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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之冤

2011-08-28 06:49:14 编辑:郭岐川 来源:记录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是耶?非耶?本文主人公李建明用亲身遭遇,诠释着前人的名言——发生在贵州省黔西大地的一起震惊全国的所谓“诈骗案”,令那里优美的自然风光一度黯然,深邃的历史文化一度失色。至今,冤案余音缭绕,随风弥漫。它不可能代表时代,但绝对是这个时代的一道阴影。阴影下倒行逆施、指鹿为马的行为,足以混淆人们的视听、迷惑人们的神智、扼杀人们的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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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墨子•贵义》中曰“万事莫贵于义”。是耶?非耶?本文主人公李建明用亲身遭遇,诠释着前人的名言——发生在贵州省黔西大地的一起震惊全国的所谓“诈骗案”,令那里优美的自然风光一度黯然,深邃的历史文化一度失色。至今,冤案余音缭绕,随风弥漫。它不可能代表时代,但绝对是这个时代的一道阴影。阴影下倒行逆施、指鹿为马的行为,足以混淆人们的视听、迷惑人们的神智、扼杀人们的信心和希望……

  黔 西 之 冤

  记者:文柏 特约撰稿人:风黎

  [核心提示] 出生于1977年的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的李建明大学毕业后,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在北京求职、就业,离开了他心中那个贫瘠、落后甚至愚昧的山村,成为父母和亲人们的骄傲。从2004年至2008年间,他先后两次协助家乡“洪家渡库区”和“黔西甘棠火电站”被征地移民上访,通过其不懈的努力,终于使征地问题引起了主流媒体和上级领导的关注。期间,一万多名移民的补偿得到了提高。然而,黔西县公安机关在2008年7月10日将李建明刑拘,同年11月26日当地法院以“虚构事实、诈骗集资款”诈骗罪名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万元。随后,当地检察院将对此案的公诉做为维稳工作的经验之谈。几年里,李建明从协助上访的热血青年沦为“诈骗”囚徒,冰冷的铁窗终于惊醒了其唐诘珂德式的救世梦,成为黔西大地官民搏弈的牺牲品,成为推动边远地区法治天下的探路人……

  哀民生之多艰

  ——屈原

  蓝天白云下,重峦叠嶂中,一条咆哮的江水顺流而行,一泻千里;杜鹃花繁花簇锦,争奇斗艳,漫山遍野。这里是远离都市喧嚣、呈现自然风貌的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李建明的家乡,他的亲人们依然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生息着。

  家乡,对于有志青年来说,有着难以割舍的情结。这种情结随着时间的洗涤,如陈年老酒一样,越来越醇厚,越来越浓烈。家乡的繁荣和发展,更是植根异地的儿女们最大的愿望。在李建明的心灵深处,同样深深的眷恋着那片热土。

  2000年,毕节地区利用当地的乌江资源,启动了耗资巨大的洪家渡水电库区工程。这是当地经济建设规划中“西电东送”的重点项目之一,征地工作涉及黔西县、大方县等数万余人。

  2001年8月9日,秋色愈近。黔西县五里乡双河、清河、泥山村百余户移民举家搬往黔西县城关、金碧、林泉等乡镇的移民安置点。李建明的父亲和二姐,也是移民中的一员。

  俗话说“故土难离”,从平民角度来讲,赖以生存的土地即将化为乌有,的确是巨大的变故。这里多数移民舍不得离开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迁移途中止不住叹息、流泪。同时,移民们在被动的搬迁中,对未来的生计忧心忡忡。他们无法逃避迁移的事实,只能在依依不舍的乡情里煎熬着,期待能够在征地补偿中获得实惠,以换取心里上的满足、经济上的改善。

  2002年,随着征地工作的不断推进,黔西县政府向失地移民下达了补偿规定。面对条条款款、白纸黑字的补偿政策,移民们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数人认为补偿不符合我国土地征用管理条例。征地期间,他们大多数人不知道村民委员会拥有参与权乃至自主权,却固执地幻想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所以,当地方地政府下达征地补偿通知的时候,补偿标准与移民期望值的巨大落差演变成了导火索,瞬间点燃了移民们强烈的不满情绪。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当地人告诉我们,当政府部门的补偿通知正式下达的时候,移民们压抑已久的怨气似乎如山洪般要爆发了。他们自发的组织起来,通过各种渠道向上反映情况,不断信访,以期求得“上面”的重视,促使补偿款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来弥补背井离乡的失落,赢得失地后的生活保障。

  杜鹃花花开花落,乌江水川流不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变成了移民,他们再也没有了务农时期的闲季和忙季;空荡荡的时间、挥之不去的焦燥,经济补偿与期望值的距离,每天都触动着他们敏感的神经。有几个时期,许许多多的移民的生活状态就是不厌其烦的到当地或者上级政府部门信访或者上访。然而,几年努力一无所获。移民们抱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嘲笑、辱骂、推搡、恐吓、责难甚至是拘留充斥其中,接待部门大多不能正确面对这种状态,积极地从根本上解决移民的经济问题和心理问题。因此,移民上访的欲望随着这种漠视,不断增强。而长期上访花去的费用,更使原本经济紧张的移民痛心疾首,如此反复循环,他们更是怨声载道,仿佛是秋后的落木,一触既燃。

  郭隆生、代吉义、李勋林等10人是洪家渡库区被征地问题困扰的移民,也是上访的移民代表。李勋林是李建明的堂叔,他和其他代表通过李建明的父亲得知其在北京工作,能够协助移民提高补偿款,便通过李建明父亲的协助,与李取得了电话联系。

  2005年初,郭隆生、李勋林和代吉义等人进京找到李建明交涉上访事宜。李建明在家中是次子,传统的父子观念让他把父亲的话语当成命令。洪家渡征地问题牵扯的移民中,不仅包括李建明父母和二姐,而且其中许多人是李建明童年的伙伴、少年的朋友,这种情况都是促使他对此事牵肠挂肚的因素。李建明想,如果自己能在北京协助移民提高了征地补偿,自然解决了乡亲们的大问题,自己也为家乡做了一件大好事。所以,当李建明看到家乡李勋林等“叔叔”来了,便积极行动,找到曾在央视七套节目组工作的黄洪军,就家乡征地补偿问题讨论对策。

