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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支书被捉奸在床12万私了”不象话!

2011-11-28 03:01:56 编辑:晨风  来源: 市长杂志 浏览次数:0


        近日,在宿迁一些论坛上一条帖子尤为引人注目,帖子内容称,“泗洪县天岗湖乡漴潼村村支部书记孙某被捉奸在床,被人软禁24小时……”针对帖子中的内容,25日记者进行了调查,据当地村民透露,事情已经发生一个多月了,与书记发生关系的女子叫阿英,年龄40岁左右,其爱人叫阿强。
        当天夜里,阿强住在晒谷场上看粮食,大概在凌晨3点左右,下起了小雨,阿强就跑回家拿塑料布盖粮食,结果就发现村支书在他家里,而且衣衫不整,阿强当即就堵住村支书不让走。村民说,第二天,孙某和阿强家均有不少亲戚朋友到场商量解决此事,一直到第二天晚上事情才最终解决,村支书补偿12万元私了。关于补偿金的问题,漴潼村的一位村干部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补偿金确实是12万元,而且双方签有协议。
        泗洪县天岗湖乡宣传委员余莉向记者证实,事情发生在今年10月11日晚上,10月12日乡领导即将孙某停职,并对孙某做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阿强、阿英为化名] (2011-11-27《现代快报》见习记者:杨亦文)

        这种消息能算新闻热点吗?可以说在中国农村这种事情太普遍了,男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种责任田的妇女,往往成了村干部负责照顾的对象,当然这种先从无微不至的关怀开始,直到感情升华至上床才能解决问题。 江苏省.泗洪县.天岗湖乡.漴潼村.村支部书记孙某被捉奸在床,如果算是通奸,被人软禁24小时。受害者男主人已经触犯了法律,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网友发表文章说:“老婆与人勾搭成奸,这样的事情对于每个男人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最后这个名叫阿强的男人选择了一条让人耻笑的处理途径,物质补偿!当他拿到这份“血汗钱”,不知道他的内心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受?!我想他的尊严在他接过钱的那一瞬间会彻底崩塌。”
        应当承认,该网友的评论够尖锐刻簿!农村里娶一个老婆并不容易,话又说回来,村支部书记在农村的势力,不是一般的南霸天、北霸天。村支部书记看上某一个女人,除非你和丈夫远走高飞,否则给你穿的小鞋是欲死不能!问题不是在于村支部书记自愿赔偿给戴绿帽子的男人十二万元。而是——10月12日乡领导即将孙某停职,并对孙某做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每一个中共党员入党时举起右手握紧拳头宣誓时;“为共产主义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终身”!令人感到讽刺的则是,该村支部书记没有去解放全人类而奋斗,却在自已领导的村子里,干起了解放妇女大嫂们的性饥荒而偷鸡摸狗!这象话吗?更令人费解的是,如此共产党人的败类,仅仅是停职检查反省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这处分似乎太轻飘了,这种人还要留在党内干什么呢?当反面教员?还是换一个村子继续当村支部书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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