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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森林植物园变卖绿地建商品房 员工卖房牟利

2011-03-27 15:51:18 编辑:郭昌泓 来源:市县领导月刊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变卖公共绿地建商品房,称土地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土地出让方即植物园竟然由办公室主任出面参加土地拍卖。2011年3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谁的公园谁的家》,以下是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变卖公共绿地建商品房,称土地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土地出让方即植物园竟然由办公室主任出面参加土地拍卖。2011年3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谁的公园谁的家》,以下是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泉灵: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那些能够为居民提供休闲游览场所,为改善环境发挥作用的绿地显得尤为珍贵。这些绿地也被人形象的称为“城市绿肺”,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公共绿地,国务院和各地还专门出台了法规——严禁占用。但是在湖南长沙却有一个房地产项目,打出了“我家住在植物园”的响亮广告。那么是谁那么有本事能把房子建在植物园里头呢?

    解说:“我的公园我的家,我家住在植物园”,这是长沙一家房地产公司为其运作的山水霖城项目打出的广告。这个项目一期工程两座塔楼已经封顶,二期工程开始动工。

    山水霖城很是抢手,最大的卖点就来自于以下这组数据:

    2000多亩的绿地面积,3000多个保护品种,118种珍稀植物,90%的森林覆盖率。而这组非其他任何楼盘可比的数字,原本都属于湖南省森林植物园。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建于1985年,它集科研、旅游、科普教育于一体,被长沙人称作“城市的绿肺”。1992年,它又被林业部命名为天际岭国家森林公园。

    记者:当时1985年建园的时候,这个土地是属于什么性质?是属于行政划拨?

    蒋利洪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副主任:对,行政划拨土地。

    记者:等于是无偿的?

    蒋利洪:对,基本上是无偿的,总体上属于公共绿地。

    解说: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也明文规定,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变更。那么一个房地产项目怎么就建在植物园里了呢?按规定,城市公共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园林部门负责。记者来到了长沙市园林局。

    熊碧罗 湖南省长沙市园林局高级工程师:森林植物园是在长沙市绿地系统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是长沙市很重要的一个结构性的绿地,是长沙市绿地的一个重要节点。

    记者:像这样结构性的绿地,能不能随意做变更或者是改做它用?

    熊碧罗:肯定不能够随便变更和改做它用的,如果确实要改变绿化规划使用性质的话,我们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占用一公顷以上还要经省建设厅审批。

    记者:现在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就这34亩绿地的这种变更,土地性质的变更,你们知道吗?

    熊碧罗:我们确实不大清楚。

    解说:为加强对城市绿地的保护,长沙市建立了一个园林局和规划局联合审批机制,规定凡是城市内绿地的使用和变更,必须由两个部门联合审批。

    熊碧罗:这个项目的审批,如果是改变绿化规划使用性质的话,应该是要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查的。

    解说:熊碧罗告诉记者,经查证,他们未发现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关于绿地性质变更的申请。

    熊碧罗:没有这个项目的申请。

    记者:没有这个项目的申请?

    熊碧罗:对。

    记者:就是完全没有经过你们?

    熊碧罗:对。

    解说:园林局不知情,接着记者又找到了长沙市规划局。

    记者: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也就是天际岭国家森林公园,它是什么性质的用地?

    解成 湖南省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是个绿地。

    记者:是什么绿地?

    解成:公共绿地。

    记者:那城市公共绿地,它能不能用来进行商品开发?能不能进行商品房的建设?

    解成:在城市公共绿地上不允许,我们觉得原则上涉及到城市结构的城市公共的绿地,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的。如果说确需修改因城市发展变化或城市重大工程,国家重大工程的,可以按程序进行变更,申请修改。

    记者:那这个项目是不是重大项目呢?

    解成:不是,我们在(做城市)控(制)规(划)的时候,这个衔接上我觉得没有相互衔接到位,就是我们笼统地把所有的植物园、所有功能区全部列入城市公共绿地范围内。

    解说:按照规划局的说法,建房的位置是园内的功能区,本来早就该改变其公共绿地的性质了,可是公共绿地性质的改变要经过严格的报批审查程序,不可能只凭一个部门的一句话。

    按照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规定,占用绿地一公顷,也就是15亩以上,需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长沙市规划局既没有将这个涉及34亩绿地变更的项目上报省建设厅,也没有按照联合审批的原则与长沙市园林局沟通,就单方面批准了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将34亩绿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的申请。

    在规划获得批准之后,土地的使用还应当受到国土部门的监管,而长沙市国土局并没有对这块绿地性质的变更提出任何异议,就立即安排了居住用地的拍卖出让。

    记者:你们所依据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法律程序?

