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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百亩农田被强征 以建校为名实为“地产开发”

2012-05-15 19:54:55 编辑:林峰  来源: 本网整理 浏览次数:0

提起“阜阳白宫”,大家并非陌生,当初“白宫书记”因“白宫事件”而获死缓,这就是发生在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但位于“白宫”不远,顺着105国道朝北方向15千米处,是素有“白宫北大门”之称的宁老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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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学校尚未开工,周围却冒出许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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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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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完工的建筑

核心提示:提起“阜阳白宫”,大家并非陌生,当初“白宫书记”因“白宫事件”而获死缓,这就是发生在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但位于“白宫”不远,顺着105国道朝北方向15千米处,是素有“白宫北大门”之称的宁老庄镇。该镇面积117.2平方千米,人口约10万人,集镇面积8平方千米、2.1万人。颍河、柳河、阜太河、老泉河、105国道穿梭境内。之前,一位年轻干部因工程、违章建房等问题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就是原宁老庄镇党委书记宋军。

现在摆在眼前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部分耕地被占,房屋建设无序,管理混乱,且治安问题较多,综合环境与当地政府提出的发展口号极不协调。

耕地里建起了“商品房”

“俺这边儿以建中心学校为名搞商品房开房,大面积耕地被严重破坏。”日前,维权在线网多次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部分群众反映,称位于宁老庄镇政府后边几百米处约有300亩农田被毁,以“教师公寓”的名义建起了一幢幢连体“商品房”,并公开对外出售。

据村民透露,由于地方领导对违法占地建房现象过于放任,导致这股“歪风”越刮越猛,私买土地、私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

离镇政府与镇国土所仅几百米远的麦田里,一栋栋“商品房”正在紧张施工中,几十名工人不停的忙碌着。村民说,目前中心小学一砖一瓦都没有盖,而四周一栋栋“商品房”主体工程几乎已经结束。

“那边就是售楼中心,开房商是我们原镇财政所职工,负责售楼的是镇文化馆一名退休职工。”当地村民指着“售楼中心”说,开发的这些房子每套24万至28万不等,不同位置不同价格。“占地约有三四百亩,每亩价格10万元左右。”该村民透露,开发商是以建中心校征地在周围搞商品房开发的。

位于工地西侧的“宁老庄镇中心小学新校区简介”显示为:占地面积30亩。并且从“鸟瞰图”上可以看出,四周均没有规划教师宿舍或其它房产开房。

违法建房,村镇领导“不管不问”

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现象当地政府是否知情?还是因法不责众而不管不问呢?

当地一位老村干部道出了实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管理组织,村主任、村支书的一句话有时比政府的红头文件还管用,但村干部很少管乱建房的事儿。“甚至镇里的干部都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该干部说,一些村民向上面反映没有用,后来没办法也曾找过媒体,“记者来了,他们就查一下,记者一走,下面又开始搞(建)了”。

“只要找个关系,给有关干部花上三四千元,再买上两条香烟,整个事情就摆平了。”据知情人透露,楼房长高,一些干部的兜子就鼓起来,位置就稳当。出于以上考虑,无论是镇主要干部或是村干部往往对村民建房不管不问。

一知情镇干部透露,目前以中心小学新校区项目在四周建设的“商品房”约占地300亩。

“从目前来看,宁老庄镇大面积违法建房确实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强制拆除肯定会造成一些后果。”阜阳市颍泉区政府一干部认为,他们无法承担这样的后果。正因为无法对既成事实的违章建筑采取措施,制止当地新建房更是难上加难。对相关文件的出台,当地政府是有法不依,使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这个难以治愈的“顽症”。

另据村民反映,当地村民在阻止土地被建房时,曾遭到殴打,至今相关部门没有处理结果。“他们还找来一些社会人员威胁我们。”村民徐玲(化名)说。

镇委书记不作任何回应

2012年5月14日下午15时30分,笔者致电宁老庄镇分管土地的党委委员徐全武进行核实,徐委员坚称“没有这回事”,笔者追问:“你确定政府大楼后边没有毁田建房吗?”徐委员肯定的答道:“确定没有这事!”

当问及宁老庄镇中心小学新校区四周是否存在非法建设商品房时,徐委员则表示自己刚调到镇里分管土地,不了解村民反映的非法占地问题。

15日上午10时40分,笔者致电宁老庄镇党政办公室(05583771255)再次进行相关核实,一陈姓办公室人员答复称:镇政府大楼后边确实建了房子,但不是商品房,是镇政府规划的街道。当问到“街道名称”以及“是否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时,该工作人员称自己刚过来工作不知道详情,并表示向领导汇报后再作答复。

就村民反映的问题,笔者曾多次联系颍泉区宁老庄镇党委书记吴建军进行核实,其两部手机号码均接通后即被挂掉。针对吴书记一直回避的态度,笔者便给吴发了手机短信,请求给予正面答复。截至发稿时,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律师称相关人员违法

颍泉区宁老庄镇在对待涉嫌占用耕地及违建和乱建的问题上,规划、建设、土管等部门往往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尽量采取回避态度。尽管《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但在当地政府面前大都成了摆设。

据颍泉区国土部门一工作人员透露,当地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确实很严重,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当地政府可以对违法建房进行强拆。对此,笔者试图联系阜阳市颍泉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并致电一魏姓局长,始终电话无人接听。

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硕士、北京律师项宏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项律师介绍,根据村民反映的情况,如果颍泉区宁老庄镇政府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利用村民集体土地开发街道并建房,其行为已经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旦改变了耕地的用途,非法占用土地达到一定面积的,还涉嫌刑事犯罪,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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