  黄洪军看过移民代表提供的资料后,也认为按照征地政策补偿确实不到位,移民的诉求是合理的,便同意接手办理此事。同时,黄洪军提出了“办事”需要活动经费的问题,移民代表表示愿意出资,遂达成了由黄洪军承办,李建明监督双方行为,移民支持经费的协议。并签订了一份包括补偿地款、新增人口补偿事宜、事后酬劳、启动费用等内容的三方合同。即黄有能力将征地补偿款按相关规定弥补到位,将获得总收款额的百分比提成;如果没有办成此事,将退还移民付出的活动经费。三方签字后生效。此后,黄洪军和李建明先后两次从移民手中接收了8万元活动经费。

  不久,黄洪军联系了当时中央七套每日农经组的记者牛某某,李建明联系了两名中央聚焦三农的记者,一行四人去了贵州黔西、织金等地采访。他们回来后根据实地了解的情况,帮助移民整理了一些信访和上访材料,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给了国家信访部门。

  期间,李建明就征地补偿问题回过一次黔西,与几十位农民代表共同研究上访工作,希望早日打开突破口,拿到移民应得的经济补偿。

  2005年6月6日,也就是黄洪军等人采访后不久,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了文件——黔政办发《2005》38号《洪家渡水电站黔西库区淹没土地调整增加补偿资金兑现方案》,其中说:“由于国家在审查可研阶段(1999-2001年)水库淹没处理规划及工程永久占地报告时,对库区淹没工地的补偿补助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委《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年35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电站业主已对耕地补偿倍数进行了调整,给洪家渡外迁移民每亩增加补偿1477.8元。”

  按说半年时间里,在李建明参与的运作下,信访以及上访事宜已经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每亩地提高千余元的结果,移民代表并不满意,认为黄、李办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收效,便要求他们退还活动经费。面对找上门来的家乡移民,李建明也很无奈,只好打电话找到黄洪军争取最大限度的给移民退钱。事实上,黄洪军带领记者去黔西的差旅费、酬劳费等已经花去大半,李建明向各部门报送材料,请客送礼已经花光了手上的经费。但是,李建明还是从黄洪军处要回了20000元,自己也拿出5000元钱退给移民。移民们知道上访费用不低,对返还25000元的结果表示认可。同时,李建明、黄洪军、移民代表三方签属了“废除合同协议书”,意为此事已经终结。

  这件事的处理过程及结果,让李建明感觉非常窝火。当初由于“同根生”的悲悯心理和浓浓的家乡情结,他做为中间人服务双方,协助移民每亩提高一千余元补偿款,可移民对此并不满意;催讨黄洪军归还办事经费,黄洪军当然也不高兴;对于自己的父母来说,这种结果会让他们颜面尽失。所以,李建明认为自己搭上时间、搭上精力、搭上费用还得罪了大家,确实是件赔本的“买卖”。

  至此,李建明还不知道,这岂止是赔本的买卖,简直是赔大了,赔上了金钱和名誉,赔上了青春和自由。

  “包办”民意,瞒天过海,古稀老人举债抗争

  黔西县里,与洪家渡库区相继启动的建设项目黔西甘棠火电厂,也是黔西县“西电东送”工程“三水一火”中的大项目。该电厂由贵州中水公司控股,总投资44.5亿元,需征地3.8 万多亩。2002年10月破土动工,征用土地涉及了当地的城关镇、谷里镇、永兴乡、甘棠乡等两乡两镇25个行政村,15844名农民。

  2003年5月,黔西县县政府为了推进工作进度,在没有办好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单方做主与火电厂投资方签订了用地合同,并制定了征地补偿政策。转过年来的春天,农时正忙的季节,被火电站征地的众多农民无地可种。他们经过一年多的等待、了解、沉淀,认为县政府在征地行为中,存在严重问题——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补偿款低出国家规定的标准,他们已经成为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保障的“三无群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失地移民自发的组织在一起,就征地补偿问题集体上访。

  甘棠火电厂移民从2004年开始不断上访,期间个别移民因此被拘留,驱逐、恐吓。这更加激怒了移民,上访人员不断增加,上访队伍不断扩大。随着两年多上访经验的总结,移民们选出了108名代表,后又遵从国家规定的反映情况人员限额要求,最后选出李云鹏(70岁,目前病危)、阮康明(65岁)、朱绍云(69岁)、陈天喜(78岁、以上老人均是2004年的年龄)四位老人做为移民总代表,就征地问题继续与政府交涉,期望以合情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上访是个没有标准行程的苦旅,使人呕心沥血,耗费大量资金和精力。四位年愈古稀的移民代表,肩负着万余人的重托,以最简单、最直接、最无奈的方式,向村民借款筹集经费,维持着、坚持着。他们在心里、身体、经济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寒暑更迭,杜鹃花几番开落,火电厂拔地而起。移民们眼见着耕地一块块的被吞并、被开发,接踵而来的是建设火电厂机器的轰鸣、煤炭燃烧的浓烟滚滚。而他们即便是四处上访,却两手空空,提高补偿的目标毫无边际,那一张张镌刻着岁月痕迹的脸上,绝望与希望交织重叠,叹息声此起彼伏。每次移民代表互相搀扶走进政府机关上访、申斥时,不是不让进,就是被驱赶,连最基本的交流和沟通都没有。那些写着 “公正、廉政”、“为人民服务”等等鲜亮标语的高大的门院里,见到的却是一张张冰冷、麻木的脸庞。维权之旅已经走过1000多个日日夜夜,丝毫没有进展。这些背负着生活压力、万余名群众重托的老人们,在维权路上处处碰壁,满腹委屈无处可说,他们愈加苍老,愈加焦急,几欲崩溃。

  2006年下旬,在当地已经无路可走的移民代表准备进京上访,他们认为那里是“天子”脚下,高官云集,应该是个能说理的地方。恰巧移民代表李云鹏听说当地有位年轻人在北京工作,而且和自己同姓一个掰不开的“李”字,应属同宗,便与另三位移民代表商量后,找到那个能与李家“说上话”的同乡,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也是最大的希望,敲开了李建明父母的家门。

