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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人大代表中有没有“刁”代表?

2012-01-21 11:31:33 编辑:mayormag   浏览次数:0

雷人提案年年有,诸如什么关闭社会网吧,让企业老板享受局级干部待遇,给微博问题用户加黑V,用高房价控制人口素质,让农民工开垦边疆,提高化肥价格让农民无化肥可上地,人大不要监督党委政府,媒体不要报道贪腐案件……但是这都没有今年广东的刘姓代表体的提案雷人!他建议“要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枪”!

雷人提案年年有,诸如什么关闭社会网吧,让企业老板享受局级干部待遇,给微博问题用户加黑V,用高房价控制人口素质,让农民工开垦边疆,提高化肥价 格让农民无化肥可上地,人大不要监督党委政府,媒体不要报道贪腐案件……但是这都没有今年广东的刘姓代表体的提案雷人!他建议“要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 枪”!

新月想问,是不是“刁民”有哪些相关部门来界定?“刁民”有什么界定标准?这个代表提这个议案时有没有征求人民的意见?是不是代表了人民的意见?即便没有征求人民的意见,他说这个话时经过大脑了吗?考虑过人民的感受了吗?

如果“刁民”没有相关部门来界定,谁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标准来界定,我认为提这个议案的代表,就是个“刁民”,他在煽动、挑拨警民关系,意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样的代表,就是真真切切的“刁民”,如不信,就发起个投票试试看?

有媒体统计,“中国每年要开一次两会,从地方到中央一起,全部资金超过50 亿,这些支出都由国家财政拨款。每位代表的在北京会议的个人花销,相当于两个中国农民全年的收入总和。”而这些代表有几个是征求过人民的意见才提案议案 的?难道我们花巨资,就是让这些代表在会上信口开河,大放厥词,无视人民的感受吗?这样雷人言论的代表应该被罢免资格!

说到罢免代表资格,新月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近年来犯罪的人大代表,在被终止资格时往往是“某某辞去人大代表”,而不是被罢免人大代表!新月认 为,对犯罪 的人大代表不能太仁慈,应该是说明理由,依法罢免!难道他不辞去我们就还要任由其身负罪案继续担任人大代表吗?!难道真的像网友猜测的那样,“创造体面的 词语来来粉饰违法犯罪的官员及人大代表,是因为害怕自己将来也会被人用上丑词!”

新月想,什么都是相对的,有刁民就必有刁代表,谁是刁代表呢?就是那些突破常人忍耐底线,不说人话的代表!这样的代表,真应该按“让警察向刁民开枪”的建议一样,让警察用枪惩戒一下,给他个教训你认为呢?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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