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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色补煤矿隐瞒矿难十余起,矿主侵吞集体财产数亿

2011-07-27 17:30:03 编辑:林凡建 来源:中国工矿企业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色补煤矿曾因多次隐瞒矿、暴力抗法、殴打记者、抢夺调查材料、勾结相关领导强占农民集体财产数亿元、云南省高院跳楼的胡云龙、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事实而闻名全国。

    色补煤矿曾因多次隐瞒矿、暴力抗法、殴打记者、抢夺调查材料、勾结相关领导强占农民集体财产数亿元、云南省高院跳楼的胡云龙、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事实而闻名全国。然而,厅官文强早已被拿下,但色补村民小组长刁全超却拿不下……

      刁全超:中共党员,色补村民小组长,色补煤矿股东。刁家宽:中共党员,色补煤矿法人,股东。(以下称二刁)


    一、主流媒体的记实报道

    2004年5月25日,都市日报《官商勾结霸占集体煤矿》,该报道称二刁以职务之便霸占了色补农民集体煤矿的事实。 
    2005年2月1日,云南日报发表内参《生效判决难执行村民走向上访路》。
    2005年9月9日,云南日报再次发出内参,要求保护色补村民合法权益,并请求对二刁等人的各种犯罪给予追究。

    2008年9月9日,云南信息报《色补煤矿太猖狂制造车祸围殴记者》,报道称二刁等人为隐盖各种罪行,故指使手下以制造车祸方式,并20多人殴打记者,抢夺调查资料、相机、录音器等,后由于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后,报社才不再敢继续追踪。

    2008年6月28日,云南政协报《一纸协议遍住血泪矿难》,该报道称06、07、08年,色补煤矿发生的矿难都被隐瞒,二刁恐吓记者和死者家属,该报道后被个别领导强行阻止上网,而被封杀掉。

    这些年色补煤矿一直被媒体、公众关注,《富源矿难疑云笼罩》、《色补煤矿隐瞒死亡真相》、《富源矿难究竟死了多少人》等文章同样记录着二刁及相关部门一系列问题。

    二、色补煤矿再次隐瞒三起矿难(习惯性的)
    从去年下半年来,我们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色补煤矿2009年11月13日发生井下安全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重伤一人,死者叫庄跃顺,系富源县富村镇尘子坡村人;第二个叫刘兵,于2009年12月16日死于色补煤矿井下,系富源县老厂镇羊街村人;第三个是富源县富村镇低井村的奏留佐;还举报色补煤矿2009年2月26日恢复了色补村民集体所有(过去十年被二刁侵吞的数亿财产没有返还),二刁实行二次承包,承包费每吨仅为0.6元,同年12月28日,色补煤矿又被二刁勾结有关部门密秘转为了刁家宽属下的私营企业(属二次侵吞)。

    今年2月20日下午,我们在羊街村见到死者刘兵的弟弟刘飞,他说:我和我哥在一个班,他是皮带夹死的,全身都烂掉,很惨,赔了68万元,死时25岁,有一女孩,当时不到一岁。我们又问赔偿费是怎样分配的,他接着说,父母分得28万,女儿得20万,其余的归他媳妇(李小仙)。

    2011年3月24日,我们对遇难者庄跃顺的父亲庄云礼了解情况,到了尖子山村,是一位大嫂带我们去的他家,在他家的门口,正好碰到他出门,说要去一个亲戚家帮忙干活。我们说明来意后,他很热情地接待我们,提到这事,老人很伤心,他说:我和我儿子在一个班,离他有20多米,他出事十五分钟左右我才知道的,安全员受了重伤,他叫张应德,是洒居村人,杠柱子进去被顶板下来打着,当场死亡,他有三个孩子,媳妇叫徐文华,赔了65万元,说着,老人还拿一份盖有色补煤矿公章的《赔偿协议》给我们看。

    2011年7月2日,我们再次到低井村,之前在2008年10月中旬调查过色补煤矿隐瞒矿难一事,到现在相关部门没有告诉过我们对秦留佐矿难隐瞒调查处理的结果。
    从2003年起色补煤矿隐瞒矿难十多起,有的被暴光后也是没有按规定处理,处理结果从不告诉当事人(举报人、死者家属、媒体等),书面的处理结果更是见不到。

