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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韶镇21000平方米土地遭非法出让、转让(图)

2012-03-19 21:25:45 编辑:郭岐川  来源: 新闻中心-中国网  浏览次数:0

全国两会刚过,记者接到阳江市民阿雄的报料:他告诉记者自己2010年1月4日在阳东县雅韶镇五丰村、杜村湴买了1.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60元,土地转让价一共为72万元。

“代征”土地“先上车、后补票”的后遗症

全国两会刚过,记者接到阳江市民阿雄的报料:他告诉记者自己2010年1月4日在阳东县雅韶镇五丰村、杜村湴买了1.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60元,土地转让价一共为72万元。随着时间的推进该地的地价已飙升到500元/平方米,市场价格接近500多万元。而原业主(转让方)见利忘义以合同无效就将我告上法庭,企图强行夺走我的土地!本来是约定俗成的买卖,对方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毁掉公平公正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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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到了阳江,对投诉事件进行了调查与了解。

江城法院:讼争的土地均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权属不明

阿雄见到记者,出具了一份阳江江城区法院的民事的判决书:2005年陈海珍通过阳东县雅韶镇房地产公司,代为征收阳东县雅韶镇五丰村、杜村湴共2.1万平方米土地,该地四至:东至双北公路边;西至陈汝摇用地边;南至雅白线一级互通路;北至20米大路边。雅韶镇房地产公司与陈签订协议:土地按35元\平方.金额为73.5万元,加上其它的补偿费用14.1万,共计87.6万元。征地款乙方必须在2006年9月31日前付清。因为资金周转困难,陈海珍只支付28.5万,一直拖欠着征地款。直到2010年1月雅韶镇政府向陈发出解除《代征土地协议书》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在无奈之下,陈海珍只好将这2.1万平方米的土地之中1.2万平方米转让给了陈先生2010年1月4日与陈先生签订了《厂地转让协议书》,协议订明:陈海珍转让位于雅韶镇五丰村、杜村湴1.2万平方米,60元\平米,地款总额72万元。

就在陈海珍起诉阿雄之时,雅韶镇开发公司用一纸说明了他们这次土地交易是经过镇开发公司同意的,第一次交易金额也是22万也是陈海珍本人带陈先生一起到镇开发公司缴交,第二期是由陈先生通过银行银行现金缴款到镇的开发公司。那这份情况说明就充分证明雅韶镇政府属下的开发公司本身出让土地出让和转让的过程扮演了主导者的身份,那么是谁赋予一个镇政府出让土地的权限?请看记者调查:

记者走进工厂发现竟是“三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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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沿着这2.1万平方米的土地走了半圈,看见其中的几千平方米已经建成厂房,记者走进去厂房里没有看到任何的工商执照或是税务登记表以及所有的用地手续,当记者想要进行采访时,一名姓陈的员工,以老板不在厂里不方便接受采访,拒绝了记者。

雅韶房地产开发公司林经理回应“代征”的合同是无效

记者就“权限”和“代征”的问题进行了对话采访

记者:05年杜村有2.1万平方米是经过你们镇开发公司出让给别人办厂的,这块地到现在还是权属不明的,你清楚这件事吗?

林经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上次法院就过来调查过这个事。

记者:据了解,国家对用地的政策一直是比较严格,那正常征地程序是怎么样?

林经理:用地一定有正规的政府批文,还要经过立项,再经过国土局招、投、标程序。现在国家是三令五申,一定要严格用地。

记者:雅韶镇下属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征”又是谁赋予的权利?那代征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林经理:谁也没有权利出让国有土地,“代征”合同是无效的。

记者:那他们双方的土地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吗?

林经理:当然是无效的。

记者:那当时情况是怎么样的?

林经理: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因为当时我还没有调到这个岗位上。

国土所官员:“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整个阳江都是这个样子……”

记者在国土所内见到了相关领导,记者向他们说明了05

年杜村有2.1万平方米是由雅韶镇的开发公司“代征”出去的,到现在权属依然不明确,质疑这块地是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嫌疑吗?

相关领导回应:权属是明确的,现在谁在使用,那么就属于谁的。“先上车、后补票”这个就是属于历史遗留的问题。

县国土局副局长:“土地如果是非法买卖,要马上立案!”

随后记者走访阳东县国土局的副局长,副局长表示:“如果这块土地我们查出是真的非法买卖,那就是违法交易,要马上立案。国土局会将整块地收回,重新招投标。”

“你们反映的这块地,我现在不太了解,如果是法院经手判决了,更多的情况你们到法院那边去了解下吧。”

国土资深人士:“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可以问责!”

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的原因: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留有死角。二、违法用地行为受利益驱动,有着强大的经济动因。三、政府有限的财力不愿预先支付土地补偿和报不具备出让条件,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大笔费用。四、计划紧缺、资金不足造成部份项目没有及时办理农手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手续,形成违法用地事实。五、占补平衡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无法报批。

违法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养成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识。切实转变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项目转”、“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观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坚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从市(区)、乡镇到村组土地管理信息员的全员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违法用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和土地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三、严格土地执法,坚决纠正“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现象,提高违法用地成本。四、严格执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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