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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宝鸡7·14事件抓“闹事者”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2012-07-16 20:04:48 编辑:郭岐川  来源: 光明网 浏览次数:0

(7月14日)凌晨,宝鸡市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在警察的处理过程中,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据宝鸡市官方消息称,由于一些人围困出警民警,造成事故路段堵塞6小时。

宝鸡7·14事件抓“闹事者”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图说:宝鸡群体性事件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7月14日)凌晨,宝鸡市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在警察的处理过程中,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据宝鸡市官方消息称,由于一些人围困出警民警,造成事故路段堵塞6小时。至14日早7时许,事故现场的社会秩序方恢复正常。

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就可引发一次社会群体性事件,这种事情,仅见诸公开报道的事例在近年就有很多起。当然,不仅是交通事故,实际上,只要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个人纠纷和个别冲突,都越来越有可能成为社会戾气的出气孔,越来越容易引发规模不等的社会骚乱,也即所谓“群体性事件”。因此,这些社会失序事件,实则是以激烈方式向社会发出的多重警示。

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公安部门应该不会忽略这些警示。这也是最近媒体报道所说的有关方面举办全国政法委书记培训班和全国公安局长培训班的因由所在。当然,这些培训班的举办,也说明在群体性事件的解决中,国家强制性力量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实际上,警察和武装警察等国家强制性力量,常常是作为恢复社会秩序的最后手段来使用的。多发的社会骚乱和频繁的动用强制性力量,除了使国家强制性力量的社会尊严及其威慑效应递减以外,还凸显了解决社会问题时的手段单一和贫乏,显现了除强制性力量以外的其他方法的失效和无用。

毫无疑问,在恢复社会秩序方面,国家强制性力量的作用是无以替代的。但是,社会失序事件的彻底平息,却并非单纯依靠国家强制性力量所能奏效。在最近一些年,中国各地的出租车司机充当了多起社会骚乱事件的主角。从北京的情况看,出租车司机从80年代的高收入基层,已经步入到了当今的中低收入阶层。这种状况的形成,固然有中国几乎所有城市的道路交通状况日益严峻,出租车司机的劳动强度空前增大的因素,但更有相关出租车行业管理政策中的“利益保护”格局日益固化,虽愈发凸显其政策的不合理却调整无望的因素。

显然,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政府透过“小事”引发的所谓群体性事件,看到大的问题,并着手、着力解决“小事”所代表的大问题。如果自喜于“各警种密切配合,迅速、果断、妥善采取措施,快速平息事态”,而不注意“小事”带来的警示,不关心“小事”其后的诸多矛盾与问题,那么,类似“小事”,就会在与国家强制性力量的互动摩擦中,逐渐发育成更大规模的更多大事。

当然,解决“小事”背后的大事,仅靠“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果断采取措施,指挥各警种民警相互配合”是不行的,仅仅恢复社会公共秩序也是不够的。在解决有出租车司机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中,问题的真正解决,还需要地方政府的其他相关部门,在决策层面调整公共政策,制定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行业政策。

此外,那些由“小事”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警示公安等部门,在处置任何看似“小事”的过程中,必须摈弃非规范化的随意处置做法。为此,要把一般案件的处理流程和规范公之于众,杜绝公众对公安执法过程的怀疑和由此引发的不满,尤其要杜绝因公安机关的拖拉、粗暴、失职和不作为而把“小事”变大的可能性。这些,也许就是宝鸡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所带来的警示。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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