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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厅级高官借企业800万巨款被指敲诈

2011-05-27 15:05:31 编辑:林凡建 作者:赖志坚 来源: 曝光台 浏览次数:0

赖志坚,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现为广西青联委员、广西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副理事长、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校长、梧州市华菲电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梧州怡菲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东籍投资商赖志坚,于1996年在梧州市投资创办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赖志坚却遭遇了当地党政官员先是“被借款“,后遭诉讼的悲惨厄运……
  赖志坚,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现为广西青联委员、广西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副理事长、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校长、梧州市华菲电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梧州怡菲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志坚在一份举报材料上称,2009年11月1日上午,原梧州市委副书记(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书记、副主席,区正厅级高官)汤竹庭爱人覃清既打电话又发短信给我和我爱人谢雪莲,说其丈夫汤竹庭在北京的一个朋友准备到梧州投资办教育,要求我和我爱人谢雪莲在2009年11月7日携带学校和公司的公章到南宁,与汤竹庭北京朋友签订合作投资办学事宜,以解决我学校目前的困境。11月7日早上我和我爱人谢雪莲由司机苏雄开车一齐去南宁,约11:30时我们到了南宁覃清家楼下,覃清电话说叫司机在车等,只许我和我爱人谢雪莲上楼到她房谈学校合作办学之事,我和我爱人谢雪莲到她房间后,看见汤竹庭和他爱人覃清在大厅等我们。过了几分钟,我问覃清,汤书记北京朋友过来了吗?覃清说等一下我们出外面吃饭再谈学校合作之事。不久覃清走进房间拿出先行打印好的《借条》给我看并要求立即在《借条》上签名。我清楚看到该《借条》上写的四个债权人全部都是我和我爱人不认识的名字,我立即表态:“我们根本就不认识这些人,而且我们也没有借到他们的钱,我们不能签字”。就这样我夫妇和汤竹庭夫妇为了借条僵持了2个多小时。此时汤竹庭说:“我们先去外面吃饭,回来再谈,”此时已是下午两点多钟了。我夫妇及司机苏雄和汤竹庭夫妇一起到他们家旁边的酒家吃饭。我们进入这酒家房间时,看见房里已有三个人,汤竹庭向我介绍说:“他们是我北京的朋友,想到广西投资办学,我介绍你的学校后他们很感兴趣想和你合作办学”,之后这些人还要了我学校新校区的一些资料。三点多钟吃完饭后,汤竹庭要求我夫妇再到其家中。为了解决我学校目前困境(我也想和汤竹庭北京朋友合作办学),我们还是再次到了汤竹庭家里,到了汤竹庭家,汤竹庭说你学校的事情我帮你解决,但你要在这三张借条上签字。我坚持不签,并说:“我们根本就没有借过这几个人的钱,我们也不认识他们!还问这些人是否是黑社会的人?之前我无故多次被人打伤,家门口被他人喷上‘赖志坚欠债还钱’的字样,是否和他们有关?如果在这样的借条上签字,我就死定了。”覃清却说:“我同你这么熟,情同姊妹,汤竹庭又是高级干部,不会害你们的,这些人都是我的朋友,如果你担心是黑社会的人,我可以为你写一份保证书。”随即,覃清当即就在自己的房间打印好一份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盖手印。然后将保证书给我。就这样双方又僵持两个多小时。这时,覃清给我和爱人谢雪莲各倒了一杯开水,我和我爱人谢雪莲喝过开水之后,就迷迷糊糊现象逐而覃清重新打印的三张《借条》上签了字和盖章。汤竹庭和其爱人覃清采取卑鄙手段在其家威逼我和我爱人写下三张借条,累计金额789.3万元。然后于2009年12月7日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欲以采取“合法手段”获取非法所得。在历时一年广西高院的庭审中,黎晓军在法庭上认可从没把钱借给赖志坚,且我与黎晓军仅一面之交,在庭审中很多证据证明黎晓军、覃清提交法院起诉的借条存在重大矛盾和瑕疵,其两人也不能自圆其说。而广西高院在判决中维持梧州中院的判决,支持黎晓军、覃清的诉讼请求。
  在赖志坚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提出异议,法院依然作出查封赖志坚名下公司的土地,致使赖志坚公司无法运作,企业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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