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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各地保障房建设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1-06-15 06:44:42 编辑:郭岐川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努力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努力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这四项工作分别是:

  --促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今年计划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项目,最迟要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其中,主体结构完工的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上年结转的项目也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基本建成400万套。各地要贯彻落实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既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目前,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机制,拟支持地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地也要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保质量、保安全。要建立层层负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把建筑原材料和施工质量安全关。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地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

  --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和退出有序。各地方特别是市县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项目开竣工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布准入标准、规范申请审核和配租配售程序,堵塞制度漏洞。要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加强使用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努力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用合理有序。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要加快进行。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介绍,《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近期将上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作者:杜宇
关键词:建部各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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