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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看守所惊现“正常死” 停尸近一年未处理

2011-06-22 14:36:14 编辑:郭岐川 来源:和谐法制网--中华法律援助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记者接到群众反映材料,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崖北头村民李兆营在沂水县殡仪馆停尸房已停了近一年的时间了。李兆营2010年1月21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沂水县看守所拘押期间,因高血压病发没得到及时治疗最终引发脑干出血抢救无效,于2010年8月31日死亡。

        中国数字电视〈聚焦前沿〉栏目记者唐飞、中华法律援助网尚宪法 姚国强山东临沂报道:日前记者接到群众反映材料,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崖北头村民李兆营在沂水县殡仪馆停尸房已停了近一年的时间了。李兆营2010年1月21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沂水县看守所拘押期间,因高血压病发没得到及时治疗最终引发脑干出血抢救无效,于2010年8月31日死亡。李兆营遗体在沂水县殡仪馆已停放近一年的时间了,而县公安局却称李是“正常死亡”,迟迟没有给予处理,并多次通知家属再不处理就要把遗体扔了。李兆营的家属希望记者能够关注一下此事,让李兆营能够早日入土为安。

  记者接到投诉后专程来到沂水县采访。沂水县是沂蒙山革命老区的一部分,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济建设和县城风貌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沂蒙儿女更是发扬先辈拼博奋进,忠厚善良的沂蒙精神,积极投身于家乡建设之中,把临沂市建设成了商贸物流城,把红色老区建设成了菜果之乡。在沂水县东郊占地十多亩的宏福汽修厂的院子里,记者见到了李兆营的爱人王克叶,据她介绍,李兆营去世时年仅39岁,有两个孩子,大儿子李京瀚16岁了,正在读高中,小儿子李硕刚刚4岁,李兆营70多岁的老父亲得知儿子出事后悲痛欲绝,引发了疾病,最终于2010年年初也离开了人世。李兆营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天天在家中哭泣着念叨自己的儿子和老伴―――

  据王克叶介绍,李兆营没读过多少书,初中毕业后就离开了老家,到离家近百里的县城,先是打工,后自己创业,建起了占地十多亩的亿兴汽修厂。

  2010年1月21日,她突然接到沂水县公安局的通知,说李兆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拘留,让她在家属通知单上签字,随后于2月28日被批准逮捕。在此后七个多月的时间里,王克叶一直在为李兆营的案子奔波,但除了按期向看守所帐号给李打生活费外,她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丈夫。

  李兆营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本患有高血压的他,进入看守所后病情一再加重,王克叶本人及聘请的律师,多次向公安部门要求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但每次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理由,不合适”。李兆营被羁押期间王克叶多次向沂水县看守所反映,希望能给李兆营送些降压药,或者她出钱让看守所给李兆营买些药,可看守所的干警和领导总是说那里什么都有,让她放心。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李兆营的老家,距离沂水县近50公里的高庄镇崖北头村,这是一个典型的沂蒙山庄,村里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只有些老人和孩子在村里生活。李兆营白发苍苍的母亲微弱的声音中透着几分凄凉,她说:“俺小儿长得跟你们一样,见到你们就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她喃喃地告诉记者,兆营是个好孩子,十多岁出去打工,生前经常回来看她----.

  记者从李兆营家人那里得知,2010年8月23日,李的家属(即妻子王克叶)接到沂水看守所通知,被告知“李兆营因脑干出血导致昏迷,正在沂水中心医院接受治疗”,要求其赶往医院。王克叶和李兆营的哥哥、姐姐等家人急急忙忙从五十公里外的老家赶往医院,到了医院,他们从干警口中得知,1周以来李兆营多次反映头晕头痛,在狱医例行检查中也发现李兆营血压极不正常,高压260,低压150,已出现严重心肌缺血,狱医建议看守所对李兆营进行保外就医或者移送到公安医院救治,但迟迟没有得到批复。

  看守所只是给李兆营调了铺位,把李兆营调到了临窗的位置,并叮嘱同监室的人经常关照一下李兆营,出事那天的中午,李兆营喊叫头晕厉害,随即晕倒在地,同室的狱友立即通知了管教,可正是中午吃饭时候,管教让他们等会再报,于是本来半小时就可以把李兆营送到医院的,直到二个多小时才把李兆营送到了沂水中心医院(中午12点10分发病,14点21分才送往医院),但因为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脑干出血,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医院抢救期间,也正是案件上诉期间,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沂水县公安和高庄镇政府的十多名工作人员在重症监护室门外,要求王克叶在李兆营的“取保候审通知书”上签字。王克叶拒绝签字,说:“以前我们一再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你们从来都不理睬,不批准,现在李兆营生死不明,你们却要我在取保通知书上签字,这样的做法我们不能接受”。工作人员软硬兼施,“你先签字,签字后我们还是拿钱抢救他,这个你不要担心。”再次被拒后,工作人员说:“这属于变更强制措施,你签字与不签字都是一样,并不是领导求着你。”

