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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徐会东县长:“高度重视”到底有多高?
追踪《安徽太和县人民医院惊现非法收费站?》
文/姚征亿
近日网络公开曝光安徽太和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中医院涉嫌违法收取停车费事件,两家医院仅凭该县物价局下发的一份批文便公开收费。当公益维权代表姚征亿随同记者前往该县物价局核实相关情况时,遭遇物价局某主任的野蛮恐吓!
维权在线网曾于2011年5月4日将《安徽太和县人民医院惊现非法收费站?》一文传真给太和县人民政府,5月6日该县作出回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被曝光的两家医院违法收费依然在继续!
回应
维权在线网于2011年5月6日收到一份没有落款的回复邮件,全文如下:
关于我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收取停车费相关问题的函
维权在线网:
我县收到贵网站关于“安徽太和县人民医院惊现非法收费站?”问题函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县长徐会东迅速做出批示,要求立即查清事实真相,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媒体回复。县委常委、副县长丁思彬立即召开由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医院、县中医院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处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收取停车费的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太和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中医院收取停车费情况。
太和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是我县的大型综合性医院,都是在旧址基础上不断增加投入兴建起来的。近年来,随着两医院医疗设备的不断改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门诊及住院患者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医院内停放车辆剧增,加之无序停放,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和120急救通道,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甚至严重影响医院提供正常的医疗服务。为规范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参照市人民医院和周边县市医院的做法,于2009年底,向县物价局申请并经县物价局批准,实行了院内停车收费。
二、关于县物价局核定太和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中医院收费情况。
1、县物价局根据太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申请,参照阜阳市人民医院等周边市县收费情况,分别于2009年11月,2010年3月核定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停车收费标准,试行一年。目前,县医院停车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已于2010年12月将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中医院因院内改造,从2011年1月才开始停车收费,正式收费标准申请已上报县物价局,正在审核当中。
2、在收费标准核定过程中,本着方便患者和工作便利的原则,两医院对停放1小时以内的小型机动车辆不予收费;对救护车辆、工程施工车辆、来院执行公务车辆不予收费。
3、2011年4月8日,安徽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实施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的通知》。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颁布的《安徽省价格条例》,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各地新办和需变更《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的,一律启用《服务价格登记证》。目前新的《服务价格登记证》办证系统、样式、申请材料内容格式等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尚未明确。为避免收费部门频繁更换证照,从2011年4月中旬开始,县物价局按上级要求暂停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申领、换发。目前县物价局正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尽早在我县实施《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责成两家医院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职工教育,严格收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再次感谢贵网站的舆论监督,我县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质疑
针对该回复,维权在线网提出以下质疑:
1、这两家医院在没有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该收费行为到底是否合法?请太和县物价局局长用一句话答复,因为老百姓不需要那么多的废话!
2、既然“正在审核当中”,那么物价局对“医院收取停车费”是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还是涉嫌渎职?
3、该回复对文中曝光的物价局“某主任”为何只字不提?身为国家公务员,说话的腔调和野蛮的态度却像“黑社会老大”(有现场录像作证,文章插图即为视频截图),强烈要求物价局公开其真实身份!
4、2011年5月6日9时28分发件人为“wangwei1126”作出的邮件回复,是代表县物价局的答复,还是代表县政府的答复?
维权在线网为了确保稿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特意在6月20日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发给太和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核实,经查询该邮件于6月23日由张磊签收,然而至今没有接到该县任何回复。
据我们了解,截至发稿时,被曝光的两家医院仍然在无证收费,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试问:如果不“高度重视”还会怎么样?!
维权在线网将联合其他媒体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信息来源:维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