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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大百货梦之岛亿元纠纷真相

2011-08-26 01:11:39 编辑:林凡建 来源:本网整理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从创建第一家门店至今,通过15年的市场开拓和成功经营,梦之岛百货已经成为广西本土百货业的金字招牌,作为广西百货的龙头企业,梦之岛不仅积极推动广西百货业的发展,同时也以自己的真诚服务赢得了一大批忠实客群。

《祖国》记者梁伯钧  发自南宁 从创建第一家门店至今,通过15年的市场开拓和成功经营,梦之岛百货已经成为广西本土百货业的金字招牌,作为广西百货的龙头企业,梦之岛不仅积极推动广西百货业的发展,同时也以自己的真诚服务赢得了一大批忠实客群。如今,梦之岛百货在广西已成功打造了梦之岛购物中心、民族店、水晶城店、贵港店、梧州店、桂林店、金朝阳店、中华店、优购超市等9家门店。

然而,一张突然而来的告示打破了平静。2011年8月,梦之岛南宁民族店突然张贴出一张告示,上面写着“截至2011年7月31日,梦之岛古城、水晶城、梧州、贵港等四家公司一年多来恶意拖欠我公司近亿元巨额联名购物卡消费款,我公司已在8月10日向上述四家公司分别送达了《关于归还联名购物卡消费款项的紧急通知》,敦促其在8月15日前归还所欠款项,但至今未做任何回应,甚至拒绝签收相关的催收函件。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维护我公司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公司能正常经营和正常结算供应商的货款,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我公司决定从2011年8月17日起暂停上述四家公司发行出售的联名购物卡在我公司商场消费。”

消费者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通知搞糊涂了:“梦之岛发生什么事了,为何各个店一直通用的卡一夜之间说不能用就不能用?”

尽管在梦之岛其他分店,梦之岛的购物卡还是通用的,但作为位置最中心,人气最旺的民族店不能通用,不少消费者都觉得是件遗憾的事。

 “我不太清楚为什么不能通用,据说是其他店欠我们这个店的钱,具体你看告示。”《祖国》记者向梦之岛民族店收银人员咨询的时候,店员都表示,这是管理层的事情。

广西梦之岛集团监事会主席施先辉接受了《祖国》记者的采访。他介绍说,广西梦之岛(集团)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连销经营的经济实体。其下属公司广西南宁梦之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礼宁,而广西南宁梦之岛商业管理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由广西南宁红白蓝贸易责任公司(股东为梦之岛高层管理人员)出资98万元,占49%;广西南宁梦之岛购物中心,出资102万元,占51%组成,法定代表人也是刘礼宁。各个店的股东构成都有区别,都是独立核算的。但各个店的董事长都是刘宁,总经理是钟群。在2010年11月3日,钟群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的职务。

对于民族店在告示中称梦之岛古城、水晶城、梧州、贵港等四家公司一年多来恶意拖欠了近亿元巨额联名购物卡消费款的说法,施先辉表示,财务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向财务部门了解,但一直以来,梦之岛内部结算平台是畅通的,即使存在这种情况,也应该内部沟通解决,不应影响消费者。

《祖国》记者就此事致电钟群,钟群拒绝了《祖国》记者的采访。对于钟群辞职以及其他店拖欠亿元购物款的说法,也没得到民族店有关方面的证实。

链接:单方面终止梦之岛购物卡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不少梦之岛的消费者提出疑问,手上持有的是梦之岛购物卡,上面明明写着在梦之岛各个店通用,现在一则启事就停止使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了吗?

《祖国》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某律师事务所的谭律师,他说,很多预付费消费特别是发卡式的企业,很多都是以连锁或者加盟店的形式出现。因为某一个分店经营不善,有可能倒闭或者是捐款。有可能在深层次之间,各个分店还有这种法律关系,但是作为消费者来讲,他无法认定每个店之间的关系,往往会因为他向其他的门店要求维权或者向总店要求维权,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引发社会的矛盾,实际上已经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像梦之岛的这种情况,除非民族店在发卡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民族店和古城店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各自独立经营,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谁发行的卡违约了,只能去找违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那这种单方面停止使用购物卡的行为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祖国》记者  梁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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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伯钧
关键词:广西最大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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