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科学发展,构建和谐
当前位置: 首页 > 辣眼时评 > 派出所以貌取人“抓捕”逛街山区教师岂止误会?

派出所以貌取人“抓捕”逛街山区教师岂止误会?

2011-11-25 01:01:04 编辑:晨风 作者:帝国良民blog  来源:  浏览次数:0
11月14日,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小学6名少数民族教师抵达广州,参加由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的培训。6名教师3男3女,年龄在26岁至35岁之间,均为第一次到广州。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到广州这座大城市第一天逛街,竟然被当地警方当成犯罪团伙嫌疑犯以野蛮的方式领略了一次“派出所一游”。据人民网11月22日报道说,他们在天河区逛街时,被警方误当做犯罪团伙抓捕。带队教师称被按得脸贴地,腰臀遭踢。现场拉扯中4名教师多处受伤。其中5名教师被押上警车,带回石牌派出所,一名女教师挣脱后拨打110报警。警方经了解,发现抓错人了。直至次日凌晨3点,该派出所对当事教师提出的要求未达成一致。随后,这些教师返回培训驻地。“他们说见我们在不断徘徊,认为我们像犯罪团伙。他们还说自己是警察,我们就要求看他们的证件,其中一位穿制服的晃了一下证件。”,当事教师王欢说,5人被带回派出所几分钟后,民警来检查5人包里的物品。约10分钟后,挣脱的那名女老师找到了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经其协调,“派出所这边马上就来说‘是个误会’,他们说‘抓错人了’。”
  “是个误会、抓错人了”?当然是一个误会,人家远道从云南山区第一次来广州培训,可算是一生中进了次繁华的大城市,可就因为人家山区教师逛街时晃来晃去不断徘徊就认定“行迹可疑”,警方竟然就可以只是“晃一下证件”就将这些惊恐万状不知所名的山区教师以抓捕罪犯的方式“被按得脸贴地,腰臀遭踢”,并不加盘问的带回派出所,试问如此轻率的以貌取人并极其不文明的方式执法,这又岂止一句“误会”那么简单?执法者的形象、教师的人格尊严,又岂止是一句“误会”可以轻描淡写的呢?
  我们也看到,由于此事引起了教育部门和云南方面以及网民的高度关注,针对此前云南省丽江市5名教师反映在广州市天河区被石牌派出所“误抓”一事,天河警方于21日下午向相关教育部门和当事教师通报该起事件调查结果,向当事教师诚恳道歉,并对伤者进行了慰问。但警方在道歉的同时,仍然为自己的野蛮执法行径进行了充分的辩护,他们在道歉的声明中声称:“由于对方不予配合,派出所民警在将其带离现场调查的过程中工作方式不当,动作较为生硬,导致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多么可笑的道歉,似乎误会引起的原因还是6名山区教师,是因为他们“不予配合”,而警方也只是“动作较为生硬导致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多么微妙的道歉声明,意思是误会的责任首先是教师们不配合警方,这就怪了,你莫名其妙的在大街上任意抓捕逛街的作为守法公民的教师,对于第一次到广州这样的大城市的山区教师,并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更不知道这些抓捕他们的便衣就是警察,或许是强盗呢?谁知道,所以反抗是必须的,也是理所当然的,倒是这些便衣警察们为什么不首先声明身份,并第一时间亮出警察证件呢?这难道很难做到吗?仅仅只是快速的晃一下证件,就以暴力方式抓捕,难道简单的先进行盘问或查验对方身份证件不可以吗?难道警察执法都必须如此野蛮生硬吗?试想如果当时首先查验教师的身份证件,就不至于会出现之后的一系列上教师们深感不安和耻辱的经历,所谓的“误会”也就根本不至于发生,所以根本的责任和问题,并非简单的“误会”,而是警方根深蒂固的权力意识和习惯成自然的野蛮执法方式。
  可以想象广州这一派出所的警察们一定平时就感觉趾高气扬,或许他们天然的就感觉警察就是法,警察就是法律的象征,就可以任意在大街上不经查证甚至以貌取人就采取强制抓捕措施,任意对大街上的公民进行袭击,理由只有一个,“你的长相或衣着象一个坏人”、“你在大街上不断徘徊很可疑”,而且警方或许认为他们可以对任何自己怀疑的对象不经查证、不经盘问就进行抓捕,而且只需象征性的“晃一下证件”,就将怀疑对象抓进派出所,这能不产生“误会”吗?不误会都很奇怪了。在大街上胡乱抓人,还指责这些教师“不予配合”,野蛮执法造成教师的身体伤害则成了“动作较为生硬导致双方发生肢体接触”,真是典型的强权逻辑,甚至是强盗逻辑,这种道歉声明,其实是迫于上级追究和社会舆论压力,并看不出有多少诚意,当然如何切实保障6名老师的合法权益,也就很值得怀疑了。
  看似被警方轻描淡写成的“误会”,其实不仅仅伤害了这些山区教师的身体,更伤害了他们的人格与尊严,甚至给他们第一次到所谓大城市的广州带来了内心的阴影,难道山区教师的形象真的在广州警察的眼中与犯罪嫌疑人没有多少区别吗?难道警察真的可以从公民的衣着长相上进行专业判断吗?难道警察可以随心所欲的在大街上任意以貌取人并以野蛮的方式进行抓捕吗?如果有这咱狂妄自大的思维作崇,那么难保将来还会有多少“误会”发生?难保将来还会在他们手里滋生出多少冤假错案?
  所以一句轻描淡写的“误会”,绝不能成为警方滥权执法的挡箭牌,如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如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如何进一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才是广州警方应该认真反思的地方。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驻站法律顾问:杨航远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京ICP备11037134号-2

值班编辑QQ:2247703677 稿件问题请联系此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