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还是“毁林”?马边县桃溪村集体林流转引发争议
2012-02-19 15:38:34 编辑:林峰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02011年9月,天涯论坛、大成网论坛、第四城社区等多个网站相继爆出一篇名为“马边县老河坝乡桃溪村天然林被盗伐两百余亩无人管怎么办?”的帖子。
2011年9月,天涯论坛、大成网论坛、第四城社区等多个网站相继爆出一篇名为“马边县老河坝乡桃溪村天然林被盗伐两百余亩无人管怎么办?”的帖子。据该帖举报,犍为县陈远鸿盗伐桃溪村两百余亩天然林,群众多次向老河坝乡政府举报都无人监管。记者了解情况后,决定前往马边深入调查。
是“盗伐”还是“林权流转”?
近日,记者赶赴马边县,在县林业局说明来意后,林业局立即联系相关人员到会议室,对此事做了一番解释。
据老河坝乡森林公安黄正全向记者介绍,这件事在马边几乎人尽皆知,不仅是各大网站和马边新闻网相继有爆料,马边县群众信访局也接到相关举报。老河坝乡在最初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调查。但此事并未结束,后爆料的网友又向省长信箱举报。2011年9月28日,在接到了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转来的“省长信箱”信访件后,林业局引起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老河坝乡桃溪村进行调查,并于10月26日向网友做了书面回复。
此事究竟是如何引发的?时间要追溯到今年3月。
2011年3月,乐山市马边县老河坝乡桃溪村两委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该村位于大坪上约300亩集体林地流转给犍为县定文镇新生村一组村民陈远鸿自主经营,流转期限为48年。
林地林木流转实际上就是林权流转,是指权利人将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全部或部分权能,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林权流转主体包括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和其他林业经营者等。林权流转客体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
桃溪村召开群众大会,经过全村人民表决后同意将该村300亩集体林流转给陈远鸿经营。陈远鸿取得林权后,于今年4月份开始雇请当地的民工对林地进行清理,于10月份进行人工造林,将清理出来的林地种植小叶樟,目前造林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桃溪村村民集体表决后,同意将集体林流转给陈远鸿经营,陈远鸿取得了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后进行林地清理,此行为不能称之为“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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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上的树几乎被砍伐殆尽
是“天然林”还是“灌丛地”?
据马边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袁股长介绍,马边县是林地大县,西部为高山水源涵养林功能区,中部为低山河谷农林复合功能区,东部为中山特色经济林功能区。老河坝乡桃溪村地处马边东北部,从树种和地质上划分,属于宜林地,可以进行流转和造林。并且在造林期间,他们曾派工作人员前往勘察,并指示要保留目的树种。
老河坝乡党委书记杨书记也表示,老河坝乡政府多次派人深入现场指导清理工作,要求清理对象只能是杂灌、藤条,并且清理物不能以燃烧的方式处理。
第二天记者在当地农民的带领下亲自前往现场,发现沿途均有被砍伐的痕迹,倒地的树木有些长达六七米高、直径约40多公分、主干明显。燃烧处理的痕迹有17处之多。山顶上的树木几乎被砍伐殆尽,留下一个个光秃秃的树桩。
采访中,一位当地妇女告诉记者,从4月份开始,陈远鸿派人开始对林地进行清理。平时有10多位工人,最多时有30多位工人同时工作。砍伐的树木多是成材,能修建房屋。
当记者追问这种非灌木的树木为何遭到大规模砍伐时,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解释说,4月份林业局去调查的时候,陈远鸿正在对林地进行清理和造林,他们向陈远鸿指示了必须保留目的树种。10月份接到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转来的“省长信箱”信访件后,曾成立调查组下乡进现场调查,之后再没有去过现场,可能有些问题当时没有及时发现。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他们会尽快派森林公安前往调查,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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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砍到的树的长度和直径
是“两百亩”、“一千亩”还是“三百亩”?
在调查中,流转出去的林地面积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网友爆料盗伐面积为两百亩,但从老河坝乡上报给林业局的相关文件中显示流转面积为一千亩。这两个数据究竟谁真谁假?
袁股长告诉本报记者,这次桃溪村集体林流转实际面积为三百亩。面积大于两百亩的林权流转,都必须报知县林业局。林业局派技术人员测量核实后,将其流转的情况注入马边县的林业资源管理系统中,标注在林业资源图上。这次老河坝乡向林业局上报一千亩集体林流转,但经过林业局的技术人员核实,其水平面积只有三百亩。目前,马边县林业局已要求老河坝乡做出修订。
是“8万”还是“24万”?
记者在桃溪村调查时,有多位村民向记者反映流转集体林所得的资金具体数目不明。
桃溪村两委公示的流转费用为8万,其中4万作为集体资金,余下4万分配给村里的群众。但是,所公示的流转费用数目却遭到群众们质疑。据坊间传闻,此次桃溪村集体林流转的费用为24万元人民币左右。
记者曾向林业局负责人询问过此问题,林业局表示他们也不清楚,因为目前桃溪村和业主还没有到林业局进行变更登记,他们还没有拿到具体的资料,不敢贸然答复。之后记者又向老河坝乡杨书记询问,杨书记称自己分管的是党务工作,并不负责这方面的事情,所以他也不清楚。
11月20日上午,记者拨通了承包商陈远鸿的电话,陈远鸿表示会立即从犍为赶往马边跟记者会面。一个小时后记者再次拨打陈远鸿的电话,陈远鸿称正在给工人发工资,对记者询问的其他问题也不作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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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到的树直径约30公分
该流转林地有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
就采访中的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省林业厅。法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了记者的问题。
林权流转是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合法程序,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砍伐的现象,需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处理。据工作人员解释,灌丛是高度在三米以下、通常丛生无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而记者在大坪山上看到的被砍伐的林木,不属于灌木灌丛。
国家对林木采访管理严格,有明确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林权所有人持有采伐许可证,才能按规定对林地进行有序砍伐,若没有采访许可证而私自滥伐林木,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于11月30日致电马边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咨询袁股长桃溪村所流转的林地是否办有采伐许可证,工作人员称并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马边县林业局已经派了两批人前往大坪山调查,目前正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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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桩随处可见
网友再次爆料 是否暗箱操作?
记者于11月20日离开马边,11月23日,网络上再次爆出一篇名为《马边林业局局长王洪疑被受贿,重大案件“沙”化处理,民怨不断》的帖子。据这篇帖子爆料,马边县林业局局长王洪的妹妹王芳是老河坝乡的书记,当地的群众多次向老河坝乡政府反映情况,但乡政府工作人员因王芳的示意只是敷衍了事,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也碍于此事关乎王洪局长,不敢按章程办事。
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集体林地、林木流转是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推动林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实现森林资源、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仅需要各级政府、林业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更需要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和业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造林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不忘保护生态平衡,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规定,以下林地可以依法流转:一是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二是商品林的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使用权;三是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的林地使用权,四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宜林地是指适合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
集体林流转,首先需要召开群众大会,有三分之二的群众同意后,才能进行流转。其次,流转后所获得的资金、资金的分配情况、流转期限等必须向群众公示。在流转协议达成后,需向县级林业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必须出具群众大会的会议记录、照片、公示出让期限、资金分配情况、对流转人的资格审核等资料。资料齐备后,林业局会下乡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这些资料是否属实,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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