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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太原市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职工医保

2011-10-12 17:03:20 编辑:郭岐川  来源: 中经联播 浏览次数:0

【中经联播网 www.ce02.com 10月12日讯 记者朱晓伟发自太原】记者刚刚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从即日起,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以免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从2011年7月1日起,太原市就已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均纳入职工医保范围,并规定按照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参保登记:未参加过职工医保的失业人员,在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新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失业人员曾经参加过医疗保险后来暂停缴费,或者最大缴费记账时间为2011年6月份以前的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已参保人员对待办理,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市医保中心批量恢复报盘格式到市医保中心征缴科统一报盘,为其接续职工医保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已经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且最大缴费记账时间超过2011年6月份以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将结合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实际情况,于2012年7月份办理一次性退付。

据了解,该市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将享受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待遇,不再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包括门诊补助和住院补助)待遇。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本通知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个人先行垫付,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办理缴费手续后,到该市医疗保险中心结算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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