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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的消防栓
在三楼商铺的消防栓旁,记者看到里面有白色的消防水管,而在三楼安全出口记者看到,消防栓下面堆满破桶、纸箱、铁架子等障碍物,消防栓里没有消防水管;在四楼安全出口,记者看到,消防设施裸露在外面,没有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在消防栓旁边,摆放着几个长条凳子,给消防通道带来安全隐患;在五楼安全出口(步梯)记者看到, 安全出口堵满了建筑垃圾,把安全通道堵得很严实,行人无法行走;在六楼,记者看到六楼正在施工,没有投入使用。
四楼的安全出口
消防队:没有证明无法配合采访
针对金盛国际家居城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呼市消防支队赛罕区大队刘大队长。刘队长说:“我们没有给他们出具过任何关于消防安全的手续,我现在也在往现场走的路上,按规定金盛国际家居城消防设施必须达标后才允许其开业。”
当记者赶到现场后,准备进行现场采访时,呼市消防支队赛罕区大队一位消防干事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现场取证,之后需要下法律文书,你们要在我们这取得相关材料之前,需先到我们支队宣传科开具相关证明,否则我们没有任何权利给你们透漏采访信息。”
当记者向其出示新闻记者证证明记者身份时,这位消防队员说:“只要有宣传科的证明,我们就能给你提供相关信息,没有证明我们无法提供相关信息。我能配合你是因为单位有规定,规定之外的我无法配合。”
堵在五楼楼梯的杂物
金盛国际家居:未经审批擅自开业
28日下午,记者针对金盛国际家居城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查处等相关情况,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周永亮,当记者问周科长消防部门是否有规定,记者在现场采访,需到支队开具相关证明,否则将不配合记者采访时,周科长说:“不是开具证明,是经过我们审核同意后,打电话通知也可以。”
周科长告诉记者:“金盛国际家居城在没有经过消防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开业,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先进行书面法律文书告知,下达时间是3天,3天以后在进行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金盛国际家居城在2010年12月22日筹建时,在下午16时施工现场曾经发生过火灾,当时呼市消防三中队和消防如意支队共出动了11辆消防车灭火。由于灭火及时,火灾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损失也比较小。那么,时至今日,事情已经过去半年有余,金盛国际家居城已经盛装开业,消防措施依然存在安全隐患,其中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如今,既然已经发现了金盛国际家居城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究竟该做出如何处理决定?我们拭目以待。
本报将对此事发展近况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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