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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以员工赵某报销假发票为由,将其开除。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票上并无赵某的签名,无法认定是赵某提供的,因此于近日判决微软支付赵某年终劳动报酬及补偿金39万余元、工资60万余元。
据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方面称,该公司于2006年5月与赵某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赵某担任区域商务经理,税前月工资是5万余元。2009年7月,该公 司调查发现,自2008年5月起,赵某存在严重的差旅和娱乐招待费用报销不实问题。主要表现在,赵某使用连号票据报销费用、虚构娱乐招待活动报销费用等。 为此,微软曾多次要求赵某对报销不实的费用进行澄清,并将不实费用的清单列明发给公司,但是赵某始终拒绝说明。为此,2009年11月13日,微软公司以 赵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与他解聘。
不过,赵某认为报销时的费用报告确认书和发票上都没有他的签字,不一定是他提交的,公司完全可以换发票来害他。赵某表示,微软需要裁掉一名中国区区域商务经理,才用这种方法来对付他。
在官司打到法院后,一中院认为,无法认定发票是赵某提供的,该院判决赵某胜诉。不过,因赵某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也被认定为解除。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作者: 杨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