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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行政拆迁”换装“法院强制”

2012-02-19 15:58:47 编辑:郭昌泓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国企业新闻网 浏览次数:0

金天忠有些怀念的说,“有了住处,有了土地,我们种田才会心里有底,才会有长远打算。” 回顾结婚、生子、建房、种地的经历,金天忠感慨自己一家的幸运。然而,很快,金天忠的美好愿景被击碎……

文图/了义、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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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姓驻足的地方,拆迁人员和特警组成人墙

 “因在家中存放一小桶汽油”,在浙江台州椒江区三甲派出所被“留下谈话”6个小时后,2012年2月10日傍晚时分,光辉村村村民金东福回到自己在光辉村的祖宅。但金东福和其79岁的父亲金天忠居住了31年的房子已在这个时间内被夷为平地。

 正在修建的台州市开发大道东延段工程对面,金东福的弟弟金东友的四层楼房也同样成了一片废墟。

 “我一看到这个地方就伤心,1981年,为了这个房子的建设,我耗费了大量的心血,现在却被政府说拆就拆了。作为房主,这中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来找我们谈过话。”2012年2月11日上午, 金东福的父亲金天忠在被当地政府安置的房间内向记者诉苦道。尤其令金天忠气愤的是,他两个儿子的房产也同样因为不满当地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而被法院强制拆除。

 2月11日,中国台州网以《影响开发大道东延段工程进展的3户房屋被依法拆迁》为题进行了报道。“在椒江区三甲街道光辉村,随着3辆挖掘机同时开挖,影响开发大道东延段工程进展的3户村民的房屋,被椒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拆除。”

 显然,在这座处于新一轮拆迁潮的村庄中,金东福这个家庭只是当地未来“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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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土地上,金天忠的女儿及幼小的外孙见证了整个拆迁的过程

 地权之痛

 “我活了这么一把年纪了,眼睁睁看着自己辛苦改造的房屋被政府拆除。你说还有什么意思?” 2月11日,在政府临时安置的住处,金天忠的老伴王玉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金天忠是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办光辉村的第一批村民,1980年代,中央正式确定了“农民承包土地15年不变”的政策,和当时数亿中国农民一样,金天忠在那个时期开始拥有了一块在期限内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当时我们家分了6亩土地。” 忆及当时的情形,金天忠兴奋地说。

 1981年10月,尽管手头上还不是很宽裕,但金天忠还是决定建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子。就这样,金天忠盖起了属于自己的两层房子。

 1993年11月,国家又发文件规定“在原定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房子有了,孩子们都长大了,我的6亩地还能种30年。”金天忠有些怀念的说,“有了住处,有了土地,我们种田才会心里有底,才会有长远打算。” 回顾结婚、生子、建房、种地的经历,金天忠感慨自己一家的幸运。他说,“感谢新中国,感谢共产党”。

 然而,很快,金天忠的美好愿景被击碎。

 2007年8月20日,光辉村就“台州市开发大道东延段光辉村地段是否同意征地”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虽然不是村民代表,但要自家房屋可能要被被拆迁的消息已开始让金天忠忧心重重。

 2007年11月份,工程项目正式通过听证会,并制定了详细的拆迁补偿标准,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等方案。

 对于这一切,金天忠却一无所知,不仅金天忠不知情,大部分被占地村民也成了此事的旁观者。

 实际上也正是源于这种不知情,在工程开工后,就遭到了不少拆迁户的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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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忠老人父母在被临时安置的住处

 行政强拆

 早在2011年9月8日就遭强制拆迁的村民徐仙子告诉记者,“拆迁协议我们还没有签呢,我们的房子就被拆了,更不用提什么保障了,按照规定,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房屋的拆迁。”

 “我并不是不支持建设,但是现在给我们按2002年的几百元每平方米标准进行赔偿,照这样计算每家赔偿的钱还不够造一个小房子,而我们这里现在的房价都要万元以上每平方米了,那么大的差距我们怎么办?”金东福告诉记者说。

