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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县纪委副书记许周国把纪委变成了索钱的机器

2011-07-15 18:50:21 编辑:林凡建 来源:本网综合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记者采访到浙江三门县一起离奇怪事,一名非党员人士包从胆,因为借钱给少年时的同村好友,没有要借条而被县纪委限制人身自由拘禁19天,同时被强行索取违纪款58万元。一年后经该县检察院复查,报台州市检察院批复,于2010年10月26日撤销包丛胆行贿一案。

——浙江三门县纪委副书记许周国把纪委变成了索钱的机器

7月7日中国市长杂志网讯 近日,记者采访到浙江三门县一起离奇怪事,一名非党员人士包从胆,因为借钱给少年时的同村好友,没有要借条而被县纪委限制人身自由拘禁19天,同时被强行索取违纪款58万元。一年后经该县检察院复查,报台州市检察院批复,于2010年10月26日撤销包丛胆行贿一案。

2009年2月19日在该县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包从胆,被三门县纪委许周国叫走后,被拘禁关押与外界失去任何联系,分别被关押在西苑宾馆6天、仙居县6天以及台州市椒红区7天,共19天。在关押期间由三门县纪委常务副书记许周国、纪委常委杨立君二人指使他人,对包从胆进行非人折磨和人身摧残。

“一天24小时有人看守轮番体罚,不准睡觉、不准坐躺、昼夜站立,二分钟马步一个,马步不标准,就用暴力脚踩等残忍手段,进行非人折磨和人身摧残,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地步。19天时间里我不知道是白天还是黑夜,除了在车上,其余时间都是灯光下的我四面是墙。在仙居的那6天里,我只能通过唯一的一个小排风口的风叶缝隙看到外面的树叶,来分辩是白天或黑夜。我在这19天里整个人瘦了25斤,他们一再强调要我按照他们的意向交代。杨立君本人亲口说我们纪委办案不像公安、检察一样人性化,纪委办案是没有时间观念,只要你不死在关押地点内,在离开我们三个月后死亡,就与我们无关。”包从胆在接受《中国信息报》采访时说。

为此,记者一行来到三门县纪委,直接找到指使办理该案的纪委副书记许周国,他说包从胆是自愿配合纪委调查受贿案件的,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一事。当记者问他纪委凭什么收取一个非党员人士的违纪款,有什么法律依据?许周国说,包丛胆向多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已经不是合法公民。纪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不能说明具体的那一条。他说没收违纪款是对包丛胆非法所得的追缴,包从胆向党政人员行贿,是为了承包工程,有非法收入。随后,纪委常务副书记许周国以临时有会议的理由,要求记者采访纪委常委杨立君。

记者来到杨立君的办公室,向杨咨询一个老百姓的违纪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包从胆既不是共产党员,又不是公职人员凭什么成为纪委两规对象,而三门县纪委对其进行非法关押长达19天并且罚没款28万元,欠条20万元,凭哪条相关的法律依据?没想到这位纪委常委听后当场感冒,说:“你们要咨询法律问题不要找我们,直接找律师去,你们是受包丛胆的指使来的吧?”记者当场反问你们纪委办案都是受人指使的吗?作为纪委常委说此话不仅侮辱了记者行业的社会分工,同时也玷污自己的公务员形象。

记者拿出两张都盖有“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章”的票据,其中,一张的台头是“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开据时间是:2009年5月5日;款项内容是:违纪款,金额是30万元。”另一张的台头是“浙江省罚没财物专用票据,开据时间是2011年4月12日,罚没依据是:2009年暂扣30万,2011年4月12日转罚没28万元,罚没项目名称一栏写的也是违纪款。”告诉杨常委如果不是你们这里开出了这几张票据,我们今天不会到你这里问你,你们难道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都这样向你们的调查对象收取违纪款的吗?这些钱现在又去了那里?

这位杨常委有意回避了前面的问题只回答,包丛胆的28万元的罚没款已经上缴到国库了。

很显然,后一张罚没票据里,没有写明该罚没款项的依据,事实是向一个非党员人士收取违纪款也就没有法律依据可寻。

记者借口去检察院,马上来到该县财政局,正巧碰上该局搬迁大典,在我们到时鞭炮其鸣。我们在三楼的纪委财务窗口,只找到退还给包丛胆的2万元记录,没有其他款项的任何资料。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去五楼的综合业务科查找,或许有那28万元的记录。记者在五楼等分管人员拍完集体照上来,调出了纪委上交的财务资料,同样没有该28万元的记录资料。很显然,纪委只是把退还给包从胆的2万元上报做帐,其余下落不明。

记者从检察院拿到的撤销通知书上发现,涉及此案的包从胆,是被他人索贿4万元,根本不存在行贿一说【具体见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检反贪撤(2010)7号关于《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撤销包从胆行贿罪一案》的文件批复】。从理论上说,包丛胆也是受害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即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更不是公务员,从包工头那里转包了点小工程来做,被人索贿了4万元,遭受不白之怨,还让三门县纪委却索要了他58万元的违纪款。不能不让人耐味。

包从胆多次到三门县纪委反映,要求三门县纪委退还被非法收取现金30万元及欠条20万元字据,三门县纪委常务副书记许周国亲口承诺说退还10万,其余罚没款,但最后都以各种理由推拖。直到2011年4月12日,三门县纪委常委杨立君开了一张发票又说罚没款28万元,退还2万元处理。

三门县人大的一位副主任和法工委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过此事的投诉和咨询,也曾向纪委了解,许周国说包从胆态度不好,所以就只退还他2万元,他们也对此提出异议。为什么那2万元钱是清白的,其余地28万就是非法所的,28万元是凭什么算出来的?可以看出在三门县纪委,在纪委常务副书记许周国的手里,违纪款还可以像买菜一样,有着讨价还价的余地!

就在记者准备发稿时,又接到了三门方面的电话,有人投诉三门县纪委在双规党内干部时也收取“违纪款”,有一位因受贿被纪委双规的家属称,她丈夫被双规时就接到了三门县纪委的通知,要求缴80万元的违纪款,还有几个老百姓都称被纪委双规过,手里都有违纪款票据。

三门县纪委到底有没有权利收取违纪款,有没有权利收取非党员人士的违纪款,有没有权利双规普通的非党员百姓?记者将请国家法学会专家予以解答,将继续关注三门县的违纪款事件,但愿不要有更多的违纪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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