  开门的是一位中年妇女——李建明的母亲谢登莲。她是1949年生人,没念过书,不识字。陪同移民代表前来的村民对谢登莲说:“幺嫂,这几位老哥是移民代表,上访好几年了,也没个结果,听说建明在北京工作,求他帮帮忙……”在谢登莲心中,自己供出了大学生,而且在北京工作,那是无限的荣耀。儿子有本事,是母亲最大的满足。移民代表与谢登莲近两个小时的沟通中,表示事成之后会付出可观的报酬。对此,谢登莲非常高兴,仿佛替儿子接手的不是一件让黔西县翻天覆地、触动官员末梢神经的大事,而是象自己家扫地做饭一样的小事,满口应承让儿子协助上访。

  谢登莲的态度让移民代表非常感激,他们不断表示“幺嫂,我们的补偿太低了,这不合理啊,等大家都拿到了补偿,要好好感谢你们。建明就是我们唯一的希望,现在办事都得花钱,所有的费用我们出……”为了能使谢登莲一如既往的支持上访工作,移民代表送给她2000元钱做为上京送材料的路费,并将给李建明做为活动经费的20000元钱交给谢登莲。

  2006年7月7日,移民代表与李建明的母亲谢登莲就协助上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同时,谢登莲通过电话,将此事大致情况与身在北京工作的李建明进行了沟通,再三叮嘱儿子要把上访之事“当事办”,又把他的电话号码交给了移民代表李云鹏等人。

  悲情一跪,斩断了李建明的退路

  从2006年7月中旬开始,李建明的手机就没有闲过,一会是妈妈打来的,让他抓紧时间协助移民上访,一会是移民代表打来的,沟通上访事宜,询问上访进度。事实上,因为上次协助洪家渡库区移民上访事件的影响,李建明对是否协助甘棠火电站上访之事非常矛盾。一方面他不愿意浪费时间、精力、金钱在这上面,影响自己正常的业务,而且两面落不下人情;另一方面,李建明还有蠢蠢欲动的参与意识,希望把这次上访事件办得漂漂亮亮的,给家乡父老一个交待,给父母和自己赚足面子。 所以,在与移民代表李云鹏等人沟通时,李建明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情绪并不稳定。

  对于黔西甘棠火电厂的征地问题,李建明通过移民转来的材料逐渐了解到:2004年4月,也就是甘棠火电厂项目开工征地一年半之后,黔西县政府出台了黔政发【2004】26号文《关于批转<沙坝河水库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文件中制订的补偿标准。补偿内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征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损失费”三项,测算方式为一亩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乘以倍数。黔西县测算耕地年产值为990元/亩,给予农民8倍的补偿。即7127元/亩,加上安置补助费等共计10272元/亩。

  而移民提供的另一份材料显示,2001年1月1日贵州省执行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一款中明确了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即征用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征用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在《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二款中明确了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规定:即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贵州省政府于2004年3月实行的针对黔西火电厂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补偿标准5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通知》中,规定人均耕地≤1.8亩的,“安置补助费”为16—25倍。并强调了要在保证依法补偿的前提下,尽可能统一征地补偿标准。

  此外,2006年国务院令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征地标准为16倍补偿。

  移民们认为,按照2001年《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补偿规定计算,征用基本农田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分别应该给予8倍补偿,即每亩年产值的16倍。如果按照人均耕地≤1.8亩补偿的16—25倍计算,政府制定的补偿差距更大。所以,黔西县移民认为他们的补偿标准至少低于国家法规标准的8倍,每亩土地大约少付2万元的补偿款。根据总征地面积测算,失地农民至少有3亿元征地补偿款被苛扣了。

  移民们表示,最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同为甘棠火电厂项目征地,黔西县城关镇孙家坝村委会直接与投资方谈判,却拿到了29882元/亩的补偿,明显高出由县政府“作主”的24个村子的征地金额。这样不公平的补偿结果,完全违背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通知》中,提出的“在保证依法补偿的前提下,尽可能统一征地补偿标准。”

  据了解,当时黔西县政府只顾高高举起“十五”计划的旗帜,在涉及万余人基本农田的征地审批程中,确实没有办理手续而“不买票先上车”、提前实施了征地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将土地的主人——农民晾在一边,以家长的身份,包办民意与对方达成协议。

  2007年1月,寒意正浓,北京西站。李建明带着女友急匆匆的前来迎接进京的移民代表。当他看到从火车上下来四位风尘仆仆、年愈花甲的老人,穿着破旧的衣服,肩上背着包裹、手里拿着干粮和饮水,苍桑的脸上布满刀刻的皱纹,眼睛红肿,嗓音沙哑,步履蹒跚,内心骤然疼痛——李建明想: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如此奔波?假如自己不离开家乡,会不会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站在首都宽阔的站台,人潮如涌,老人们这身装束仿佛从上个世纪穿越时空而来。

  面对年纪轻轻、洒脱帅气的李建明,四位老人确认了他的身份后,一时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他们来京唯一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李建明的能力和在京的有利条件,协助上访,讨回公道。眼前年轻人一脸正气,瞬间点燃了移民代表的希望。与此同时,家乡一万多人祈盼的目光和上访三年多的屈辱经历夹杂着,一起涌上老人们的心头。他们不顾车站往来的人流,不顾李建明身边女友的诧异,竟然跪倒在水泥地上、跪倒在李建明面前,乡音凝泪,语无伦次。其中,陈天喜已81岁高龄,年龄最小的阮康明时年已达67岁!

  此时的李建明在京已经居住六七年了,从发改委下属的企业做起,转行到新华保险公司做销售经理,从事着介于上层社会和低层民众之间的业务,年薪25万元以上,相对来说也算是久经商场的职员了。但熟悉的乡音、割不断的乡情,呼唤着他的心灵越过首都的繁华,回归于共同生养的土地与之血脉相连,息息相通。李建明急忙半跪着扶起老人们说:“有事好说,只要我能做到的,全力去做……”这一场面,感动了路人,而他身边的女友已经泪流满面。这悲情一跪,彻底斩断了李建明犹豫不绝的念头。

  李建明是做保险业务的,核算损益是他的职业习惯。他认为甘棠火电工程涉及一万余农民,近3亿的征地补偿款不是小事。李建明想,毕竟是法制社会,毕竟是涉及民生的大事,毕竟他们找到了我,就算家乡“山高皇帝远”,也是法治天下,也得践行党的领导。移民们还要生活,还要继续生息繁衍——那么低廉的补偿款能捱几年?年愈古稀的老人们为了维权不辞辛苦,我李建明能袖手旁观吗?

