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河北师范大学施工方的破坏行为,已使得鱼鹰油漆厂经停电、道路被堵、围墙东西两侧各挖开了10几米的口子,随时可能导致油漆材料或油漆产成品发生危险的可能性。断电行为导致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安全报警装置无法工作;堵路行为导致厂区易燃易爆产品发生危险时,消防车辆无法进入现场救援,从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但这些并不能引起河北师范大学相关领导及施工方的足够重视。
根据《中纪委将重点查处“株连”式强拆和非法逼拆》通知规定:“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师大的行为已属严重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鱼鹰油漆厂是具有二十余年历史,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民营中型化工企业,以河北师范大学为征地人和拆迁人的对鱼鹰油漆厂的拆迁重置,其法律性质是商业拆迁无疑。既然是商业拆迁性质,就应当按照国家法律与市场规律进行,绝不能生搬硬套一些关于政府征地、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的地方政策,而应当予以区别对待,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公正,才能正确贯彻石家庄市政府和王大虎副市长的“鱼鹰油漆厂的搬迁应该搬活而不能搬死”的精神。为了企业的生存,为了200多名职工的生活,为了企业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的顺利建设,希望裕华区政府、区拆迁办本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处理搬迁工作,积极与河北师大、鱼鹰集团协调搬迁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