    17岁的罗北京死时还是一名高中生,他父亲罗家海称:我儿子分明是在井下死的,隐瞒后被举报,刁全超拿了两万元钱给我叫我不要说,不管是安监局的还是媒体的,事后再补你九万元。但我不干,他丢了两万元后就转身走了。2008年11月6日,我把两万元“封口费”送到曲靖检察院报案,要求他们扣留这两万元钱,并请求他们查处使用童工(未培训)致死,并隐瞒不报。但曲靖检查院不受理我,叫我去找公安局,公安局也不受理我,后来是媒体告诉给曲靖市煤监局的。2008年11月15日,曲靖煤监局来人调查,调查人员未到,刁全超强行把我从家里用他的悍马车把我拉到他的煤矿,一位调查人员对我说,人家赔了你五十多万,还要去告人家,你的做法不合理。几个人威胁我在他们的调查书上签字、按手印,内容也不给我看。完后,刁全超的大哥刁全宽用摩托车把我送出一公里就不管我,叫我走路回家。

    孙栋帮因多次举报色补煤矿隐瞒矿难而长时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于2008年10月23日到北京国家安监总局信访,后被发回云南省政府处理,后又转到云南省煤监局调查处,但现在一直没有给他一个答复。每年他都要到云南省煤监局几次问结果,但他们都是说“等着调查”,孙栋帮说:三年多了,他也很无奈,别说举报有奖了,总有一天中国会毁在这些人的手里,更期待能有更多的人来保护百姓,挽救中国。这次孙栋帮到北京举报色补煤矿隐瞒5次矿难,每次一人,共5人。若按规定处理,色补煤矿将意味着什么,牵连到的又是什么……

    三、二刁内外勾结强夺农民集体财产数亿

    云南省富源县老厂镇色补煤矿建于1985年。《办矿决议》和《矿章》写到:办矿属全体村民多次要求下,为改变本村面貌,发展农村经济,还规定煤矿管理人员根据在矿工作时间享有不同的退职费。《矿章》还规定,由村民孙福周等六人参与筹建,村长王志华任矿长。1992年,经过村里委派,刁家宽、罗礼敏、肖小高等人进矿工作,1998年,刁全超进矿工作(任会计),1998年,老厂乡政府任命刁家宽为矿长,同时免去孙永邦原矿长职务。从此,色补煤矿第四任矿长为刁家宽。1999年9月18日,二刁强行让煤矿的其他十一名管理人员在他们自己制定的合同上签字,由于管理人员害怕承当责任等问题,争议的焦点是管理人员有没有发包的资格,要不要给村民知道此事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法。9月20日,管理人员在承受种种压力下,还是不情愿地签上了名,该《合同》第六条规定:承包后煤矿的所有权属承包者所有,包括地面建筑物、附属物、矿井、土地等一切设施,其他人不得享有产权;第八条:盈利全部归承包者所有,其他人不能分摊;第九条:承包时间按图纸设计可开采煤层到不能开采为止。

    矿章明写着由首先参与建矿的六个村代表用户头允许色补煤矿去贷款参与建办,还款由色补煤矿负责偿还,还写明管理人员退出煤矿时可以根据参加工作时间享受不同的退职费,但被二刁说成是十二个人共同投资的色补煤矿,退职费被说成是买断十二个人在色补煤矿产权的费用,但相关部门还是相信他们说的话,不尊重证据和事实。

    色补村民集体经过三年的上访,2002年12月老厂镇政府最终给了村民集体一个回复,该回复称:刁家宽已认真履行合同,没有违约。这与村民集体信访的请求相背离,村民集体的请求是返还被侵吞的色补煤矿。显然老厂镇镇府是故意欺骗农民集体。

    因村民对当地政府已失去信心,于2003年5月,色补村民集体把刁家宽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刁家宽的承包合同无效。当时的曲靖中院支持了村民的诉请,省高院维持原判。2004年6月15日,曲靖中院在对色补煤矿采取强制执行时被二刁及手下几十下名管理人员殴打,执行人员和协助执行人员多人受伤,当时报了案,但后期一直没有任何机关对此事调查处理。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后来因二刁及政府的原因使色补村两年没有小组长,曲靖中院以没有小组长为名中止了执行,村民在此期间多次强烈要求选出小组长,并且因此上访多次,但老厂镇政府一直不干,原因至今还是个迷,有人议论说可能是二刁的钱太多了。

