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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一居民立“房屋偷拆纪念碑”以示抗议(图)

2011-06-18 23:05:24 编辑:郭岐川  来源: 中国民生热线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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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广亭在自己房屋的废墟上立起“房屋偷拆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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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端端的房屋转瞬间成为废墟

  6月17日早六时,山东冠县居民张广亭夫妇看病归来后,发现处于原麻袋厂拆迁范围的自家房屋被违法犯罪分子趁其看病之机违法偷偷拆掉了。忿恨之时,张广亭在房屋废墟上竖立了一“房屋偷拆纪念碑”,并题写碑文以示抗议。

  目击现场:竖立“房屋偷拆纪念碑”,亲属十几人轮番看管

  接报料后,记者迅速赶到偷拆现场。记者注意到,张广亭的房屋已经成为废墟。大门被建筑物埋了大部分,有些厨具被砸坏,很多家具等生活物品完全被掩埋。

  在现场记者注意到张广亭及亲属竖立的纪念碑,在该碑中还写明了如下内容:“谨立此碑献给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谨立此碑献给两次申请不予保护的冠县公安局;谨立此碑献给违法中止拆迁许可诉讼案的冠县法院;谨立此碑献给违法作出拆迁许可及裁决的冠县建设局。”在该碑的上方还写着:“强拆不行,偷拆盛行”。

  在当日晚间时分,张广亭家属已经放置简易房,亲戚十几人24小时昼夜看管。

  偷拆劣迹:事件前已经多次征兆!第一次申请保护未见成效!

  2010年10月份,未经被拆迁人白丽君同意,其房屋被该拆迁范围的拆迁公司将房屋瓦、顶部损坏。

  2010年12月31日,当时18名被拆迁人向贵局递交《关于请求贵局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保护申请人及家属人身安全、振兴路北侧原麻袋厂房屋财产安全之行政法定职责的请求书》,并通过邮政快递保全证据。

  但申请保护后,2011年4月1日晚上10时许白丽君房屋被拆迁服务中心薛保坤等6、7人违法将房屋后、西墙破坏了两个大洞。2011年4月15日凌晨1时左右,白丽君处房屋内的大门、桌子、自行车、铁锹、现金3000多元、被子等车西被盗。目前贵局在接案后不能破案。

  2011年5月中旬,曹书全主房后窗、辅房南窗被砸,狗也被药死,甚至不法分子用垃圾堵门。期间,所有被拆迁人生活用电的部分电线被偷盗,造成停电至今。

  2011年5月23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张广亭南辅房窗户被砸坏;院内被投掷水泥石头、砖头若干,一片狼藉。

  据有些被拆迁人所述,目前还有人放出话来,只要不签订协议,随时会破坏其房屋,还请被拆迁人注意自己的小命。

  公安不作为:申请加警告为何仍置之不理?

  十几名被拆迁人莫名遭遇“偷拆”报复、恐吓,法治环境无情遭受践踏,被拆迁人现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黑社会气息异常强烈,众被拆迁人惶惶不可终日,张广亭等被拆迁人的代理律师曾于2011年5月24日向冠县公安局石宝生局长送达律师函,在该函请求内容中载明:

  “1、敬请贵局对已经发生的包括故意毁坏房屋等涉嫌刑事犯罪违法行为加大破案力度,向该拆迁范围内的拆迁人、拆迁公司及拆迁办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情况,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予以破案,挽回公安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绝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在见函后立即组织警力对众被拆迁人区域进行夜间巡查,迅速联系众被拆迁人并协助安装监控设施,以保障众被拆迁人能正常生活居住;

  3、如若贵局不能在收函后二日内积极采取第1、2所列的措施,且众被拆迁人(或代理律师)未接到任何回复。本律师将依众被拆迁人委托启动向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公安部寻求解决;本律师也将通知有良好合作关系的新闻媒体记者以《山东冠县麻袋厂拆迁乱相调查,强拆不成“偷拆”盛行》为题深度曝光;在新闻曝光前不排除启动网络求救的可能;与此事有关的行政投诉、刑事控告等救济途径也会适时选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影响将概由贵局负责!”

  当即救济:行政赔偿起诉公安局寻求立案,刑事控告公安局长石宝生玩忽职守!