  义气用事是年轻人的大忌,此时的李建明没有仔细衡量自己的实力,凭什么与当地县政府部门对抗?仅依靠正义的思想与强权碰撞,其结果会是什么?在移民代表的感染下,在乡情的萦绕中,李建明低估了对手的能力,遗忘了在保险市场练就的淡定,把洪家渡库区的移民上访不如意的经历抛到了九霄云外,做回黔西乡村的大男孩。

  北京西站附近的旅馆中,李建明与四位家乡的移民代表,从黔西县的征地问题谈到自然环境的改善,从落后贫困的现状谈到反腐除奸的重要性,深谈了好久好久……说到悲壮处,说到伤感时,几番落泪,几许豪情。

  兴风作浪,吴书记恰逢低谷

  四位农民代表的北京之行,见到李建明后仿佛看到了曙光。他们为了表示诚意,也为了上访一事快速推进,几次给李建明汇来活动经费。

  如果说金钱是动力,那么情感也是动力,家乡的责任感却是超越一切世俗的动力。当责任、情感、酬劳、面子,四种价值交叠在一起的时候,李建明仿佛被注入了无穷的力量,他抱着必胜的信心,最大限度的发挥着自己的潜能。这次他没有依靠任何人,而是亲自出马。久居北京的李建明深知掌握话语权的媒体的能量,首先他广泛联系其他媒体中人;同时,启动了各层面的熟人、朋友、同事;此外,还往返于北京各相关部门,递送材料、反应情况——背后有万余人庞大的队伍支持,原本喜欢交朋好友的李建明,为了上访工作的顺利进行迅速启动了运作资金,请客、送礼,扩大影响,扩充上访实力。这种忘我的投入,让他感觉到为家乡移民所做的一切,是最有意义的事业。

  每当深夜,李建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的时候,总有莫明的冲动让他不能自抑。看着温柔漂亮的女友,摸着她微微凸起的腹部,李建明分明感觉到了孩子在健康的成长。他不断的构想着未来,陶醉在功成名就的蓝图里——全方位着手,把农民补偿款问题解决到位。虽然李建明从事商业保险业务,但他相信法律,相信在同一片蓝天下,不可能在征地补偿问题上有太大的差别,而且涉及一万多人。他认为当地政府是在逆行倒施,当地官员当官都当糊涂了,这样的大事竟敢往下压,显山露水是迟早的结果。

  李建明希望用自己的行动,为家乡树一座维权的碑记,尤其为下一代人,包括自己未来的孩子做个榜样,他幸福的想象着:

  解决了家乡15844人、数千户家庭的征地补偿问题,改善了移民贫困的生活,自己就是不折不扣的英雄;

  “贪官”受到处理,自己为全国反腐工作做了突出贡献,媒体的报导,镁光、掌声、鲜花将不约而至;

  同时,事成后更能赢得乡亲们的膜拜,赢得可观的报酬,赢得母亲的欢心。名利双收,人生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想想晦气的洪家渡库区补偿事项,已经让自己不好意思见江东父老了,只要这次事件处理得完美,便能无愧于生养自己的土地!

  带着这种几近痴迷的狂想,李建明紧张的奔波着。

  2007年一年中,李建明带领网站采访人员、媒体记者几次来到黔西县现场采访。并通过他们在网站发表了题为《黔西县政府侵吞农民三亿元征地补偿款,失地农民生活窘迫,当地危机四伏》、《吴安玉:侵吞农民的3亿元征地补偿款何时赔付?》的文章。一度被多家媒体网站报道、转载,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如此,李建明为主线将黔西县的反而新闻摆到了网上,与黔西县政府结下了一道“梁子”。

  2008年4月,贵州省纪委、国土资源厅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就黔西县甘棠火电厂征地问题进行专案调查,并在4月底向贵州省委省政府作了第一阶段的汇报,随时准备开展第二次调查。在移民的心里,前后困扰当地移民近6年的征地问题,终于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李建明等上访代表们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听到了解决问题的声音,他们心情随之豁然开朗。

  而此时掌握黔西县大局的县委书记吴安玉,民间传说其被省纪委带走谈话,可能“双规”了。起因众说纷纭:有人透露说是因为黔西县出现了大批的上访移民,惹恼了上级政府;有人说是因为巨额资金来源不明,贪污受贿;有人说是官场博弈的结果,站错了队伍。一时间黔西县官员们似乎各想心腹事,姿态低了,盛气少了,人心慌慌。

  五步行动,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2008年5月上旬,黔西县境内。杜鹃花正值花期:“何须名苑看春风,一路山花不负侬。日日锦江呈锦色,清溪倒照映山红”。

  黔西县的移民区热闹起来了,“映山红” 仿佛一夜间开满了山坡。愁眉苦脸的移民们,此时脸上似乎绽放出了春天的光彩,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遥不可及的征地补偿问题快要解决了,不久就能拿到补偿款,彻底和贫困说“再见”了,更重要的是了却一份心事,可以从上访的折磨中解脱出来、安心的生活和择业了。移民们掰着手指计算着时间。其实,移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给予他们合理合法的生存权就满足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些地方政府的官民之间不象主仆,不象朋友,不象兄弟,却类似于对手。当某个官员一改往日的张狂开始沉默的时候,广大农民群众暗地里窃喜;当群众悲鸣愤怒的时候,官员们却高高在上、冷漠无情。这肯定是一种不正常的官民关系,却深入双方骨髓,潜移默化于人们心中。

  “黔西县征地补偿问题闹大了,惊动了北京,传遍了网络……”街头巷尾、茶前饭后,补偿事件已经成为热门的话题。黔西县风起云涌,沉浮不定。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强大的地震,举国同悲,各地都在积极展开抗震救灾行动,因此贵州省的征地问题调查因此搁浅。