    该案后由云南省高院提取再审,此过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而省高院的再审理由不明确,后被发回重审的理由也未明确,重审中因色补村还没有小组长,该案后又被裁决“中止审理”,此期间,曲靖中院不认同代理人有代理资格,2007年1月7日,刁全超以赌选,恐吓等手段当上了村民小组长,当上小组长没几天,二刁与曲靖中院合谋,把村民集体告他们的案子撤了回来,民事诉讼法规定,集体诉告需撤案的,必须经集体讨论通过方能撤案,曲靖中院则是执法又犯法。2008年才被村民发现。此案从开始到结束可能都是一个阴谋。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农民的利益,代理人孙栋帮2008年初自办了一个《色补村农民维权网》,揭露了二刁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丑行,在种种压力下,二刁于2009年2月26日以违法手段取消了孙栋帮代理人、代表人的资格,并且以20元一个“签名按印”,连欺带骗获取对色补煤矿的承包权,承包费仅为0.6元,许多村民不服,但也只是怒不敢言,按现在的煤炭利润,每销售一吨煤平均可获利550元左右。色补村有1300多人,所以,色补村集体煤矿每销售一吨煤,二刁每人可获利275元,色补村1300多人共同可分得0.6元,每人可分得0.00045元。二刁每人高出色补村民每人60万倍,二刁凭什么要高出一个失控了的天文数字,原来侵吞掉的该不该赔还?

    色补村民胡云龙因对云南省高院的行为不服,2006年8月在省高院办公大楼楼顶以跳楼的方式抵抗该院的违法行为,2011年3月27日,孙栋帮因不服二刁取消他的资格,而把他们告上法庭,采访中他说:从代理此案到现在已八年多了,老百姓没有钱,所以当时村民小组有一个决定,让我自费代理,包括上访、诉讼、执行等的一切费用,色补煤矿收回来后让我去当法人代表。在他们的要约下,我辞掉工作,用退职费和平时的积累为老百姓争取利益,最后还把房子、车子都卖了,现在还欠着几十万元的债,我先后到过北京四次信访,还生病。我要当法人代表的目的是要把色补煤矿所有的利益完全分发给各家各户,让色补村变为云南省一流、最富的小康村。采访快结束时,我们从他在2011年5月27日下午的《庭审书面意见》书中看到一段话:刁全超和刁家宽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把集体所有的色补煤矿变为己有是恶意侵集体巨额财产行为,属职务犯罪,请富源法院把该案移交其它司法部门侦察处理;另一段话是:本人慎重承诺,若色补煤矿恢复村民集体所有,且由我当任法人代表,色补煤矿所产生的利益完全分发给全村人民,若能正常经营估计每户每年平均20万元以上。

    请求:1、追究二刁等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返还色补煤矿于色补村民集体所有。

    即日起,本网站将联合多家媒体对云南富源县老厂镇色补煤矿腐败案进行全方位的追踪报道,内容有:

    一、色补煤矿多次隐瞒矿难,相关部门为何不报不查
    二、胆大妄为的老厂镇政府为何给二刁出“证明”秘密改制
    三、老厂镇政府对色补村民四年的信回复称“刁家宽已认真履行合同”与“12个人建办色补煤矿”是矛盾的。
    四、解析十二个人“投资”与三十三人被用户头贷款(涉及三个村的村民)
    五、暴力抗法的二刁为何能逍遥法外
    六、二刁后期为何不敢再提“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而用买断12个人的产权来隐盖他们的犯罪
    七、二刁勾结曲靖中院撤案的后果
    八、色补村人的财富与贫穷 恐惧与抗争

    另外,我们准备在中国工矿企业网的首页建立一个平台,供公众更好地了解色补煤矿的方方面面,还将在《原始证据》栏目中向公众展示多份可充分证明色补煤矿属村办集体煤矿的证据,也有国内知名律师的评论,请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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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云南富源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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