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市长》杂志,愿与各界社会人士竭诚合作,挖掘社会热点,向领导反映事件真实性,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素材。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首页 > 社会新闻 > 驻马店小刘庄土地开发遇怪事 村民不同意 开发商办好土地证

驻马店小刘庄土地开发遇怪事 村民不同意 开发商办好土地证

2011-06-19 10:21:08 编辑:刘峰 来源:大河论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驻马店市驿城区东风办事处小刘庄村民组最近遭遇“怪事”,村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同意”开发公司对村民组里的生产生活安置用地进行开发。
\

 

\

   驻马店市驿城区东风办事处小刘庄村民组最近遭遇“怪事”,村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同意”开发公司对村民组里的生产生活安置用地进行开发。据了解,涉及小刘庄村民组89.5亩土地已纳入置业公司的开发步骤,并且已经办理好土地使用证,。

   小刘庄村民组属于驻马店驿城区东风办事处的一个城中村。 2008年经驻马店市政府批准小刘庄村民组的86亩土地作为生产经营及部分居民安置用地。

   小刘庄村民组的这块生产生活用地位于市区,区位优势明显。二年多以来,村民们利用这块土地做起了租赁、回收及加工等生意,日子过得还算有滋有味,但直到最近的一则消息才让他们傻了眼。

   原因是驻马店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把小刘庄村民组的89.5亩拍卖给了河南诚裕置业有限公司,并为其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广大村民并不知情,村民邵某指着“小刘庄村民组的声明书”说,这个“‘声明说’确实有我的名字表示支持该公司开发,但字不是我签的,而且还没有我的指印。”

   村民张艳丽、吴深意、张小青、吴玉群、刘全福、刘会、王友等村民们则直指“村民小组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部分村民代表不能代表广大村民利益”等问题。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也并不支持小刘庄村民组和房产商私自协调协议进行土地开发。

    2011330,驿城区人民政府12号文件要求,安置用地开发管理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村民(居)委会、村民组擅自与开发商签订任何形式的开发协议。

   如果依照驿城区政府13号文件精神,河南诚裕置业有限公司和小刘庄村民们初步打成的“意向”显然是没有效力的,更何况这些所谓的“意向”并没有得到大多数村民的同意。那么,小刘庄村民组这块89.5亩的土地是如何办起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小刘庄村民组主任刘云锋说,今天上午我们和村民组的全体村民进行了沟通,如果85%以上的村民不同意,村组也是不同意开发商开发土地开发。另外,河南诚裕置业是按照驿城区政府要求进行的,所有手续均也是正常合法的。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新浪微博 | 转播到腾讯微博

市长杂志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市长杂志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市长杂志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支持单位:北京爱码科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4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