷问太原市中和房地产:我的房款在哪里?》等题进行了关注,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市长杂志发现,太原中和地产被众多业主上访告状另有原因。                                               
中和地产的前世今生 
太原中和地产的前身为太原市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83年3月,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同时加挂“太原市综合开发局”的牌子,代政府行使土地整理、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等职能。2003年8月,公司由事业单位成建制改为国有企业性质。2005年12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或许就因其有国字号背景才赢得诸多购房户的信任,在其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团购房屋。
太原中和地产是山西省成立最早的房地产企业,公司先后开发建设了老军营小区、食品一条街、漪汾苑小区、永乐苑小区等大型工程项目。
太原中和地产过去的辉煌给改制的公司带来供热包袱,据了解,改制后的中和地产先后承担了近亿元的政策性供暖亏损,在确保居民供热的同时,中和公司也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中和地产曾经错失“黄金期”
2007年至2008年,可谓是中国地产行业的黄金岁月,可是中和地产错失了这个黄金期。
中和地产董事长白仲玉2002年5月25日被太原市人民政府任命为该公司经理时,企业班子面临的也是一摊子前所未有的困难,经营严重亏损、企业信誉极度下滑,员工人心涣散,那时的中和地产,也是危机四伏。
2005年12月公司改制后,中和地产把挂牌仪式选定在2006年3月15日,在“3·15”消费者诚信日举行改制挂牌仪式,董事长白仲玉就是想把中和地产打造成一个诚信的企业。
然而,事与愿违。2007年中和地产准备大上项目的时候,却开始有人状告白仲玉的问题,太原市纪检委进驻公司调查了一年之久,所有开发业务不得不全面停滞。
虽然最终的调查结果推翻了告状信中莫须有的罪状,但中和地产错过了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季节。 
急功近利 中和地产陷合作泥潭 
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期间,中和地产相继推出了“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两个项目。
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为了近500多名国有企业改制员工的生活,中和地产急功近利,在明知违规的前提下,依然采取了团购形式启动项目。中和地产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两个项目,令中和地产陷入了合作泥潭,业主抱怨被骗,企业被逼向绝境。 
“中和一号”困局 
 “中和一号”的合作方为太原宝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田公司),其法人代表陈云,籍贯湖北,原为解放军某部退役士兵,该公司前身为山西宝田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夏天,经太原市某部门领导介绍,宝田公司法人代表陈云找到中和地产,自称其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联勤部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大吴村京晋字第3304号土地,因无资金深入开发希望与中和地产合作。
经过多次谈判,中和地产与宝田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共同经营开发建设该宗土地共计72亩地,中和地产支付宝田公司1.8亿元。中和地产累计向宝田公司支付2750万元,同时,中和地产也投入大量资金启动前期开发工作,并在征得宝田公司同意,与有关单位签订商品房团购协议,宝田公司要求中和地产向其提供30个房号供其出售期房。
然而,协议签订后,宝田公司一直未能办理该宗地的合法手续和土地的移交手续,致使中和地产无法进场。但中和地产向购房业主承诺“中和一号”2009年8月底进场开工,2011年5月31日前,中和地产将竣工验收合格商品房交付购房业主使用。中和地产为了兑现对业主的承诺,多次与宝田公司陈云交涉,并不得不委曲求全,尽量满足宝田公司的不合理要求。
2009年8月17日,中和地产应宝田公司要求,又与其签署补充协议(三)并于签约当日再付其1500万,宝田公司承诺3日内从部队办毕土地移交手续。2009年8月21日在宝田公司的强烈要求下,双方再次签署补充协议(四),要求在2009年9月30日前将余款一次付清。为表示合作诚意,中和地产又于9月4日再次支付宝田500万元。但宝田公司始终未能履行办理土地手续移交的约定,只是从北京军区拿回做好房地产交接准备的函,中和公司还是无法进场开工。
