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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挪用粮食将受处罚

2011-06-17 01:10:12 编辑:郭岐川 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修订的《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近日正式出炉。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制定预案主要为应对各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情况下全省粮食的有效供给,维护正常粮食市场秩序。

         新修订《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出炉  

       本报讯 (记者 程慧)  新修订的《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近日正式出炉。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制定预案主要为应对各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情况下全省粮食的有效供给,维护正常粮食市场秩序。

  预案奖惩分明,对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具体包括:违背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命令,拒不执行应急任务;在应急期间不能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的;贪污、挪用、盗窃用于粮食应急的资金或物资;拒不执行最低或最高库存标准;其他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作者:程慧
关键词:陕西挪用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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