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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拉起的横幅
(艾世民、记者刘力溱摄影报道)铅山一老妪在县人民医院输血后,家属疑在该院输血中感染HIV病毒,后不治身亡。
家属的儿子告诉记者,2月16日我母亲因身体不适入住铅山县人民医院治疗, 2月27日,该院按照常规对我母亲做了各种生化检验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该院就为我母亲输入400CC血液,我母亲仍感不适。3月7日,我母亲出院。3月20日,我母亲到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就诊,第二天化验,第三天,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告知,我母亲已感染HIV病毒。3月29日,我母亲再次入驻铅山县人民医院,4月9日,我母亲身亡。
家属们认为,铅山县人民医院存在很大的过错,第一、医院虽然做了化验,但没有载明是否感染了HIV病毒。第二、患者没有感染和携带HVI病史。第三、输血不合格。第四、出院小结没有,也没有输血同意书。
4月12日,记者来到铅山县人民医院采访,因为该院院长兼任了铅山县卫校校长,工作繁忙,就委托医务科余科长给记者解释此事。余科长是这样解释的,液血前四项检测结果没有出来就为其输血,是根据患者急需输血的需要。2月27日,我们抽血检测时发现患者感染了HIV,这是初筛的结果,对于初筛结果,跟据HIV保密规定,我们没有发布权。后来,我们送往上饶检测,3月22日结果出来了,证明患者确实感染了HIV。至于没有出院小结和输血同意书,余科长是这样解释的,输血同意书原先都有,后来家属复印病历时就没有了。没有出院小结,那是工作上的失误,与病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