由于宝田公司始终提供不了该土地的《土地证》,致使中和地产开发工作屡屡受阻,承诺业主的交房期一拖再拖,业主不满情绪一涨再涨,公司声誉严重受损。事后证明,当初该宗地是在“山西省农科院”名下,北京军区与山西省农科院的土地官司一直打到省长那里都没有顺利解决,直到2010年6月部队才取得该土地的《土地证》,此时距陈云所称其已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联勤部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大吴村京晋字第3304号土地”的说法已近两年时间。
中和地产因一直见不到合法土地手续,暂停支付宝田公司剩余资金,宝田公司则以未如期支付转让费为由,要求终止协议,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5日在《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三晋都市报》、《太原日报》、《太原晚报》等各大报刊刊登公告,声称与中和地产终止合作。同时宝田公司在山西大学公开设立售楼处,向社会公开售房。
宝田公司的公然决裂,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中和地产的一些商业合作伙伴纷纷致电询问,业主开始讨要说法。
中和地产为了稳定局面,在相关媒体发表《律师声明》,同时主动与宝田公司协商调解。而宝田公司继续采取多种手段打压中和地产,甚至跑到那些团购单位要求赶快退房,欲给中和地产来一个“釜底抽薪”。
2010年7月31日,中和地产召集团购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中和一号”进展情况,与会业主情绪激动,强烈表达“要房住”的意愿,并表示如果没有房子,他们将集体到中央军委、北京军区、省市政府反映诉求,维护权利。
太原市维稳办高度重视“中和一号”引发的民意动态,以《太原维稳动态》通报的形式专事专报,太原市有关领导也做出批示,将此事通报北京军区联勤部和省军区,希望共同维护稳定大局。
为了促成“中和一号”不被夭折,中和地产派出两名高管赴北京军区联勤部、总后勤部进行沟通,总后土地管理局将反映材料以文件形式转给北京军区责成处理。期间,中和地产继续继续多次与宝田公司协商解决,但宝田公司陈云态度偏执。
据了解,总后勤部最早将该土地是转让给了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后陈云运作,该宗土地被陈云以低廉的价格归于其任法人代表的山西宝田公司名下。山西某投资有限公司为了维护企业利益,多年来一直不停控告宝田公司。山西省公安厅长要求太原市公安局尽快查明,2010年9月15日晚陈云被太原市刑侦支队带走调查,次日刑侦支队即传唤中和地产人员询问与宝田公司合作事宜。
2010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北京军区首长多次指示双方继续合作,把老百姓的事解决好。
2010年11月双方多次交涉洽谈,同意继续合作,同时增加3306地块,但陈云口是心非,一直不同意与中和地产签署书面协议,也不提供有关土地手续,并拒绝中和地产方合作伙伴到土地现场考察,人为增设中和公司的融资难度,意欲寻找新的合作伙伴,撇开中和地产另搞开发。 
“中和二号”困局 
中和地产的“中和二号” 的合作方为山西海基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海基公司),法人代表张晨亮。
2009年夏天,经某银行行长介绍,山西海基房地产公司张晨亮与中和地产洽谈土地合作开发事宜。该土地为海基公司兼并山西航宇电子仪器厂与山西大学置换所得。航宇厂原为山西大学校办工厂,地处山大校园内,海基兼并航宇厂后欲在厂区搞房地产开发,山西大学为了大学校园的统一规划提出异议,于是拿出校园外80多亩属于山西大学校办农场土地与航宇厂20多亩土地置换。
2009年8月,中和地产与张晨亮谈判有了结果,议定合作价为2.2亿元,但签约时中和地产却联系不上海基公司张晨亮,问题一拖到了10月份,张晨亮欲将土地价格提高到2.5亿元,中和地产为了促成该项目,无奈认可,签约时中和地产又一次无法联系到张晨亮。直到2009年12月,根据海基公司与太原市国土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有关约定,海基公司若再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将被国土部门收回,在此背景下,2009年12月13日,海基公司股东张晨亮、张书刚与中和地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和地产以2.8亿元的价格收购二人名下海基公司的全部股权,高出前次议定价格3000万元。由此中和地产拥有海基公司位于太原市小店区西吴村西国有土地使用权,张晨亮、张书刚在收到中和地产付款后负责“打包处理”海基公司全部债务,即海基公司在取得上述土地时与山西大学、太原航宇电子仪器厂签署的相关责任债务。
协议签订次日,中和地产即替海基公司向国土部门缴纳了3000万元费用,包括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滞纳金等费用。此后,中和地产于2010年2月底前向海基公司按时支付了1.4亿多元合同价款,此款用于航宇厂地上现存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及该土地的场地平整费用2000万元和处理因兼并航宇厂需要承担的债务和自身债务12000万元。
在征得海基公司同意后,中和地产按房地产开发市场惯例对该项目商品房组织了部分团购活动,张晨亮也要求中和地产向其提供部分房号供其出售。
令中和地产没有想到的是,在与海基公司签约时,海基公司对中和地产隐瞒了一些与“中和二号”土地有纠葛的信息,即海基公司与西吴村、山西大学之间存在有待解决的西吴村土地占地补偿问题,山西大学与航宇厂之间《置换土地协议》未完全履行,航宇厂按时拆迁与职工安置等问题。