  这时,民间传说已被“双规”的县委书记吴安玉平安返回了黔西县,仍然主持工作。面对县里异常活跃的上访态势,司法机关来了一个人不知、鬼不觉的“回马枪”。连环五步,步步为营。

  第一步,黔西县公安机关着手对李云鹏等人进行调查,传讯。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公安局将李云鹏,阮康明,朱绍云,陈天喜四位移民代表以“非法集资诈骗”、“扰乱社会治安”等罪名刑事拘留。随后,又为四人办理了延长拘留手续,时间为一个月。

  据被刑拘的老人们回忆,公安机关审讯人员即没有打他们,也没有骂他们,而是采用强光照射、不给水喝、不让睡觉等精神摧残的方法进行审讯。他们所需要的口供,就是上访活动的组织者的全部信息、上访的行动计划。同时不断暗示其听从安排,即可获得宽大的处理,否则就得“吃不了兜着走”。7月5日,上访移民代表的家属书面递交了请求取保候审的申请;7月6日,被折磨得身心俱疲的四位老人统一取保候审。

  第二步,黔西县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李建明协助移民上访的整个过程,暗中查明了李建明的身份。随后,相继对李建明在贵州黔西居住的亲人们进行了拘留和传讯,对李建明立案抓捕,并向全国发出布了通辑令。

  第三步,7月10日下午黔西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北京市海淀区刑警的协同下,以涉嫌诈骗罪将正在新华保险公司办公室的李建明带走。李在北京海淀看守所关押7天后,被黔西县公安人员带回当地拘留所,随后马不停蹄的对李建明进行审讯。李建明在黔西看守所关押3天后,其家属委托的律师要求见当事人,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了。在此期间,李建明的提审受到最高的“待遇”:全程均有该县主要领导在监控室里监听,坐镇指挥。

  第四步,7月20日下午黔西县公安局以了解情况为由,将李建明的姐姐、姐夫带走,随后便以涉嫌包庇罪将其姐姐、姐夫拘留。李建明的母亲谢登莲在拘留期间,偶尔出现精神错乱现象,经过家属多次提出申请,于7月20日下午被取保候审。同时,公安机关及政法委经常找到李建明家里人问话,其间软禁了李建明弟弟(李建发)一家三口(包括一个不到4岁的孩子)近30个小时。李建明其他直系亲属以及当地上访移民,多数被公安机关拘留或传唤,录制口供。

  10月初,黔西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将李建明移交检察院,完成了第五步实质性的推进工作。10月13日,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李建明、其母谢登莲以及四位移民代表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10月15日,黔西县公安局将精神几近崩溃的李建明的姐夫释放。

  一位当地退休老干部说,黔西县政府部门对于诸如“包办民意”等引发的上访问题,从来没有当成“一回事儿”,根本不予以解决。多年来积累的“对付”群众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一个“拖”字,时间久了,这些刁民们就自生自灭了。可是横空出现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李建明,竟然以身居北京的优势,“插手”移民上访事件,兴风作浪,挑衅黔西县政府,真是胆大妄为,不打击不能震慑上访团队,不打击不能维护地方政府的威严。

  因此,司法部门密切联手,以最快的速度查实李建明的背景后,政府指挥者松了一口气,立即动用公权的名誉,来了一个“釜底抽薪”。

  就在黔西县移民代表集体被拘,移民人心慌慌之际,黔西县廉政网公开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政府文件,明确了征地的补偿限额,而且明显高于最初的补偿标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这篇《中华人民共各国国务院》(第471号令)的下方注有这样一段话:《……安置条例》已经2006年3月29日国务院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2006年实施的安置条例,黔西县政府2008年才予以公布)。眼前即得的利益,令上访移民们从对李建明案的愤怒和关注中转移出来,他们的心情随之平静了些许。

  秋天渐行渐远,冬天的脚步不期而至。漫山遍野的萧萧落木中,几株傲然的映山红随着一场通透的暴雨,全部凋谢了,亦如民意的坍塌瓦解,凋落成了一串串无奈的省略号。此消彼长,是世间万物逃不掉的法则。

  徒手“造案”,这个“必须有”

  2008年10月13日,黔西县人民检察院就李建明一事向黔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建明、其母亲谢登莲以及四位移民代表涉嫌诈骗。

  10月28日上午9时,黔西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李建明等“诈骗”一案。据当地移民透露,当日上午县领导用专车亲自送移民前来作证,中午及晚上大肆宴请移民。后来,有移民称自己长这么大吃的最好的饭菜,便是这顿由政府做东的大餐了。移民们认为,当地政府无非向移民施以小惠,利用他们以诈骗之名指控李建明,提供所谓的证据,使李建明的判决趋于合理。

  法庭上,针对公诉人指控李建明的几项罪名,李建明的辩护律师均提出了证据及相关证人进行反驳,其中包括移民代表李云鹏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了维权,落得不幸遭遇》。期间,移民代表在法庭上依然坚称并未被骗,黔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曾家祥在法庭上公开承认,甘棠火电厂征地补偿标准未按贵州省政府【2004】5号文件来执行、补偿过低的事实。

  庭审共持续了一天半,结束时,李建明的律师依法要求法院做出无罪判决,法院告知延期宣判。

  移民反映,同年11月4日,黔西县公安局局长苏秀明及政法委书记陈光勋亲自到李云鹏,阮康明,朱绍云,陈天喜四位代表家中要求他们写悔过书,并以给他们子女安排工作、解决移民款、对四人监外执行为条件,让他们重新指证李建明。

  与此同时,公安民警大量走访上访移民,尤其出资借款的移民群众,恩威并施,促使他们出面指证李建明,为李所谓的诈骗犯罪制造证据。公安机关这一行为方式引起移民们强烈的反感,没有发动出来一个人指证李建明诈骗。但是,移民们的坚守,并没有逆转李建明被判刑的境遇。李的问题实在是太严重了——犯不犯国法另当别论,单级挑战县政府的威严才是问题之本。