 对此,开发大道东延段三甲街道指挥部副总指挥陈国荣作了解释。“赔款是按2002年,因为新的条例没有出来,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现在有了奖励制度,比起2002年上升了50多元每平方米。”

 双方补偿款项的不一致很快使矛盾尖锐。

 据村民联合签名的上诉材料显示,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工程指挥部的统筹下,政府开始采用了强硬的姿态。“大搞违法强制拆迁,先是断水断电。逼迫村民无法正常生活,后是用推土机、挖掘机将拆迁户的房屋推倒,完全不顾村民的死活。”

 “为了恐吓村民、街道领导陈国荣还指派警察对村民进行压制,村民对拆迁稍有不满,就采取多次传唤等手段,其目的是让村民敢怒不敢言。” 徐道永、徐国福说。他们两个就是因为帮助被拆迁户维权,在多个场合质问政府的强拆行为,被派出所羁押。“他们把我们的双手拷上,让我们对着开到18度的空调,吹了整整24小时,结果回到家大病一场。”

 也就是和台州椒江区政府的暴力拆迁同步,台州椒江区三甲街道光辉村的数百名村民拿着《反映信》开始向上级部门反映。

 而部分村民则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人就包括金东福、金东友兄弟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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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自发在拆迁现场拉起“还我人权,还我土地,还我房屋”的横幅

 法院强制

 2011年8月23日,台州市国土局椒江分局做出了椒土处理决字(2011)14号行政处理的决定,要求金东福7日内拆除房屋,交出土地。

 2011年9月20日,金东福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告上法庭。

 最终的结局是金福东小胜,在椒江区人民法院(2011)台椒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书上,记者看到: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确认被告台州市国土局椒江分局作出的椒土处理决字(2011)1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违法”。

 2011年11月15日,台州市国土局椒江分局再次要求金东福7日内拆除房屋,交出土地。

 2011年12月8日,金东福再次状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最后,对于金东福最为关心的征拆补偿的问题,2012年12月16日,椒江区人民法院称,“对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异议,应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解决,对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的决定法院予以支持。”并驳回了金福东的上诉,做出(2011)台椒行初字第5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金福东交出土地。

 双方对垒之中,最终2012年1月10日,椒江区人民法院以金东福“至今仍拒不履行《(2011)台椒行初字第57号行政裁定书》” 为由做出了依法强制执行的决定。

 “法院完全是和政府穿一条裤子。”众多在现场接受采访的民众气愤地说。

 在2月10日拆迁现场记者看到,尽管是法院强制执行,当地还是出动了包括特警、警察、政府公职人员数百人进驻到现场。双方几度发生冲突。

 虽然民众多次试图冲破警戒线,但在特警、拆迁队多方合力之下,最终以房屋被拆为结局。

 对此问题,在椒江区宣传部的协调下,公安部门给记者回复了书面材料,称“因该地块处于交通要道,加上4层楼拆除的公共安全型,需要公安交警等部门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实际上,也就是公共安全秩序维护之后,光辉村被拆迁户却呈现出另外一幅景象。

 79岁的徐道玉夫妇用颤巍巍的手指着自己用白色塑料布搭建的临时窝棚对记者说,“因为拆迁款迟迟不能到位,冬天的时候我们只能用此来挡风避雨,我们的房子都拆了,为什么还不能把我们的拆迁款补偿到位呢?当初政府答应的过渡房也不知踪影。”

 徐道福面对记者泣不成声,他是一军老军人,自房子拆了后无家可归,两个孩子年龄都已不小而且尚未完婚,妻子还有精神病需要长期治疗,如此的一家没有一个“家”可如何渡日?

 对于安置房陈国荣给出了这样的说法,“目前指挥部已经基本完成了安置小区所有的基础配套建设,只等村民签完拆迁协议,村内分配安排好屋基,拆迁村民即可建新房。”

 另一村民徐道永对于此问题又给出了不同的说法,保障房是有,但是要收费的,按现在的补偿标准,根本不够交保障房房款,“那我们拆完后还不是没有地方住?”

