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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广西财经学院副书记黄光云偏袒犯罪嫌疑人

2011-07-24 16:26:09 编辑:林凡建 来源:本网投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尊敬的黄光云副书记,听说你很快就要退休了,本来不想打扰你。但是你在担任广西财经学院“4•30案件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期间的表现,你们这个小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掩盖真相,偏袒犯罪嫌疑人的种种行径和对受害人家属的冷漠态度,让我们感到万分失望和愤慨。

尊敬的黄光云副书记,听说你很快就要退休了,本来不想打扰你。但是你在担任广西财经学院“4•30案件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期间的表现,你们这个小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掩盖真相,偏袒犯罪嫌疑人的种种行径和对受害人家属的冷漠态度,让我们感到万分失望和愤慨。

4月30日早上7点,我们从柳州赶到南宁,见到儿子张宏龙伤痕累累的冰冷尸体后,悲痛得几乎要晕死过去。为了了解自己儿子在校园里是如何被人故意伤害致死的案发经过,当天上午,我们在格兰德富大酒店1305房与你商谈,要求召开一次情况介绍会,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到会的人员,都是由你当着众多的人面前确定的,你还要求院办副主任廖文龙负责具体落实。可是,到了下午约定的开会时间,你连个人影也不见,廖文龙姗姗来迟后却宣布:你和当事的学生都来不了啦!这真是言而无信,把我们二十几个从柳州赶来的受害人的父母和亲属当猴耍。在我们的再三强烈要求下,情况介绍会在拖延了将近一个钟头后才得以开始,后来你解释说自己是因为头痛需要打针,可我们中许多也是身患多种疾病已经六七十岁的老人,相比之下你还年青,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你连这一点坚强都没有了吗?更何况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作为院方“处理工作小组”的组长,怎么能老是想着如何能躲得过去呢?

张宏龙被人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案件发生后,你们“小组”给上级主管部门整理了一份《4•30突发事件情况说明》,用的是“突发事件”而不是“刑事案件”,轻描淡写;而且在明明知道张宏龙当天凌晨6时许被医院宣布死亡的情况下,“说明”材料中对此却只字不提,有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掩盖了事情的真相和严重程度。

从财院东大门的视频监控录像可以看出,石国宜等犯罪嫌疑人比张宏龙等经济系的同学晚70秒钟进入校园,他们是开着电动车或者跑步,才追赶上走在前面好几十米远的经济系的同学,并在对方毫无防范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用钝器打击张宏龙的头颅,有意地挑起了事端,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情况说明”中却把这一过程笼统地说成是“双方……发生斗殴”,掩盖了石国宜等人故意挑起事端的犯罪情节,有意混淆责任是非。

4•30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石国宜等当天凌晨3点左右已被校方和公安刑侦控制,用于打击张宏龙前额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的作案工具电动车车锁也已从校园的池塘里捞起,院方保卫处、学工部、工商系、经济系的领导都参与或见证了这一过程,但“情况说明”中仍模糊地说张宏龙是“仰面倒地脑部受重伤”,把张宏龙明明是被人故意伤害致死,变成自己(?)仰面倒地脑部受重伤(致死),明目张胆地偏袒了犯罪嫌疑人。

更为令人不解的是,院方在谈到“4•30刑事案件”的性质时,口口声声说“要由司法机关来裁定”,并以此为由用种种手段拒绝我们对当天事发经过详细情况作进一步地了解。而你们在当天写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材料中,又早早地给这一刑事案件下了“双方……发生斗殴”的定性式结论。对此我们不仅要问:你们这样做,是不是想要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各打五十大板,以便误导司法的公正?