  ——在“五步行动”的部署下,《宪法》中明确的司法独立审判权彻底成为摆设,公检法成了地方政府“办事”的武器。

  11月26日,黔西县法院开庭后做出一审判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位被告人(四位移民代表、李建明及其母亲)均分别做出判决处理。当天,将四位移民代表被控制在法院的第一审判室里,又在另一审判室对李建明及其母亲谢登莲进行宣判。宣判中,李建明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8)黔刑初字第245号刑事判决],罚金20万元;谢登莲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身体因素,监外执行。在另一间审判厅里,检察院对李云鹏,阮康明,朱绍云,陈天喜四位代表现场打印裁定书,撤回了起诉。

  判决李建明,是当地政府处理甘棠火电征地上访问题的“大收官”,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公、检、法相辅相成,通过协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了李建明案的一切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法庭上涉及案情称为“被告”的李建明、谢登莲以及四位移民代表,他们均无原告及受害人指控,也无具体受害者,走的是公安自行主动立案、检方提起公诉之路。而最具有戏剧性的是李建明诈骗洪家渡库区移民一事,无论是在主观动机上、侵害客体上,均不构成犯罪。稍有法律常识的人士都知道,就算洪家渡移库区移民心存芥蒂,那他们与李建明之间也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最初的三方合同和废除合同书足以说明事实,更何况时效已过,根本与诈骗无关。

  事后,有人对洪家渡库区作证一事解释说:外界强大的压力让你不敢抗拒,反之“指控”李建明后,就会得到数万元的报偿,所以这是一种有背景、有计划的指控。换言之,是编好了口袋往里装人。

  从夏走到冬,李建明从7月份拘留到一审宣判、提起上诉的5个月间,家人及其亲属几次要求见面,均被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拒绝。

  2009年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地区法院就李建明上诉案件,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半年时间,李建明从被抓捕、立案到二审维持原判,用其女友的话说,就是当地政府搭好的“通道”,顺利的将李建明送进贵州某监狱服刑。

  中院维持原判后,李云鹏等四位移民代表联名书写了《贵州黔西火电厂低价征地,官方打击压制上访人员》材料,继续向上级申诉——他们的合法诉求、他们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和李建民诈骗罪的“莫须有”。然而,却依然如石沉大海……

  此间,提高移民征地补偿工作正在黔西县高调开展,移民的利益诉求将逐渐得到满足,生活水平将得到明显的改善,他们的心里也趋于平和。闲暇时,移民想起李建明的遭遇,只能轻轻的叹息一声。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阴云久久积压在这片土地的上空,让人透不过气来。仿佛无声的控诉:地方政府的权利到底有多大?真的可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可以调动的资源,无罪抓捕、劝诱证词、主观判决,将一个心怀正义、协助移民上访的青年打成囚徒吗!——这就是“讨说法”、“维权”的结果吗!

  2008年12月9日,也就是李建明一审判决、二审尚未开始的时候,《贵州日报》刊登了名为《黔西县“上访移民被骗案”公开宣判,涉案人员李建明、谢登莲分别领刑》的新闻。随后《贵州都市报》刊出了《黔西一对母子冒充发改委工作人员诈骗乡亲近40万元》的新闻。同时,黔西县电视台连续几天将这一新闻滚动播放。

  对此李建明的北京律师刘世杰说:一审判决并不是最终判决,《贵州日报》未述明该判决尚未生效,只有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一审判决才能生效,《贵州日报》的新闻将使群众误认为此案判决生效;而《贵州都市报》直接以“记者从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母子俩因犯诈骗罪一审双双领刑……”再次予以报道,根本未说明被告人已经提起上诉以及上诉的理由,违背了事实。

  岁尾年终,是真正的冬天。对于农民来说,走进冬天是最清闲的时候。年关临近,失地移民摸着渐鼓的腰包,高高兴兴的准备着年货。尤其那些只在幕后等待、不参与上访“坐悠车”的移民们,更是心花怒放,没出力、没出钱、没惹麻烦,同样拿回了补偿款,怎能不高兴呢?2009年春节,对于大多数黔西人来说,真是一个开心的春节——黔西县大张旗鼓开展的“三水一火”“西电东送”项目,避开污染、上访等不和谐的插曲,无论从气势上、规模上,还是从影响上、政绩上,堪称黔西县的宏篇巨作。而因此引发的移民上访问题,已经整整困扰当地政府7、8年之久,现在也终于圆满结束了,上挤下压的局面半年间迅速逆转,而且可以肯定的预言,近期不会再有类似的上访事件发生。

  黔西大地上的牛年春节,有一户人家仿佛被热闹的新春氛围给遗忘了,那就是李建明的一家。狱中的他呆呆的想着心事:过去的一切,从头到尾真象一场梦!轻车熟路的保险业务,三口之家的温暖,父母姐弟的相安无事,都因为自己年轻义气,心存正义,打破了这份平静。女朋友和女儿现在在哪里呢?女儿已经长高了吧?11年的岁月啊,还会有怎样的变故?他的心如刀割般的疼痛。此时,李建明的女友也正在默默的思念着他。这个不得不刚强的女人擦了一下眼泪回忆起了那个春节说,男人被判了11年徒刑,正在监狱羁押,公公急火攻心辞世了,婆婆受到打击后精神时好时坏,姐姐、姐夫因为牵连,已经没有精力过多往来,弟弟一家也因牵连受到了影响……怀里的女儿才一岁多,还不懂事,以后怎么办?窗外鞭炮声震耳欲聋,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男人第一次为洪家渡移民奔忙,落得两方不满意的下场;后来协助甘棠火电厂移民上访,被判了徒刑。但她知道,近两年协助移民上访,吃饭、送礼、给人家的服务费等等,30万元的经费在北京一撒手就没了,实实在在的为移民办事,怎么就成为诈骗了呢?北京律师刘世杰针对检察院公诉提出的罪状,逐条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法院却一律不予采纳,却完全支持了检方的指控。这是“权至上”还是“法为主”?如果法律成了强权手中的橡皮泥,那么,刑法在这里岂不成为打击报复上访者的摭羞布?就算人心都有一杆秤,是非终将大白于天下,可11年的囚禁岁月,谁来埋单!诈骗的罪名如何洗刷?女儿的父爱怎样弥补?

