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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运集团骗售数千万乘客险?

2011-12-13 13:31:54 编辑:晨风  来源: 中经联播 浏览次数:0

网友反映: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下辖七个大型汽车站,年输送乘客达2500多万人次,乘客在售票窗口买票时,售票员没有征求乘客同意,就每张车票都被强制捆绑销售两元的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而保单上却没有投保人任何信息,也没有提示是否需要激活,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是属于无效保单。但这笔数额巨大的违规款项流向那里?相关部门是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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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网12月12日讯   署名“巴蜀人家” 的网友向本网新闻热线发帖《故意让合同无效 重庆交运集团骗售数千万“乘客险”》。反映: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下辖七个大型汽车站,年输送乘客达2500多万人次,乘客在售票窗口买票时,售票员没有征求乘客同意,就每张车票都被强制捆绑销售两元的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而保单上却没有投保人任何信息,也没有提示是否需要激活,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是属于无效保单。但这笔数额巨大的违规款项流向那里?相关部门是否知情?希望本网能就此予以关注,以引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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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报后,本网派员前往当地调查核实。

乘客购票被强买“保险”

2011年11月10日,记者见到网友“巴蜀人家”王女士,她给记者出示了一张当时在重庆龙头寺长途汽车站购票时搭售的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保险票。这张保险票据上有三个需要填写的栏目:投保人、被投险人、被保险人证件号码。投保人、被保险人栏目什么也没有填写,而被保险人证件号码只有三个 * 号。

乘客王女士告诉记者:“我当时在重庆龙头寺长途汽车站售票大厅排队买票,售票员报出票价32元。可我拿到车票后一看,才知道票价是30元,在车票后面还钉有中国人寿的2元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保险票。这样强制向旅客销售保险,让旅客心里不舒服。本想找售票员去理论,已临近开车时间,于是作罢。”。 
        上车后再细看保险条款,更是让人有气难平。在密密麻麻的如同芝麻大小的字迹中,有这么一行:“请将回执栏扔到回执箱里”,可售票口前并没有什么箱子。 回家后我再仔细一推敲,如此做法是不是有欺诈的嫌疑呢?虽然只是2元钱,但是该长途汽车站那么大的旅客流量,每人2元加起来就应该不是一笔小数目了。王女士回忆说。

保险就是为了保证乘客出现意外时,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一个车上50名乘客,有一半上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不幸客车出现火灾严重焚毁或掉进江河里无法找寻的情况下、或者乘客在出事当中保单损毁。保险公司该给谁赔偿?没有真实的乘客信息,无法区别那位乘客上了意外险?受害者的亲属也无法进行理赔。
        据了解,重庆市区内有七个汽车站,每年的客运流量巨大。据龙头寺汽车站的王副站长说,该集团年运送旅客量达到2500余万人次以上,仅龙头寺汽车站就能达到运量400——500万人次。如果按50%的旅客被强制销售2元一份的保险,该集团年资金收入就能达到2000万元以上。这样的销售已长达近两年。

而这么大的一笔违规款项,在账务上是如何走向?是先返给保险公司?还是将自己的分成留下,剩下再分给保险公司?

乘客被强买的“保险”是无效保险

对于记者的这些问题,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站务中心财务处的牛处长,说话更是牛气冲天“我们对媒体没有义务解释”。

11月11日记者见到了中保人寿重庆分公司第一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该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说: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与我们合作,确实有代理销售保险的业务,已经有两年了。但是我们是要求它们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要求销售保险,出现现在这样的问题,责任应该在他们。

买过保险和没有买过保险如何区分?如果出现前面提到的情况,记者要求这位工作人员能否按照保险条例里的相关解释,给出书面的答复,他说需要请示上级后答复。他说中国人寿属于上市公司,对外答复应属于信息披露,该由公司的相关部门来答复,目前不能给媒体书面的答复。

“车站工作人员未主动询问旅客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就直接收取保险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是否购买保险不应该由乘客来声明,而应由车站工作人员主动询问是否购买。如果没征得乘客同意就直接销售保险产品,属于强制交易违法行为。”北京一位知名律师说。《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乘客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享有知情权,售出保险的人员应当告知需要激活等事项。

此外,这位律师还认为,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同时,就应该开始享受保险利益的保障,按照新《保险法》相关规定规定,上面没有填写真实的信息,这样的保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骗取的巨额“保费”如何处理?

重庆七大客运汽车站每日运送旅客数十万人次,销售保险返点获利也相当不菲。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他们和代理销售保险的机构合作,返点能达到50——70%。这样高的返点也就是代理机构要搭车强制卖保险的动机。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下面的七个汽车站,年客运量达2500余万人次以上,如果旅客按50%比例,被强行捆绑销售两元一份的意外伤害保险,违规不当收入就达数千万元,而这么大一笔资金的去向就格外引人注目。

在重庆市保监局,记者请求该局工作人员检验一张当时在龙头寺汽车站售出的保险票据,这位工作人员说:“从这张保险合同票据上看肯定是真的,但是上面填写的信息不完整,这样是属于违规销售的。如果乘客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应该视为有效,这样是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我们已经对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下面的七个汽车站发出通知,禁止继续销售保险,等待调查。”

11月30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通过中经联播网回应网友呼声,称问题确实存在,责令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完善制度规范经营等。但对网友最质疑的核心问题,如对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骗取的数千万“保费”违法收入将如何处理?案件是否应移交公安、纪检、审计和监管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如何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等问题并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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