  李兆营去世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了由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以及李兆营老家的高庄镇政府共同组成了10个人的专案组,负责处理善后事宜。李兆营死亡后的第二天一早,县公安局闫军副局长及高庄镇的相关领导,分别找到王克叶及李兆营的及其哥哥姐姐,劝导:“这个事情,一定要协商处理,你们千万不要去上访、不要去闹事。”此后几天,王克叶及李兆营哥哥姐姐身边,总是有几个工作人员在“陪着”,千叮万嘱,协商处理别闹事。后来,专案组又四处“通知”李兆营生前的关系得力的好朋友:“这件事情与你们无关,你们千万别插手”。李兆营家属多次要求讨说法,专案组告知,你们去请个律师跟我们谈。他们聘请律师后,律师与专案组多次交涉无果,据律师说在一次在谈判会议上,代表公安局的闫军副局长与代表检察院的程副检察长,两人为了推诿责任大动干戈,吵的不可开交,甚至动了板凳。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9月14日,专案组在高庄镇派出所召集李兆营家属,沂水县政法委一位姓张的书记代表专案组口头宣布处理结果:“经调查,李兆营属于正常死亡,不涉及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的责任”。并表示考虑到李兆营去世后家庭比较困难,经研究给予亲属6万元“抚恤金”。当李兆营的家属表示不满时,沂水县检察院一位姓程的检察长却要求他们“不准说话”。当李兆营二姐说“为什不许我们提意见”时?程副检察长竟然站起身来,手指着李兆营二姐的鼻子,骂骂咧咧,最后他又指示在场的派出所干警把李兆营二姐推搡拉扯出了会议室----- !!!

  在这里,我们要问下,什么叫正常死亡?怎么才算正常死亡?李兆营在被拘留前,一直有高血压,但身体一直没什么其他问题!收看守所前,查体也是高血压,并且极不稳定,为什么在看守所短短几个月就撒手人寰,一句简单的口头宣布的“正常死亡”怎么让活着的人信服?

  再后来,闫军副局长,对前来讨说法的王克叶,总是说一大堆好话。但是对前来讨说法的李兆营的母亲、哥哥、姐姐,说:“王克叶还很年轻,她现在来要赔偿款,你们也来要,你们想想,你们现在是在帮她,等她拿了赔偿款后,一走了之,你们图的是什么?”他这种离间的计策用的真是高,面对王克叶请来的媒体记者,他振振有词:“为什么李兆营的事情没解决,是因为他的家人不团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他的老婆和他老娘、哥哥姐姐等关系闹得怪僵,我们也为难,不知道把这个钱给谁合适?面对媒体,程副检察长也如是说。

  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专案组成员对李兆营是死亡问题反复推诿,一直坚持李兆营是正常死亡。因家属不同意火化,故李兆营的遗体只能暂时存放在沂水县殡仪馆的停尸间,这段时间殡仪馆催要冷藏费,几次威胁威胁家属再不交钱就要把遗体扔到大街上。

  离开李兆营家后,记者随即来到了沂水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沂水县公安局宣传科一位叫许丹梅的工作人员在查看了记者的证件后,说记者先到公安部政治部开介绍信,然后再到山东省公安厅、临沂市公安局,这样他们才能接受采访。最后在记者的反复要求下,她才勉强同意向上级部门报告,但公安局和有关专案组的闫军副局长没不愿意接受采访。记者等了近一个小时后,沂水县委宣传部一个刘科长来向记者介绍情况:在交谈中他提到和李兆营家属就抚恤问题几次交涉,没能达成统一意见。而对记者提出的了解李兆营死前一周内的情况,在这段期间,尤其是李兆营病情恶化、家属和看守所提出把李兆营保外就医的请求后当地公安是怎么处理的?从沂水看守所到沂水中心医院最多半个小时的车程,看守所为何在事发两个多小时才把李兆营送到了医院?这些问题刘科长都没有的给予答复,最后他记下了记者的电话,称他向专案组反映一下。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有关的医学专家,专家称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疾病,如果得到有效的控制预防,治疗好是没有问题的。即使由于高血压引起脑干出血,如果治疗及时,也可以存活下来。

  记者又咨询了法律专家,专家称: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李兆营长的病情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中的第三条高血压病三期的条件。

  记者等了几天,一直没有得到沂水县宣传部刘科长 的任何答复。在沂水县殡仪馆等待了近一年的李兆营死不瞑目,还在等待着入土为安的那一天。记者不知道这件发生在沂水县看守所的“正常死”,何时能有个结局?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李兆营的“正常死”,是有些部门、有些人的不负责任!


作者: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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