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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肥满地“农资团购”监管缺失 法律专家质疑“管理空白”

2012-02-02 15:29:10 编辑:林峰 作者:林凡建 来源: 中国市长网 浏览次数:0

农资团购,是一件利民举措。农民在享受相应购物优惠的光环下,同时面临一个极大的风险,对于通过“农资团购”方式募集的大量资金如何监管使用,如何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这成为每个参与者面临的一个“心结”。

核心提示:农资团购,是一件利民举措。农民在享受相应购物优惠的光环下,同时面临一个极大的风险,对于通过“农资团购”方式募集的大量资金如何监管使用,如何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这成为每个参与者面临的一个“心结”。募集者一旦筹集巨额资金,能否按照约定兑现承诺?专家对此指出称:“农资团购,从法律角度讲,在管理上还是一个真空地带”;那么,谁能对农资团购者进行监管?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如何保障“团购”参与者的合法利益,规避风险成为一个新问题。

广西首家“农资团购”社挂牌

2011年1月9日,广西肥满地农资专业合作社在南宁挂牌开张(以下简称肥满地)。据了解,这是广西首家省级农资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性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8万元;合作社以“立足农村,促进农业,服务农民”为宗旨,以“服务农民群众,送优质产品和科学技术下乡,满足农民需求”为己任,主要从事农资产品购销及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培训服务,立志整合各地农资系统资源,构建村屯合作统购统销的服务体系。

广西区农委主任陆耀邦、广西区农会主席吕培林、南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秦文彦等领导作为嘉宾也光临现场,在成立大会上,肥满地负责人杨启宏豪情万丈地表示:农资专业合作社在国内是一种新的业态,商机无限,舞台宽广。今后,每个加入的社员,都将成为肥满地的股东,在年底享受分红权益。

广西主流媒体也给与相应报道。

“农资团购”并不是新鲜事,在2010年6月,广西龙州县武德乡精威村甘蔗种植大户陈东日联系好本村10余户村民,一同来到县城农资公司团购化肥和农药;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三联村的不少村民也纷纷自发联合采用“团购”的方式购买化肥。

不少尝过团购甜头的农民都说:“镇里也有卖农资的,但价格贵品种少,还是城区里挑选的余地大,而用‘团购’的形式去购买农资,不但价格优惠,而且一旦在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后,有利于集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自发的组织团购,完全是按照需要而运作的,肥满地则是是预先交付一定的团购款,经过一定的周期才能享受团购的优惠政策,对于这个周期的等待,来自南宁周边村圩的几个农民疑惑地问记者:“如果我交钱给肥满地以后,谁能保障我的权益?谁又能来保障肥满地信守承诺?”

肥满地的经营模式

记者通过肥满地的宣传材料上了解到该社的团购模式,其主要模式是以“厂家+合作社+农户”的管理方式,向农民社员提供优质产品,参与的农民社员享受优惠价格和一系列的直补政策。

肥满地的主要运作模式是,在南宁的每个自然村都建立分社,分社设立社长一名,社员主要是该自然村的村民。每个自然村的村民,须要预交3000元的团购预付款。交了预付款的社员,除了在购买化肥的时候享受优惠价格以外,肥满地还承诺,此后社员的子女在就读大学和就业方面,都将获得肥满地的赞助。不但如此,预交了团购款的社员,预交金额将获得返还利息。

最诱人的是,凡是分社的社长,根据业绩的多少获得一定工资,还将获得分社的股权,享受分红。

肥满地负责人杨启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分社将是独立核算,负责本村的社员收款,然后将款项交到总社。对于款项监管问题,他说有协议约定,违反规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于社员子女就业读书的优惠政策,杨启宏又说,他们已经和广西六所农业技校联系好,可以为他们招生同时也解决了社员子女读书问题,对于考上其他的大学就无能为力了。

农业专家质疑肥满地团购模式

广西的农资市场容量是非常大的,目前全区农资销售额超千亿。”广西某农资公司一位负责人说,肥满地的团购模式比较新颖,按每户农民每年农资产品3000元计算,一个100余户的村庄,年农资销售额即可以达到10万元以上。按照这样推算,如果有1000个自然村参加团购,团购销售额将达到上亿元,金额非常惊人。

据知情者介绍,在肥满地成立的当天,肥满地专门设立了定货交款处,鼓励各分社预交团购款。从参与成立大会的人数以及肥满地的相关宣传资料上,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数千人成为肥满地的社员。

“无论肥满地收了多少团购预付款,这笔钱都存在监管问题。”长期研究农村农资流通的国家农业发展中心专家高友德说,像类似的团购管理,目前在法律监管上还是空白。有迹象表明,农资团购正在发生着“中国式变异”——某些在国外能够健康发展的产业引入中国之后,似乎总是会被一些急功近利、居心叵测的骗子发展成为“吸金工具”,比如直销产业变异为传销,分时度假产业变异为消费诈骗。最终,这些产业因为信誉极其糟糕而无法得到市场认可。可以设想,如果农资团购的乱象继续下去,这一新生事物和新兴行业也极有可能遭受毁灭式的打击。

法律专家质疑肥满地涉嫌非法集资

尽管肥满地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否认收取团购预付款涉嫌非法集资,是否肥满地预收团购款的方式就是合法的?记者在采访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金融专业人士,以及中国法律界知名法学专家,他们几乎都指出一个相同的问题,在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肥满地所谓农资团购模式,基本上具备以上特征。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团购进行事前监管约定,因此,肥满地的农资团购可以说是“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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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站法律顾问:杨航远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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