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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采石厂变身采矿厂 野蛮盗采谁来监管?

2011-09-29 11:58:15 编辑:林峰 来源:中国市长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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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尉庄乡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情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有群众不断来电反映,称乡宁县尉庄乡仁义村有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黑石料厂”不仅长期违规开采石料,而且借机疯狂盗采铁矿资源,希望记者前去了解报道。

9月26日,记者前往临汾市乡宁县尉庄乡仁义村,顺着村旁的一条土路来到举报中的石料厂,看到周围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厂内堆积着如山的粉碎好的石料等待装载,在半山腰处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型开采设备。

据知情人报料,这个采石厂干了有几年了,老板叫刘向国,在当地很有背景,记者走访了村里的很多农户,大部分农民都是敢怒不敢言,有一位姓刘的农民对记者说这个叫刘向国的是我们这的派出所的头,不信你可以去派出所查。而且和我们地方土地局的关系相当好。虽然没有手续却一直照干不误,一开始是采石料,后来发现了铁矿石,便从春节至今一直在以破坏性的掠夺方式盗采铁矿石。

这种破坏性的采掘方式不仅造成矿产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也使植被水土大量流失,据村民们透露被盗采的铁矿石以每吨500元左右的价格外销谋取暴利。

随即记者来到了乡宁县县委宣传部以及乡宁县国土资源局了解这个石料厂的相关手续情况和幕后老板的情况,宣传部新闻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称对此不知情,领导们都在开会没法联系。随后记者又来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赵主任对于记者的回答也是同样:我们不了解情况需要去核实。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临汾市乡宁县国土局和宣传部门并没有向记者提供该石料厂的任何手续资料。对于这样一个连续存在了几年的涉嫌非法开采的石料厂,为什么当地的国土监察部门视而不见?是谁给这样一个“有背景关系”的黑石料厂充当“保护伞”?保驾护航?

本网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此调查情况将以内参形式报送山西省国土厅山西省省委书记省长!(今日中华网、中国管理通讯内参 王雅臣)


作者:王雅臣
关键词:采石变身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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