就在中和地产积极推进“中和二号”项目开发时,2010年3月1日,3月9日山西大学突然连续发函至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称《置换土地协议书》无法履行,原因是“航宇厂无法按时拆迁、职工没有安置、损害山西大学利益”,要求太原市土地局停止为海基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同时,西吴村也以土地补偿款没有支付为由,出面阻拦中和地产进场。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停办了该宗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中和地产开发“中和二号”的工作被迫停止。
“中和二号”受阻后,中和地产行使了自己的不安抗辩权,2010年3月11日,中和地产书面致函海基公司股东张晨亮和张书刚,暂时停止向张晨亮、张书刚支付后续合同价款,希望海基公司张晨亮和张书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合同义务,为“中和二号”项目实施疏通障碍。但是,张晨亮拒绝接收中和公司派人送去的告知函,中和公司以特快专递寄送,海基依旧拒绝不收,函件被退回。
为了能使“中和二号”项目顺利实施,2010年3月22日中和地产与张晨亮、张书刚无奈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额外支付1000万元帮助海基公司解决第一次协议中海基所隐瞒的问题。
尽管如此,“中和二号”项目仍然不能启动。2010年5月17日,张晨亮和张书刚向太原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海基坚持解约是为了自己开发,但此时中和地产已经收取了业主的购房款。双方纠结使业主萌生了惶恐,并不停上访。
为此,太原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双方僵持了二十个月的矛盾化解,海基公司张晨亮与中和地产于2012年元月3日上午再次签署了“中和二号”的合作《协议书》,出席签约仪式人员除双方法人代表外,还有9名业主代表参加。
接下来中和地产在融资过程中,张晨亮的态度依然飘忽不定,投资方提出与其见面核实了解情况,张晨亮拒绝见面。中和地产为了推进该项目,还在不懈努力,他们相信,为了广大业主利益,为了和谐稳定,海基一定会顾全大局。 
中和地产能否绝处逢生
由于“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两个项目均不能顺利推进,给业主们造成了惶恐情绪,2010年8月起,陆续有业主开始要求中和地产退还购房款,因为中和地产已经在两处项目上投入大量资金,加之近年来供暖亏损,退还部分业主的购房款后,中和地产可以调动的资金开始捉襟见肘。
按照中和地产的计划,“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只要有一个项目能够排除阻碍,就可以稳定业主情绪,中和地产融资也就不算难题。
可是由于人为因素,两个项目偏偏都不能如愿推进,中和地产向外融资也无法开展,故中和地产数次承诺业主退款日期都不能兑现。
2012年1月17日,失去耐心的业主们纷纷聚集在太原市政府门前,手里举着写有“中和还我血汗钱”字样的纸牌,要求政府主持公道。
1月18日,太原市政府由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接见了业主的五位代表。白仲玉表示,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中和地产都会勇于担当,都会把业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即使困难重重,但他不会退缩,一定会顶住压力,勇敢面对,维护好业主们的切身利益。
为了稳定业主情绪,取得业主理解与支持,中和地产管理层几乎全部出动,带着诚意,给业主发短信或打电话或登门拜访,许多业主了解了实际情况后,表示可以再给中和地产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配合中和地产走出低谷。也有部分业主不愿意再相信中和地产,不想再听取中和地产的“谎言”了。
中和地产董事长白仲玉在接受市长杂志电话了解时表示,业主们不管如何责备他,甚至唾骂他,他都可以理解,必定是中和地产亏欠了业主。白仲玉称,“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遇到的难题都会陆续排除,日前,已有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和地产洽谈合作,也有金融机构表示愿意投资合作,中和地产正在与几家合适的投资伙伴紧密沟通,近日可望签署投资协议。
磨难,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历练。2012年,中和地产能否拨云见日,迎来转机?2012年,中和地产抱满希望。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驻站法律顾问:杨航远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京ICP备11037134号-2

值班编辑QQ:2247703677 稿件问题请联系此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