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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东县石塘镇:打造“阳光村务工程”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2011-10-11 10:24:01 编辑:郭岐川 作者:卢春贤 姜华斌 许永军 来源: 消费日报 浏览次数:0

自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以来,石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主要抓手和载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落实责任,超前谋划,主动创新,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省市县纪委领导的成分肯定。

一、抓保障

不断建立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以“党委书记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纪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村(社区)积极主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避免多头分管,领导力量分散,党委研究决定整合力量,凡涉及到“阳光村务工程”的相关站所及部门,一律由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纪委书记主抓。研究并制定“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三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细化为24项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保障“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落到实处,镇里每年预算拨款经费8万元,专门用于培训、办公及村级监督委成员的工资等。各村(社区)都落实了监督委成员专门办公室,统一为19个村(社区)制作“村级事务流程化”图板悬挂上墙。

二、强措施

不断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

采取“三轮驰动”的方法,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即“宣传动力,检查推动,整改推动”,依托农网发送手机短信3000条,组织播放专题片20余场,开展培训6场。同时,采取在村公开栏开辟宣传专栏,悬挂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此外,从农经、财政、民政等部门抽调6名同志到镇“阳光办”集中办公。镇纪委5名同志组成督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村级目标管理硬指标予以考核,做到每月一次工作例会,每月一次工作通报。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补缺补差或责令整改,真正做到明查与暗访的结合,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和随即督查相结合,较好地发挥检查、指导、督促、把关作用。

三、重落实

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自2008年8月开始,石塘镇率先在全县开展村务监督委试点工作,先后出台《石塘镇村务监督委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19个村(社区)依法民主选举了57名监督委成员。同时,可列席村(社区)“两委”召开的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以及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会议,结合本镇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村务监督委五项制度:即管理日常运转监督制度,管理协调处理机制,管理考评机制,管理申诉救助机制,管理定期工作报告机制。镇里成立了“三资”治理工作领导组,对全镇19个村(社区)476个村民组的“三资”进行彻底清查,同新建立的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按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电算化记账录入,产权交易公开招投标,民主监督审查把关,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的要求,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四、求效果

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通过“三资”治理,摸清集体家底,对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采取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不留死角,实现资产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作清、使用处置清。按照简便、实用、有效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集体“三资”处理、发包和出售都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依托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三资”动态管理。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务运行新机制。定。镇党委政府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中去,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时间、形式、规范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评比。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有力推动了农村政治、经济协调发展。

(卢春贤 姜华斌 许永军)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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