4月30日过后,我们几乎整整一个月见不到你的身影,也没有财院一级的其他领导来看望、安抚过我们。听说学院成立了“4•30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后来又改成“4•30案件处理工作小组”),但对于这个组的人员构成,我们作为受害人家属一无所知,只是被动地让你们当作洪水猛兽来防范、处理。学院保卫处、学工部、经济系、工商系的个别领导倒是先后来过两趟,但是他们反复强调自己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代表不了学院。而当我们5月30日再次见到你时,你却强调上述那些人来找我们是“代表了学院的”。倒底我们应该相信谁说的才是真话?姑且以你说的为准吧(因为你是院党委副书记,他们说你是4•30案件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那你手下这帮人代表学院的说话做事就太没有水平太没有人性了!

比如,张宏龙的法医尸检报告还未出来,该走的司法程序还没走完,学院就有人多次催促我们尽快把张宏龙的遗体火化;我们老年丧子的眼泪未干,张宏龙的尸骨未寒,学院领导对发生在校园内致人死亡的暴力事件尚未给受害人家属一个明确的说法时,校方就联合宾馆多次催我们结帐离开,甚至指责我们老是赖在宾馆不走。就在你5月30日当着大家的面明确表示“学院是不会赶你们走的”之后,这样的事情仍有发生。更为可恶的的是,5月16日,当我们在宾馆1303房和工商系党支部副书记李海宁谈到,4•30案件中的几个犯罪嫌疑人都来自工商系,作为系里分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领导,他应该对此感到内疚时,他居然用“反正人又不是我打死的”这样毫无人性的话来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圣人云:“教不严,师之惰”。工商系有这样的党支部副书记,出几个石国宜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就不足为怪了。这样的大学老师,真是误人子弟啊!

在多次通过经济系、保卫处、学工部的负责人约见财经学院主要领导均遭到拒绝之后,5月29日,我们不得不以书面的形式向院长、书记反映,希望校方对张宏龙在校园内被人故意伤害致死一事给出一个明确合理的书面答复,但是,学院主要领导仍然以“出差在外”为理由不愿见或是不敢见我们。倒是以你为组长的所谓“4•30案件处理工作小组”,经过三天时间的认真研究以后,于6月2日才给了我们一份不到200个字的书面答复。在这份精心斟酌的答复中,你们对校园内发生了伤人致死的暴力刑事案件,而犯罪嫌疑人又全都是在校学生,校方在教育、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应当吸取什么教训、承担什么责任、采取什么措施补救等显而易见的问题避而不谈,而是把问题一概推到等“司法机关作出终审裁判”之后,难道你们连一点自纠自查的勇气和主动性都没有?再说,4•30伤人致死的刑事案件已经发生了一个多月,你们在给受害人家属唯一一份书面材料中,居然对受害人的父母和亲属没有只言片语表示慰抚,冷漠得真是没有一点人性。

我们的学校特别是像广西财经学院这样的高等学府,应当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校方不仅有责任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要教育学生懂得如何学会做人的道理,这样,社会才会和谐,国家才有希望。而在如何学会做人方面,学校的各级领导和老师们的言传身教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你们的一言一行,对于学生今后的成长正在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可以断言,一个遇事推诿的老师,一个只会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优势控制学生的学校,是不会教育出一批批有所作为,勇于担当的优秀学生来的。

黄光云书记,相信你也是一个做父亲甚至当爷爷的人了,应当懂得在当今社会里供养小孩读书特别是上大学很不容易。尤其是像我们这样下岗多年和已经退休的普通职工,儿子就是我们今后全部的希望所在。现在儿子没了,我们所有的希望都成了泡影。我们现在的悲愤心情,黄书记你能理解吗?借用财院工商系党支部副书记李海宁的一句话说:我们的儿子张宏龙虽然不是你们打死的,但他的的确确是被你们的学生打死在校园里。学校在教育方面的缺失,管理方面的疏漏,安全保卫工作的不到位,这些都对张宏龙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真诚地希望张宏龙的惨死能够唤醒校方的责任意识,从而深刻反思,认真检查,切实改进有关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或者避免校园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

张宏龙的父亲:张光远

张宏龙的母亲:龙 颖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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