    张君来 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就是规划的批准文件,有关的土地权属的证明资料。长沙市规划局的规划要点,明确它为住宅用地。

    记者:在长沙市(规划局)的文件里面,它是什么住宅用地?

    张君来:是普通的住宅用地,商品房开发用地。

    记者:这个土地能不能进行商业开发?能不能进行商品房的建设?是谁说了算?

    张君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我们都是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规划确定干什么用途,我们就做什么用途,进行土地供应。

    解说: 2008年4月,湖南省森林植物园的34亩用地,在长沙市国土局进行了公开拍卖。山水霖城项目的承建商——华阳房地产公司竞买成功。按规定,参加土地竞买不得少于三方,然而当时参与竞买的除了华阳公司之外,只有两个自然人。其中一位是华阳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另一位竟是土地的出让方——湖南省森林植物园的办公室主任。

    康用权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办公室主任:我是代表单位去参加这次拍卖的。

    解说:参加竞拍的三方,实际上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山水霖城的兴建。所谓的公开拍卖,居然成了买卖双方合作演出的一场双簧戏。

    据调查,早在2006年,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与华阳房地产公司就已经私下达成了合作开发山水霖城的协议,所以这次拍卖不过是走个过场,补个手续而已。其实作为监管部门,要发现这场违规游戏的破绽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但是国土局对这些显而易见的漏洞似乎全无察觉。

    规划部门顺利审批,土地部门顺利拍卖,湖南省森林植物园的34亩公共绿地就这样顺利的变成了建设用地。

    蒋利洪:我们主要就是说,看这个土地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然后一部分我们实际上是进行团购,购买他们的房屋,然后一部分用于对外的销售。

    解说:植物园把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作为变卖公共绿地的理由,但是记者了解到,植物园大多数职工本来就有住房,而在这次团购中,每个职工家庭还能再购得一套住房。

    据植物园工作人员介绍,在植物园职工团购的150多套住房中,90%多面积都在120平方米以上。加上原有的住房,大多数职工的住房面积达到了200平方米左右。

    这次团购,植物园职工享受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520元,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开发商为什么肯做这样的赔本买卖呢?

    谭国平 华阳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确实我们就是想把第二期的开发来赚一点钱,第一期基本上是不赚钱,能够持平就行,就是靠第二期来赚钱。

    记者:对外面的售价是多少呢?

    谭国平:我们当时定的起价是6900元。

    记者:6900元的起步价。

    谭国平:对,均价大概是7200元左右。

    解说:如此大的差价,为一些植物园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提供了机会。一些有住房的植物园职工,把团购住房的指标加价卖出。在山水霖城售房处,记者遇到了一位从植物园职工手里买得住房的购房者。

    购房者:我不是他们职工,我是转别人的。

    记者:别人转给你的?

    购房者:对。

    解说:这位购房者说,早在房子还没有建起来的时候,就有植物园的工作人员转卖购房指标,当时一个指标加价只有五六万元,现在贵了很多。

据植物园房管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本单位先后有三、四十个团购住房指标被转卖。

    记者:作为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你们进行房地产开发,你们觉得合理吗?

    彭春良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主任:我觉得还是有一些问题,现在看起来不合适。

    记者:现在这个房子的建设,对森林公园来说有影响吗?对于景观?

    彭春良: 对景观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当然了,那个时候可能我们领导班子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确实在协调职工住房困难和公园建设这一对矛盾的时候,确实还是有处理不当的地方。

    演播室主持人 泉灵:公共绿地当然是属于公共的,可是有些人却把公共绿地真当成了自己的家,当成了为小团体和个人牟利的资源。植物园管理部门本应该是这片绿地的守护者,现在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长沙市规划局和国土局作为把关者,却给这种违纪违规行为大开绿灯。如今公众利益受到了损失,公众就有权问一问这到底是为什么?凭什么?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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