  6月22日,杜鹃花花期刚过。《毕节日报》刊登了《黔西县检察院——四项措施降低捕后不诉率》的新闻稿,引李建明案做为经验之谈。且不说其主线就法律而言本身定位的偏颇,就其中提到的“提前介入”行为本身也属检察院越权行为,背离了法律的宗旨。文中说“2008年以来,黔西县检察院侦监部门共对48件刑事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保证案件质量。比如:李建明冒充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以能帮助洪家渡库区移民和黔西火电厂搬迁移民提高补偿款为名,先后诈骗移民集资款37万元,李建明的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李建明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为了逃避打击,企图组织群众静坐向政府施压。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从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成功查处。最后,李建明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

  有移民说,看到这文章吓了一身冷汗,多亏自己当时没参与……

  对于这篇报导,李建明的女友苦笑了一下表示,新闻说得对,现在真的维稳了,还有谁敢上访呢?何况,经过李建明不知深浅的折腾,移民的补偿相应提高了不少——尽管当地政府不承认其在补偿问题中发挥的作用,但每次上访之后随即出现了调整征地补偿文件,是最具说服力的。黔西移民上访事件已经成为历史,那些引起上访事端的官员们,现在却与移民貌似一家人相安无事。而真正为民请命、背负责任与县政府抗争的李建明,最终成为官民搏弈中的牺牲品,正在贵州监狱受刑,将在那里渡过4000多个灰色的日子……

  就事实而言,这种结果不是法律的裁决,而是当地政府强权压制下的引导办案、翻云覆雨的裁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补偿款项的增加,失地移民的心理从最初的激愤,上访、愤怒、到逐渐平衡。对于漫长的上访经历,移民们自然明白孰重孰轻,何去何从。从经济上来讲,他们再没有能力投入;从收获上来讲,基本诉求已经达到了。所以,对于李建明的同情比比皆是,却爱莫能助。此外,从李建明一案判决半年后,再度占踞地区媒体的经验之谈极具杀伤力,强大的话语权将李建明事件反复披露,再次向某些蠢蠢欲动的人们敲响了警钟。

  所以,大局已定,强大着强大,卑微着卑微,花落时节,本来就是平静时期……于是,草儿随风,民心渐稳,延续着曾经的延续……

  一位资深记者说,采写司法稿件是最麻烦的事情,首先要通过地方宣传部门、司法宣传部门,然后再一步步了解案情,尤其对重大案件,审核非常麻烦,报导非常谨慎。而李建明一审判决后,《贵州日报》发稿的调门不合常理。一审判决后,犯罪嫌疑人还有他的权利,他认不认罪,他会不会上诉,都是不应回避的。此案在一审判决后的几天之内似乎被媒体广而告之,其速度不谓不惊人,甚至可以说急不可待。其报导的内容之偏颇(李建明并不认罪以及律师为之辩护的理由均未如实报导)对于黔西县的影响来说,不谓不惊天。

  从2008年7月10日李建明被拘开始至6月22日的“经验总结”,这起由“洪家渡库区”和“黔西甘棠火电厂”征地问题引发的轰动全国的上访案,对于黔西县来说,已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乌江水奔流不息,杜鹃花花开花落。一切,都那么平静,那么自然……

  “诈骗案”相关信息“拼盘”

  一审判决书摘录:“被告人李建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的真实身份,冒充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虚构黔西火电厂征地的有关事实,以欺骗手段进行舆论炒作,以能帮助办成洪家渡库区移民和黔西火电厂搬迁移民上访事宜,为移民争取提高补偿款为名,先后骗取洪家渡库区移民郭隆生、洪道才等人和李云鹏、阮康明、朱绍云、陈天喜四人从移民手中所集资金共计3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律师抗辩:就冒充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一事来说并不属实,移民代表询问笔录中均已说明“不管他在哪工作,只要给我们办事就行”。

  就“洪家渡库区”一事来说,李建明协助洪家渡移民上访的过程中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介入经济纠纷本身就为公安部明令禁止,何况介入一起没有任何纠纷的经济事务呢?

  就“甘棠火电厂”一事来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建明构成诈骗罪,但无被害人,即无社会危害性。李建明脚踏实地反映的事项均由移民代表提供,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节。将移民代  表提供的上访资金基本上用在上访事务之中,被告人均在笔录中供述了资金的去向,符合客观事实,不存在非法占有移民资金的目的。

  纵上所述,被告人李建明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也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具备诈骗罪构成要件。

  甘棠火电厂征地上访的四位移民代表在庭审的笔录:“不管他在哪工作,只要能给我们办事就行”,而法庭上与辩护律师的对话为:“李建明给你们办事了吗?——办事的”、“认为他是有职务,还是能办事?——能办事”、“不在发改委,你们找他办事吗?——我不管他在哪儿工作只要能把事办好”、“把钱给他是真心的吗?——是真心的”。

  四位上访移民代表的申诉:2008年8月8日,是中国•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日子。就在这一天,李云鹏等四人写了一份《为了维权,落得不幸遭遇》的书面材料。其中主要列举了上访原因、上访过程、上访经历,提到李建明时这样写道“又以涉嫌诈骗将在北京为我们办事的李建明拘捕关押在黔西看守所。李建明是因为在北京上班的有利条件,他是为我们办事,与我们共同经办上访事宜。资金由他支付是我们的内部分工,何为诈骗?”

