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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房地产商违法拆迁、欺诈销售引发房产幕后黑幕!

2011-07-19 13:36:03 编辑:林凡建 来源:正点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国家三令五申控制房价、强调关注民生,并且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控制房产市场泡沫、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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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房地产商违法拆迁、欺诈销售引发房产幕后黑幕!

监管不力?利益纠葛?

   《维权万里行》 特约记者 陶凯龙 报道

国家三令五申控制房价、强调关注民生,并且相继出台了多法律法规控制房产市场泡沫、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据不完全统计,仅仅两年的时间,国家各部委就出台并下发文件百余次。可是,在一些地方政府执行情况却不尽人意,由此引发的非法拆迁和群众上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近日,辽宁省盘锦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地产)在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了大规模的非法拆活动,同时违规销售商品房,更令人关注的是该公司的销售活动竟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

地产公司无证拆迁致使百姓利益受损

近日,根据群众反映记者来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的赵家村。赵家村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与双台子区交界的辽河南岸盘锦高中附近,目前这里大部分房屋已经被拆迁,成片的废墟在附近高楼的映衬下显得尤为刺眼。村民告诉记者:这片废墟以前是赵家村四组村民的宅基地,被拆房屋也是四组村民的房屋。拆迁后这里将有由恒泰地产开发为“恒泰尚城”的三期商品房。

在现场有村民介绍了有关拆迁的具体情况:赵家村四组村民房屋拆迁工作由盘锦恒泰房地产公司完成,该公司早在2010年12月25日就给赵家村村民召开拆迁动员会,并于2011年3月25日开始进行拆迁。但时至今日村民们都没有看到该公司出示的合法拆迁文件,另外因为在补偿问题上与村民存在的分歧很大,因此至今还有七八十户村民没有与该公司签订拆迁协议。

据记者了解,赵村被拆迁村民的补偿政策按照有住房手续的一平方米补一平方米计算,没有合法手续的按照四平方补一平或者每平方补偿人民币300到400元人民币。但是村子里现实的情况是,整个村子已经26年没有办理房产证件,本地人有住房手续的人微乎其微。

在拆迁问题上,不容忽视的问题还有恒泰地产是一家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公司,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拆迁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拆迁公司完成,也就是说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公司不得从事拆迁工作。显然恒泰地产对赵村进行拆迁是不合的。

违规销售折射地方监管空白

事实上,违法拆迁只是冰山一角。盘锦恒泰房地产公司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就卖出了数百套商品房,且这些所谓的商品房目前连地基都没有,这样的情况不禁让人担忧。

记者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恒泰尚城的售楼处。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恒泰尚城三期全部售完,目前正在销售的是四期且已销售过半。售楼员提供的规划图上显示:住宅最小的是42平方米,最大的是联排别墅面积为227.1平方米。价格在每平方米4100到4800元之间。恒泰尚城三期和四期18栋6层和20栋叠拼别墅已经基本销售完毕,还有一些高层正在热销。

此外售楼员还向记者介绍:因为该楼盘毗邻盘锦高中和新建设的盘锦市中心医院,因此销售情况良好。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房屋销售额已经达到6亿元人民币。

神秘的幕后销售公司使用手段竟涉嫌违法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恒泰尚城并没有大张旗鼓的做广告,但销售情况却异常火爆。通过附近辽宁兴隆百货商业集团开发的日月星城项目就可以看到鲜明的对比。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恒泰尚城把销售工作交给当地的一家名为中豪华杰房产中介公司来做。

据其内部员工介绍,该公司的运营模式类似于直销传销。目前在职人员大部分是购房者且女性居多,大约200人的销售团队分为8个组,人数从5人30人不等。分别是电销组(电话销售)、案场(售楼处现场)、杨爱东(人名命名)等。2011年4月销售业绩为17套楼房价值总计8023523元,5月份销售业绩为19套楼房价值总计8870618元人民币。除了负责销售盘锦兴隆台恒泰尚城以外,该公司业务范围还涉及盘山县、大洼县、辽滨等地。但其销售的无一例外是没有预售许可证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

房屋销售之所以达到如此神奇的效果是因为该公司特殊的销售方式。公司采用的方式为:以购房者为主要销售人员,成功拉拢一个客户购买房子,并发展为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就可以得到总房价千分之二的提成,当个人业绩达到260万元就不受区域限制,可以跨地区销售,但是原则上一个地区只接一个楼盘,小楼盘也可以接,目的是提升自身影响力,建立销售网络和拉练销售队伍。其采取的每周例会和定期洗脑演讲以及销售对比的方式,有力刺激了销售人员的信心。在高额的经济回报利益诱惑下,一些购房者纷纷充当了销售者的角色。该公司因此成功的与当地一些楼盘签订销售协议,并且以每周提高一定房价的威胁式销售方法,有力推动了当地房价的上涨。据公司内部人员透露,该公司的目标是把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化,人数达到1000人,垄断盘锦二手房、尾盘和抵账房市场,同时将与地方政府合作自产自销单位家属楼和小产权房屋,原因就是因其价格便宜有市场。

就是这样一个公司,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当地房产市场上,并推动了当地的房价。

记者为此咨询了中房协相关人士,中房协表示以直销或者传销的方式为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地产代理销售期房是违法行为,这类现象在国内十分罕见,中房协表示将给予高度关注。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其中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规定: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将受到法律严惩。

违法行为无人监管  社会和谐遭威胁

据记者了解,盘锦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30日,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连接新老城区的城市走廊部位——盘锦赵家经济开发区,注册资金1000万元。恒泰地产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业务的综合性公司。恒泰尚城是盘锦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项目。

在辽宁省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恒泰房地产的三期项目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四期项目用地为集体农用地;也就是说四期项目根本不可能获得审批。事实上,至今为止这两期项目所占土地至今还没有取得国土部门的征、转、用手续。

目前在我国,如果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办理拆迁许可证的,且该公司并不具备拆迁资质,由此可以判断该公司的拆迁行为属于非法行为。

盘锦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恒泰房地产公司的三期、四期项目的当前情况并不具备销售条件,住建委也没有给其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公司的预售行为属于典型的非法销售行为。

实际上,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方式很可能致使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首先就是对房屋购买者权益的损害,由于购房者已经预交了大部分甚至全部房款,开发商提高房屋质量以吸引消费者的动力不复存在,这不仅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连连,也导致推迟交房,甚至携款潜逃现象发生。中消协近期发布的“全国受理投诉情况”显示,虽然投诉总量较去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但商品房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增幅名列第一。

由此可见,即便是合法的商品房预售潜在问题都不容乐观,那么类似恒泰地产这种没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甚至还没有破土动工的楼盘就已经开始热卖,能被购房者信任的也许就是“株连式”销售中人与人之间那份信任。但这种情况的潜在危机是,一旦开发商携款潜逃,那么不仅购房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也会由此破裂,更会给社会造成极大不稳定的因素。

种种非法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地方监管空白不禁让人担忧。在这种环境之下,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何以体现?百姓的利益有谁负责?我们不能草率的判断在整个事件背后是否存在一些不愿示人的权钱交易,但我们可以判断出的是当地一些百姓的利益正在被侵害但始终无人问津,至少在这个事件上我们可以看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是存在漏洞的。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希望当地政府多做水涨船高之事,莫为水落石出之举。

单位对此事件将给予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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