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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霍州: 住建局收取门市牌匾占道费 惹商家争议

2011-04-30 10:26:06 编辑:林凡建 来源:聚焦山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临汾讯:近期,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临汾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实施细则》,要求临街商户按指定要求更换牌匾,这一举措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却引发诸多商户强烈不满,意见纷纷。
  【中国网聚焦山西】临汾讯:近期,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临汾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实施细则》,要求临街商户按指定要求更换牌匾,这一举措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却引发诸多商户强烈不满,意见纷纷。
   临街店面开张 审批牌匾需交“占道费”
  霍州市鼓楼南大街属于该市商业中心区,各家商家的门面招牌绚丽夺目,彰显特色,以此招宾揽客。一批刚装上的门店牌匾更是色彩亮丽,材质精良。然而,在绚丽的门店下端却是一个个苦闷的商户,缘由就是这次住建局要求统一整改牌匾所致。
  临街店铺的李师傅,在开张时制作悬挂了门脸招牌。住建局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后,工作人员就要求李师傅及临街商户必须按指定的材质及规格重新制作,但须把门市招牌效果图提前递交到住建局审核,由局长签字后方可制作,否则不予开张营业。据商户们说,为了市容市貌,开展的统一门脸治理,大家都能理解,也都积极配合,然而令商户们费解的是,经过三番五次图样审核后,工作人员却称批手续必须先交费。李师傅气愤的说,自己不足50平米的小吃店,批牌匾手续花费就上交近两千元,加上制作费、材料费共花了5000余元,相等于近三个月的收入。王师傅一百多平米的商铺,全部费用花了近万元。而最令商户们费解的是,开具的收据收费项目上竟写的是“占道费”。
  李师傅愤慨的说,交钱的多数都是外来户,本地人交的不多,这明显有欺负他们外来户之嫌嘛。再者,他认为自家商店的牌匾平贴墙面竖立,距离地面三四米左右高,何来广告占道一说?
  在走访中,一位自称有关系的商户说,现在凡事都要有关系,因自己的朋友就在住建局,所以自家的旧喷绘门脸不用着急更换,商店也可以照开,更不会有人来骚扰。并热心透露说:“如果你们要新开店,那就找点关系,会省许多,有时甚至不用出多少费用就可以拿到局长的签字”。
  4月20日下午15:30,记者就商户反映乱收费现象到住建局核实。在住建局综合办公室,两名在电脑上斗地主的工作人员均称领导不在。随后,记者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咨询审批牌匾的相关手续及收费标准,接线员称自己不清楚,建议到住建局广告科了解。记者在广告科咨询时,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审批牌匾概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提到已经收取商户们所谓的“占道费”收据时,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怎么回事。
  美化市容 提升市貌 咋就演化为行政乱作为?
  在两天的走访中诸多家商户向记者证实,盖有住建局行政事业收费公章的“占道费”收据,其实就是审批牌匾的费用收据,而此项费用的征收,却没有物价局的行政收费依据和标准,每位商户收取多少“占道费”,完全取决于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心情及关系。据了解,交了费的商户多为来霍州经商的外来户,每户商家少则一两千,多则三至五千。一位七旬的商户气愤的说,个别执法人员,时常利用职务之便,对商户吃、拿、卡、要。时不时就罚款,罚了款却不给罚款票据。
  关于霍州市住建局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和向临街门店业主收取门店牌匾“广告占道费”这一做法,法律业内人士认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出于对城市美观角度的考虑,就门头牌匾作出统一规划,固然是一件利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的好事,但是以户外广告名义和占道费向沿街门店收取相关费用,其做法主体本身就是错误的,更是违法的;更关键的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只有在占用城市道路的情况下,城建部门才能按规定对广告标志的设置单位或个人收取占道费,而城区沿街门店在建筑物临街的墙体上平贴或在门头安装商业广告牌、灯箱,或在二层以上墙体安装商业广告牌、灯箱,都不占用城市道路,收取“占道费”确实没有道理。(张军荣 刘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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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近两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使城乡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在持续的治理整顿过程中,为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然而,近期记者在临汾霍州市却发现多辆车体喷有“住建执法”的微型车不悬挂任何牌照,行驶在大街小巷。
  据商户们反映,住建局的执法人员就是整天开着这些无牌车辆上街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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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在大街小巷的无牌“住建执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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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在大街小巷的无牌“住建执法”车辆

作者:聚焦山西
关键词:临汾霍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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