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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水上房成非法建筑 永吉县政府决策错误让百姓埋单

2011-06-18 23:44:46 编辑:林凡建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永吉县县城口前镇突遭洪水袭击,数万百姓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数名群众丧生,国家和群众财产遭到严重损失。
 

    中国网记者刘俸君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韩一鸣 摄影报道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永吉县县城口前镇突遭洪水袭击,数万百姓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数名群众丧生,国家和群众财产遭到严重损失。8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吉林省永吉县城穿着胶鞋,踩着泥泞的道路在永吉县察看灾情。洪水袭击之时,建在四间河河道里的口前大桥上的二层楼的水上房,矗立在桥上好似一堵高墙,挡住了泄洪通道,加上河道被杂物死死的堵住,至洪水无法通过,水位急剧上涨,众多居民和商户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永吉“水上房”业主誓与政府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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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后一年看永吉 水灾隐患犹存

    2011年6月14日,记者一行三人驱车来到去年曾经发过洪水的吉林省永吉县采访防汛工作,在永吉县城所在地的口前镇大桥上,记者发现了两幅黄色的条幅,条幅上写着:老百姓要求坚决拆除水上房,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水上房”是什么房?在当地人的指引下,记者发现,在口前镇中心大桥两侧,就在河面上,有两座二层楼,一共有20几乎商户。这些商户都是知名品牌经销店。进进出出的消费者络绎不断,看上去生意还不错。于是,记者向这些商户们做了进一步了解。

    据商户们讲,他们大多是租用的场地,真正的户主不是他们,对“水上房”事件只是听说,具体的不是很了解。一位商户在记者答应替他保密的允诺下,拨通了房主的电话。在这位房主手里,记者看到了一份永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6月3日以永汛字【2011】22号文件签发通知,通知要求:因口前大桥上的二层楼的水上房阻挡河道行洪,由设障者自行清除。

    按照防洪法规定,河道上是不允许兴建建筑物的,如果发现,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责令兴建部门拆除,拒不拆除的,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强行拆除。
 

   据水上房业主介绍:座落在永吉县县城四间河口前大桥上的水上房,地处县城繁华地段,2000年建成。其中,使用年限为40年的门面房,大约有20多家,3000多平方米,当时开发商和县里领导有亲属关系,虽然水上房是建在河道里,但永吉县国土资源局却给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管部门也给办了房产证,是合法建筑,正是由于是政府部门认定的合法建筑,他们才敢买下房子。

    一年前的那场洪水,使水上房的身份在此时发生了截然不同的改变,虽然水上房业主有合法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但是它的建成给当地造成了堵截防洪通道、阻碍泄洪的隐患,严重危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口前镇受灾群众呼吁政府尽快拆除这些违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以免再次给百姓生命财产造成危害。永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汛字【2011】22号文件签发,使水上房背上“非法建筑”要被强制拆除的命运。

    永吉县政府一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拆水上房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政府面前,首先这些房子有产权,又是门市房,现在的房价同建筑之初的房价根本没有可比性,拆了,得给房主赔偿,而赔偿的费用谁来埋单是问题。再有就是如果拆了,就等于政府承认“水上房”确实有阻水的过错,说明永吉县政府当时批准建设水上房就是个错误的决策。因此拆和不拆对于当地政府来说都是一个难题。

    2010年永吉县7·28洪水后,水上房的拆与不拆让当地政府左右为难,至今,水上房仍然矗立在永吉县县城的四间河口前大桥上,水灾隐患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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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被称为“水上房”的两层商业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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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洪水冲断的河盖(楼底板)见证着去年的那场灾难

关键词:合法水上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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