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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副市长涉嫌为非法采矿当“保护伞” 被免职

2012-08-22 13:30:07 编辑:林峰  来源: 本网综合 浏览次数:0

这5宗案件分别为林汶平等五人非法开采稀土矿案,连州市岭南公司非法开采硅灰石案,李壬秀生非法开采稀土矿案,蔡马宏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郑韶敏等非法开采稀土矿案。

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期广东查处5宗典型非法采矿案件,涉案人员目前均已获刑或被移交公安机关。

这5宗案件分别为林汶平等五人非法开采稀土矿案,连州市岭南公司非法开采硅灰石案,李壬秀生非法开采稀土矿案,蔡马宏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郑韶敏等非法开采稀土矿案。被告人林汶平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涉嫌为岭南公司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连州市副市长罗门生被撤销党内职务,并立案查处;被告人李壬秀生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蔡马宏等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已移交市公安机关;被告人郑韶敏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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