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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中医院规避风险竟伪造病历 存多处违规

2012-04-20 20:04:04 编辑:林峰  来源: 大江网 浏览次数:0

孕妇过某在抚州市中医院分娩,孩子生下后被发现为左侧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医疗鉴定显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全部责任。此后,过某便一直为了维护孩子的利益在和医院协商并索赔。

孕妇过某在抚州市中医院分娩,孩子生下后被发现为左侧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医疗鉴定显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全部责任。此后,过某便一直为了维护孩子的利益在和医院协商并索赔。

起因:分娩时遭遇不当处理

去年4月27日清晨6时许,孕妇过某在抚州市中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孩子生下后被发现身上多处瘀青,后来孩子的左手不会动,左上肢肌张力差,后经当地、上海等多家医院诊疗证实孩子为左侧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如今孩子经神经移植手术治疗后,整个左上肢无法主动活动,已造成终身残疾。

过某称分娩过程中,医生没有告知她和家属有“肩难产”和“新生儿重度窒息”,此外,分娩时一直是一名助理医师和一名妇产科助产护士在场,主治医生李某一直未出现,病程记录上却显示着李某的名字。后经咨询得知,在场的两名医务人员均不具备单独接生的资质。

令过某感到意外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医院还模仿她签名,伪造了一张产妇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此外,分娩进行记录中也出现两份不同内容的病历。

鉴定:医院存在多处违规行为

今年2月23日,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对此事进行了医疗鉴定,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过某的孩子的左臂丛神经损伤是分娩所致,抚州市中医院在对孩子的接生过程中存在过错,承担全部责任。

且记者留意到该份意见书中写明抚州市中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具体内容,表现一为医院工作人员模仿产妇的签名,属伪造病历资料行为。表现二为过某从到医院待产至婴儿出生整个过程中,医生李某均不在现场,而病历材料中的产前复诊记录表、分娩进行记录、产程图、病程记录中的检查者或医生签名栏均为李某的签名,这种签名违反了有关规定。

此外,鉴定意见书上证实了为过某接生的两名医务人员均不具备单独接生的资质的说法。当时过某出现肩难产的产科严重并发症的情况,超出了两名接生的医务人员能正确处理的执业资格及执业水平范围。

说法:法院怎么判怎么赔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抚州市中医院,该院医务科的陈科长表示院方认可该份医疗鉴定意见书。陈科长称,当时值班医生在值班室睡觉,产妇分娩时情况紧急,两名医务人员来不及通知值班医生,等医生赶到时,分娩已经结束了。对于模仿产妇签名一事,陈科长解释说当时产妇病情紧急,后来工作人员便擅自补了一份材料,目前医院尚未查到究竟是谁所为,如要找出这个人,需要公安部门的介入。

针对同一病例中出现内容不同的病程记录一事,陈科长表示其中一份是向院领导汇报的材料,另一份则是事实材料。

陈科长称院方积极为孩子治疗,陆续出了8万元医疗费,目前双方对孩子的伤残鉴定有所争议,因为对方单方面为孩子作了一个伤残鉴定,他们正在尽力与对方沟通,经司法程序后,该赔偿多少钱,他们都会出。至于医院的违规行为,他们想等此事处理完后再进行内部处理。该院的周院长也表示希望对方再次出具一个治疗后的有效的伤残鉴定,司法部门判定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医院都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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