  相关证明:2005年6月6日,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洪家渡水电站黔西地区淹没土地调整增加补偿资金兑现方案的通知》。

  2008年6月27日,黔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定黔西火电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说明》中,证明其补偿标准未按黔府发[2004年]5号文件标准执行。

  2008年7月21日,黔西县政府传达了《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黔西电厂4X300WM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说明的报告》。

  2008年9月22日,黔西县水库移民局打出证明《关于洪家渡电站黔西县库区淹没土地调整增加补偿资金兑现的情况说明》中,否认了2005年黔西县38号文件精神给予每个洪家渡外迁移民补助增加1477.8元是上访促成的。

  李建明被抓同期声:2008年7月10日,新华网贵州频道地方网采访了“县委书记吴安玉既要讲‘法’也要讲‘情’”的大接访活动,画面中的吴安玉早上7点半就到达了接访办公地点——县信访局办公室。这边电视里吴书记接待上访者讲‘法’也讲‘情’,同一时间,移民代表李建明在北京被警方带走。”

  另案上访人士说:协助上访花去30万元就成了诈骗?一年半时间在京上访,这点钱根本不够,自己不搭钱就不错了。如果谁能帮我找到门路说理,90万元我也愿意拿。

  公民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重要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所谓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指的就是召开正式的会议,以会议的形式进行  表决。征地需要征求全体村民的意见,征地问题村民们有绝对的表决权。

  同时,按照征用土地程序来讲,必须召开村民“听证会”。对此,黔西县政府关于征地补偿问题的相关材料中提到,征地听证会全票通过。事实上,全票通过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更何况如此之多的上访人员也充分说明了所谓“听证会”只是政府“自己”口头、或笔下召开的,大多数移民们根本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上述案件中,本是“主人”的村民对于征用土地一事,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反对权等等全部都被抹杀了。

  世象评说:2008年自凤凰网、腾讯网、第一线索网、天涯社区等等知名网站相继报道了贵州省黔西县打压移民代表、重判李建明11年的事实,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众网友愤愤不平,纷纷发表看法和意见,部分摘录如下:

  访客:访客 IP地址: 222.131.135.* | 2009/10/21, 17:45

  11年!宝贵青春被剥夺,是真的有罪,还是有人视法律于不顾,公法私用,报复当事人,值得我们深思啊!

  评论人:U1l_4nN6 评论日期:2009-11-30 10:56 强烈要求还青年的公正!黔西方面滥用公权做得已过份,走得已太远!创造滥用中国司法打压民生之最!

  新浪网友:匿名用户 于 11-29 15:07如此黑白颠倒、视案件事实于不顾、随意对案件真相和定罪量刑的尺度进行“揉捏”的“司法”行为,一旦形成“风气”,多么令人惊悚!这对于中国法治权威的损害和对中国法治的影响,将会多么恶劣!这样的“司法”方式,无疑让人“恶意猜测”:黔西县政府的领导莫非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打压百姓维权试图维权的勇气和信心……

  《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加强和改善地方立法,坚持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要认真研究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不得不提的一笔:2011年8月11日下午4点多,贵州省黔西县沙窝路口处城管大队暴力执法,导致一名女子被打伤。城管大队的暴力执法引起了黔西县人的愤怒,目前黔西县的百姓已经把两辆警车推翻,一辆城管大队的综合执法车辆被推翻,现场有近万人围观。黔西县出动了警察、特警维持秩序,事态一度恶化••••••

  人之生也,无德以表俗,无功以及物,于禽兽草木之不若也。

  ——宋•《省心录》

  欲望是人的一种生理本能。当个人的权欲、钱欲等等欲望无限膨胀、超过了限度,就难免贪婪、放纵而不能自控,从而堕落邪恶之渊。

  几年间黔西县群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以李建明案开创了国内上访重判的先例。《省心录》中云“人之生也,无德以表俗,无功以及物,于禽兽草木之不若也。”一个地区领导者的“德性”决定了他的品质,品质决定了他的领导方向,也决定了他所带领的队伍的质量,更决定了当地的整个政治气候。

  事实上这种强行压制维稳的手法,确实不是为官之道,绝对不是安民之道,更不是亦不是我党的执政方针。李建明案过后,黔西县依然没有达到、也不可能达到理想平静,更不用说和谐了。至今小事大事接踵而来,可能说是顾此失彼。

  回过头来再看捏造出来的李建明案,审讯笔录、公诉书、判决书上署名的执法者都成了傀儡,都是地方政府的工具。李案的判决,就上访事件来说,窥其表面似乎风平浪静了,事实上,冤案引发李母的精神失常,李妻的孤独无助,李女的父爱缺失,移民的极度恐慌等等现象,埋下了危机的伏笔,迅速滋生了另一种不正常的社会价值观,而且不断蔓延、扩散,侵入了公民的心里,使民心丧失,是非颠倒。

  在如此地方政府的操纵下,在如此权力泛滥的洪荒中,侵害了多少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了多少人民群众的情感?

  2011年8月11日黔西县发生的暴力事件,再次证明了民意可疏不可堵,强权压制下,势必造成反抗。从对民意的打压,对李建明的判决来说,黔西县发生这种现象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中的必然。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太爷们,还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德行吗?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但是,在更具体的操作规范方面,地方政府的强势干预,背离了司法的独立审判规定。这种现象不仅仅在黔西大地出现,其它基层地区也时有发生,地方政府对司法独立审判权的蚕食,远非一日之灾。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职权为利器,迫使人民群众层层屈服淫威,同时规定媒体的宣传口径,一切有罪与无罪仿佛尽在如来佛的手掌,成为制造冤案的伤心地。

  俗话说,千里之堤,尚防蝼蚁。这种地方统治者的是非不明、功过不分,为所欲为的行为,对于各个领域来说都是一种致命的摧毁。

  路不平有人踩,事不平有人管。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总有先驱者为之付出自由乃至生命。李建明等刚正不阿为民请命的上访移民代表们,为了共同的利益,站成一座捍卫民生的长城,于人民最底层啼血呐喊,与偏离了政党领导宗旨的地方势力顽强抗争,践行着《省心录》中的经典篇章。亦如千百年来中华大地上的亿万民众,激浊扬清,仁爱思想的升华和凝聚,推动着人们不屈不挠地征服千难万险,越过漫漫历史长河艰辛的向前挺进。李建明的诈骗冤案,已经成为盛世的悲歌,幻化为人民群众反抗人治压迫的笛声。

  不敢想象,此时此刻在高墙铁牢之中,还有多少李建明式的蒙冤者在等待平冤昭雪?如此强势的某些地方政府执法和司法机关,是否还在不断地制造着新的冤案?是否为了私欲还在编制着“莫须有”的罪状?李建明等移民代表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上访为了寻求公理。我们敬爱的温家宝总理指出,坚守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黔西还是人民的。太阳依在,正破云而出……

关键词: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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