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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国有商场改制职工待遇被遗忘?

2011-06-20 09:29:16 编辑:林凡建  来源: 正点网 浏览次数:0

四川省西昌市西昌商场在国有资产改制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改制政策操作,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蜻蜓点水式的处罚腐败分子,没有起到震慑作用,九年过去了。

    四川省西昌市西昌商场在国有资产改制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改制政策操作,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蜻蜓点水式的处罚腐败分子,没有起到震慑作用,九年过去了。上级部门要求重新改革的指令早被遗忘,早被地方政府各种“土政策式的红头文件”“忽悠”,当然了,“被遗忘”被“忽悠”的还有职工们的权益,甚至职工不在地方政府的霸王协议上签字,各项社保被政府公开“冻结”,家属亦遭“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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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商场地处主流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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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气超旺的地盘现由国资委打理

                
       职工们在一份标题为《红头文件也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资料上签名按手印

     违规改制揪出几条蛀虫

    2002年12月,西昌市政府在未进行清产核资、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对国营西昌商场进行改制,将国营西昌商场改制成非公有制企业“西昌市鸿鑫商贸有限公司”,在从“国有”到“非公”的改革期间,“非公”公司经理李华串通西昌市个别代表“国有”的改制领导,暗箱操作,欺上瞒下,不到一年时间,就迫不及待地侵吞瓜分国有资产,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东窗事发,李华被西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个别领导干部被州委党纪行政处分。商场职工被逼迫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如今已经九年过去了,为李华大开绿灯的领导干部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领导岗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仍然得不到解决。

    合法权利受到巨大侵害的商场职工,不断向各级政府反映,四川凉山州委州政府深入调查后,责成州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查清了此事,处理了腐败分子。 “中共凉山州委1995年9月162次常委会决议:责成西昌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重新改制,并依法保护商场职工的权益……”

    2006年3月,在西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责成西昌市人民政府撤销西综改【2002】18号《关于西昌市百货集团公司改制分立方案的批复》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清产核资,严格评估,重新改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006年6月,西昌市鸿鑫商贸有限公司的的工商登记被西昌市工商局撤销。

    纠正不了的违规改制

    “以市委副书记曲木五牛、副市长吴川为领导的第一届改制纠错工作组按州委和党的政策准备给职工解决生存问题步入正轨的时候,也是职工看到一丝曙光的时候,突然又成立了以西昌市委副书记兼纠错工作组组长张硕为领导的第二届改制纠错工作组,张硕说‘第一届工作组对职工太好了,所以改制无法进行,我来!’就是他的‘铁腕’手段加速了有关部门对我们合法权益的侵害。”2006年4月在纠错工作会上张硕向全体职工和工作组成员公开强硬表态:“中央正确、省委正确、州委正确又能怎样,他们忙,拖上十年八年我拖得起,最后还是我来解决。”

    2006年6月12日,西昌市人民政府下发【2006】105号《关于纠正西昌商场违规改制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不但没有让职工看到曙光,反而更加颛顼霸道,进一步违规违法,打击报复职工。凡是不接受霸王条款者,就停交其各项社会保险。职工多年来不断向州、省、中央领导反映,各级政府都有回复,要求西昌市政府在阳光下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进行以改制,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但是市政府个别官员一直采取拖、推、压,欺上瞒下,上推下滑的手段至今没有按上级指示依法纠正处理。”

    记者采访中得知:西昌市政府没有对西昌商场进行重新改制,商场国有资产由“西昌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商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托管至今。

    漫漫维权路

    “从2002年至今,西昌商场的职工没有领到一分钱生活费,租金收入由市国资委收走。目前职工都在贫困线下挣扎,我们的各项社会保险被‘冻结’,不与政府签订霸王协议立即被‘相关部门’以行政手段报复,中央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惠民政策何时才能真正落实到我们头上?”

    “为了逼迫职工签订霸王条款,政府部门某些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动用公安、组织等部门,限制职工的人身权利,动用国家资源,监控职工电话,传讯职工。迫害职工家属,职工家属在机关上班的,不签协议就不准职工家属上班。”

    “我老公在某机关工作,为了让我跟政府签订霸王协议,单位领导让我老公放假回家做我的思想工作,协议签不了,他的领导让他告诉我,做不通媳妇的思想工作就不必回机关工作了!”西昌商场职工们回忆往事,数十名职工滔滔不绝,陈述内容各异,各家有各家的辛酸。

     职工诉求

    “西昌市人民政府下发【2006】105号《关于纠正西昌商场违规改制问题的决定》没有遵守《公司法》、《劳动法》及国发办【2003】96号《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继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该决议没有遵照中央上述政策执行,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将拒绝与政府签订‘霸王协议’的职工列入黑名单,禁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一职工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加盖有“西昌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商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印章的通知:“西昌市政府在不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也不遵照上级指示及中央法规的前提下,强制性要求职工按照【2006】105号《关于纠正西昌商场违规改制问题的决定》文件与企业剥离。不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不服从者:‘将停其各项社会保险’。是这个通知的核心内容!”随后,一些没有签字的职工发现自己的所有的保险皆不能正常缴纳。“如此卑鄙的的文件西昌市政府竟然公开下发了,没有签订霸王协议的职工人手一份!国家上级部门要求他们重新改制,他们却彻底地把职工最后的一点社会保险也强制‘冻结’了!”   

    记者被西昌商场的职工们团团围住,商场女职工居多,数十名女职工抱头痛哭。如泣如诉。

    “如今,西昌商场的职工一致坚决要求市政府依法依规按照中央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在阳光下公平、公正、公开重新进行企业改制。这一诉求我们喊了九年!”

    “激活我们的各项社会保险,作为‘被改制’对象,我们真的已经一无所有了,政府却公开剥夺我们最后的生存基础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

     2011年6月2日,西昌商场职工钟志华收到西昌市国资委的回复:“您于2011年2月22日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西昌商场违法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经工作组调查,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按信访程序于2007年经西昌市人民政府复查,作出了《关于纠正西昌市场违规改制工作的复查意见》,2007年6月22日送达西昌商场职工代表。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你未提出复核申请,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此事项信访已终结。”

     “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西昌市政府怎么做,我们不得而知。可是这样的回复我们已经收到不知有多少份了!”钟志华无奈地向记者展示手中的回复。(张金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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