  偷拆事件发生当日,张广亭与代理律师沟通后即在下午采取救济方式。

  下午14时30分,张广亭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向冠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洋递交行政赔偿起诉冠县公安局之诉讼材料,向冠县人民检察院李纯广检察长递交刑事控告石宝生局长涉嫌玩忽职守之刑事控告状。

  下午15时左右,张广亭向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寻求行政赔偿起诉立案,因李合清不在,立案庭其他办事人员阅完材料后答复应找李庭长解决。

  下午15时30分左右,张广亭向冠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刑事控告石宝生局长涉嫌玩忽职守,其答复下周一回复,当日汇报检察长。

  张广亭对于以上救济程序表示:会采取一切方式及一切形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等反映刑事控告问题,以此保护我房屋的合法权益。

  另据了解,在冠县清泉河南二期拆迁范围内,也同时出现偷拆动作。其中一被拆迁人房屋在6月17日凌晨1时许窗户被砸烂,导致该被拆迁家老人心脏病复发,通过报警后未见冠县公安局有处理迹象。

  媒介关注:新征收条例助推偷拆横行,谁来管管“偷拆”真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后,被业界关注的行政强制拆迁被取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被加以限制。对此各界开始掌声不断,就在条例征求意见阶段有些知名律师就对条例可能助推偷拆问题表示忧虑。

  某知名律师认为,原来拆迁条例时,虽然有行政强拆和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但毕竟这两种拆迁都有明确的实施机构,如果强拆错误及违法,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赔偿诉讼及国家赔偿等方式解决。但新征收条例后,各地偷拆事件频发,因为很多拆迁及征收项目的开发商在法律方式无法快速解决拆征问题时,利益相关体开始雇用社会上不明人士偷拆。偷拆产生的后果,开发商不承认,拆迁办及征收办不承认,公安机关也破不了案。被拆迁人有的只是对党和政府不信任,偷拆影响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最后律师建议,公安部必须制定相关规定,应对偷拆案件实现百分百破案。

  事件链结:拆迁许可诉讼基本胜诉,无法强拆可能系本案诱因!

  一、拆迁许可行政诉讼案发现违法拆迁许可问题达五十余处,冠县法院难判决竟然中止诉讼,14名被拆迁人拆迁许可维权取得开门红。

  包括现14名被拆迁人在内的共计18名被拆迁人,对于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清泉明珠.B区(振兴路北侧原麻袋厂等改造工程)项目对拆迁人冠县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违法作出的冠拆许字(2010)第00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房屋拆迁公告,于2010年9月27日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10月14日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于2011年1月4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冠县人民法院才于2011年1月21日行政诉讼立案,案号为(2011)冠行初字第6号,并于2011年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开庭庭审时14名被拆迁人及代理律师提出约50条违法问题,而当庭被告无法提出合理证据及理由,连主审法官也私下予以认同该拆迁许可证严重违法。但鉴于诸多压力,冠县人民法院却于2011年4月15日向申诉人送达的(2011)冠行初字第6—1号行政裁定书,将此案中止诉讼,以此冠县法院也回避了对该拆迁案件的处理,将皮球重新推回拆迁主管部门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4月18日,14名被拆迁人即对中止诉讼裁定书向冠县人民法院启动行政申诉,目前冠县人民法院又迟迟不予立案。

  二、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旋即违法启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以达到裁决后申请法院拆迁之违法目的,14名被拆迁人提起中止裁决申请当即破解。违法拆迁如意算盘再被打碎。

  2010年4月29日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冠县清泉明珠二期项目已经受理冠县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十四被拆迁人的受理号分别为冠住建拆裁字(2011)017号、003号、005号、018号、017号、022号、024号、007号、009号、012号、025号、001号、021号、002号。

  鉴于14名被拆迁人作为原告已经就此处拆迁项目的冠拆许字(2010)第00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撤销行政诉讼立案,且于2011年2月22日开庭审理,目前冠县人民法院正在判决中,有立案通知书、开庭传票、行政起诉状为证。另鉴于该拆迁许可证的撤销行政诉讼程序系裁决案件作出的前提和依据,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的规定,14名被拆迁人于2011年5月3日特向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中止拆迁行政裁决程序申请,至此其通过裁决方式想进一步申请强制拆迁的美梦破碎。

  三、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工作人员试图疏通代理律师,被律师当即拒绝。

  在向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中止裁决程序申请书后,律师收到自称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该同志要前往本律师所在城市和本律师见面谈谈麻袋厂拆迁的事情。对于该同志的电话,律师当即拒绝,“想谈就找法院吧!” (中国民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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