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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栾城县新民居建设“失信于民”责在何方?

2011-06-13 01:36:47 编辑:郭岐川 来源:中国记者调查纪实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北省委省政府,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就此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然而,河北省栾城县有关部门、村委会和开发商等方面却在新民居建设的问题上“失信于民”。至于责在何方,相信全国读者看完该调查报道即可知晓。

     编者按: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北省委省政府,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就此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尤其是现任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河北省省长陈全国等有关领导,对包括新民居建设等在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和“三农工作”更是给予了空前的支持。然而,河北省栾城县有关部门、村委会和开发商等方面却在新民居建设的问题上“失信于民”。至于责在何方,相信全国读者看完该调查报道即可知晓。

  河北省栾城县新民居建设“失信于民”责在何方?

  记者 谢海涛 王武军 王 峰

  新民居建设,作为党和政府所确立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重要内容,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所在,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一个惠民大事、民心工程,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河北省委省政府近年来非常重视新民居建设。尤其是现任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河北省省长陈全国等有关领导,更就新民居建设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并予以表彰。譬如,在2010年12月29日召开的三年大变样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会上, 张云川说,省委、省政府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决策,不仅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大力支持;不仅创造了许多有形的物质财富和工作成果,而且创造了许多无形的精神财富和思想成果。

  举报材料引发“失信于民”之对话

  2011年6月7日,《西部开发报》、中国记者调查网等多家媒体接到两份分别题为《关于栾城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违法情况反映》、《关于河北省栾城县人民政府、栾城县国土资源局依仗职权“损害三农利益“违法执政”情况反映》的举报材料。

  前者,系栾城县楼底镇东许营村民委员会举报。其认为栾城县国土局指示县供电局给东许营新民居项目施工停电,指示镇政府强迫停工,一切行为是违法的,是有损政府形象,是损害广大村民、企业利益的行为。后者,是河北佳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穆文娟举报的。其声称,东许营新民居项目的一切手续都是通过政府、国土、规划、环保、发改委等各职能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的。东许营新民居项目是通过两委及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各项审议程序通过后执行的。每个村民的拆迁、协议、安置分配都是通过村民同意、公证处公证后执行的。另外附有厚厚的一摞证据。

  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跟开发商“亲密接触”,而村民委员会等往往难逃被夹击,甚至土崩瓦解的命运,然栾城县却是村委会与开发商联合举报栾城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实属另类。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记者一行于2011年6月9日,走访了栾城县有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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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记者在采访河北佳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穆文娟)

  河北佳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穆文娟告诉记者,作为河北本地的一家企业,他们公司对于民生工程一直十分重视。河北省委省政府尚在研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发展战略时,其公司就已经与东许营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有关方面接触、商谈旧村改造工程项目,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后来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战略思想和“新民居建设”精神的指引下,他们公司进一步商谈与东许营村的具体合作方案等,且先后依法取得了东许营村新民居等相关项目的一系列审批手续。

  面对东许营村新民居工地被停电、被责令停工一事,穆文娟说,东许营村新民居一期主体工程马上就要完工了,好多老百姓都在哪里盼着能如期住进新房子。但谁知栾城县国土资源局却让供电部门停电,并且让镇政府出面责令停工,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停工对于公司来说,自然是不小的损失,这是任何一家企业都不愿意面对的。可她非常担心的就是由于停电,并责令停工耽误了工期,到时不能按照协议把房子交给老百姓,而人为地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因为现在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而且全国因为房子和土地等方面的问题导致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很多。真那样的话,不但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而且会增生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另外,也会让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在民众心目的光辉形象受到一定的影响。也就是说,到时客观上就是“失信于民”。但是有关部门似乎不去考虑这些,真的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想的。

  经记者调查,有证据表明东许营村新民居项目的确取得了一系列审批手续。6月9日,栾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采访中,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几位村民也向记者表明,他们村里的老百姓十分支持村委会和开发商,因为新民居的安置、补偿都非常到位,而且大家以后还能享受到保险之类的福利待遇。可现在却被政府给硬逼着停电停工了。这是他们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如果到时村里和开发商真的不能把房子交给他们村民,那么他们可能会跟开发商和村里打官司。也可能会去找政府,甚至到北京上访。那样,其实就是政府“失信于民”。他们认的是政府,因为既然省市县几级政府都批准村里和开发商合作给他们盖房子,那么他们到时找政府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面对“失信于民”之思虑,面对“栾国土移[2011]28号”《栾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违法案件移送函》所显示的“栾城县楼底镇东许营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占地建新民居”之文字,面对东许营村新民居项目的手续之现状,栾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那个项目的确办了不少手续,但是国土局后来发现存在没有办证的问题,所以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机制的意见》等规定,建议栾城县供电局终止供电。当记者问及何时发现东许营村新民居项目建设中存在办证问题,以及为何在一期主体工程即将结束时才实施监管,还有何时下发有关通知等问题,栾城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或闪烁其词,或言记不清。尽管答应过后会书面予以答复,然截至6月10日下午6时,也未收到任何的答复。

  对此,河北佳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穆文娟对记者讲道,其实他们早就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办证所需的所有材料,但人家就是不办理。因为这个,县上还专门开过协调会。可一直就是办不下来,至于具体原因是什么,他们也不知道。作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民居工程,工期实在不敢耽误。可是现在他们公司也没办法了,因为有关部门强行停电,而责令其停止建设。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特别指出:“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但是有关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实在搞不懂人家究竟想干什么?

  接着,穆文娟告诉记者,栾城县国土资源局是在2011年4月7日给栾城县供电局发函的。但是供电局5月26日才给东许营村委会发出了“客户停电通知书”。中间居然隔了近两个月,而5月31日栾城县政府办公室和栾城县监察局又给供电部门发出了通知,声称由供电部门负责在6月1日以前停止对东许营村新民居供电。这说明了什么问题,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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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即将竣工而被责令停工的东许营村新民居工程)

  有关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吗?

  至于被楼底镇政府责令停工,穆文娟认为那更是令人不可思议。首先,有领导私下告诉她,事实上只是县上某些负责人的意思,楼底镇政府也是迫于国土资源局某位领导的压力,才出台了那个“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其次,此通知书上说:“未经楼底镇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动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个人)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工程的建设必须要得到镇政府的批准。


作者:谢海涛 王武军 王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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