 这些问题,当地开发大道东延段指挥部依然没有给老百姓予以解决。

 老问题还在,新问题却接连爆出。

 据记者了解,开发大道东延段工程公路用地242.3亩,除公路用地之外,在没有审批的情况,附属征地却达到了700多亩。而对于此问题,开发大道东延段工程开发大道东延段工程指挥部并没有给予答复,只是说,“开发大道东延段涉及三甲街道征地242亩。”对于700多亩土地的违规问题避而不谈。

 而在另外的场合,村长王国军则明确告知部分村民说,指挥部征了700亩良田,并称地已经被出售。

 然而,在村民的正面问询中,从村两委到镇政府,区政府,各级接待人员却都说土地没有卖,是以租代征。

 而陈国荣的说法则是:“因为造路征地的钱太少,为了让村民有钱造房,是村里面强烈要求我们征地,所以我们征了700亩土地,价格为100200每亩,其中造路141亩,小区安置183亩。”

 “对于陈国荣口中所说的价格为100200每亩,村干部却告知我们每亩价格为88800元;占用良田的青苗费上级规定的是每亩10000元,可实际村民拿到的却只有2000元,其余的8000元究竟去了哪里?没有任何人给我们答复。” 村民们纷纷质疑说。

 2012年开春之后,他们所知道的唯一一点就是椒江区已经从“行政拆迁”改为“法院强制”。

 对此,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长军告诉记者说:台州椒江区这种行为或许是一种进步。但我们也应该警醒另一种情况的出现,今后个别地方政府可能以法院判决之名、行行政强制之实,涂上“程序正义”的光环,败坏“依法征收”的民意。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杨逢柱博士则从另外的角度分析说。“具体来说地方政府虽具有了‘依法拆迁’之名,但因在赔偿和补偿上有失公平,强拆行动甚至可能会引起民众对当地司法系统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如此受害的就不仅仅是被迁拆的家庭了,甚至整个中国司法系统都会因此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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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维持秩序的特警们

 光辉村村民与当地干部对话录音曝光(部分)

 【社保问题】

 村民:三年前就指定的285位社保人员,为什么现在还没落实?

 陈国荣:社保金三年前就已经发放下来,是村里面没有把名单交上来,我们也没办法,具体情况还是村长解释一下;

 村长:村里拆迁户太多,无法落实;

 村民:那你有没有统计过呢?又或者把拆迁户组织起来开一次会,按户分配或按人口分配呢?为什么社保金下放三年一直不说呢?

 ……

 【土地买卖问题】

 村民:土地是否已卖?

 村长:卖了,我字都签了;

 村民:你村长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了啊?

 村长:签字的时候,村两委都在,签字我一个人签了就可以了;

 村民:那为什么村两委都说不知道呢?我们跑到区政府,镇政府,他们都说土地没有卖,是以租代征;

 陈国荣:因为造路征地的钱太少,为了让村民有钱造房,是村里面强烈要求我们征地,所以我们征了700亩土地,价格为100200每亩,其中造路141亩,小区安置183亩,现在要小区落实,你们签字就可以安置了;

 村民:小区落实几年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这样?为什么一定要我们签字上当后才可以落实?为什么不先安置后拆迁呢?为什么拆迁户的土地都征完了,而钱却是全村分呢?你们当村官的,当父母官的,为什么不先想到村民的利益呢?

 ……

 【房屋赔偿问题】

 村民:为什么赔款条例是按2002年标准的?

 陈国荣:赔款是按2002年,因为新的条例没有出来,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现在有了奖励制度,比起2002年上升了50多元每平方;

 村民:现在是2012年了,和2002年相比,物价和生活水平上升了多少倍了?你们认为这样合理吗?

 ……

 来源:正点网-维权万里行周刊 原文链接:http://www.qndb.net/new/new.asp?id=14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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