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三:史上最牛垒墙队杰作之二:维权者被抓后的身体状况及医院证明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尽快完成上级交给的招商清障任务,去年8月3日下午两点多,中区古槐路办事处主任李翠玲和一位叫张书记的干部,加之刘宏志等带领20多个办事处人员,突然到“重庆富桥沐足会所”外,在距店门口不到两米处开始砌墙。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手续。”对于施工垒墙事件的答复,刘宏志告诉记者说:他参与了垒墙。对于记者问及的施工手续的问题,则以“我只是办事人员,这是上边领导的意思”回避记者提出的问题。
“这明显是不合法的,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和员工出面进行了劝阻!奇怪的是,随后还有民警进入现场,我看到一个领导模样的警官就前去打招呼,询问他的姓名并把我的名片和政协委员证递给他,他不接受,也不告知我他的姓名。一直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他就是渔山派出所的所长付庆峰。”姚姚回忆当时的场景向记者说。
“劝阻无效,现场的民警又不管不问,我只能拨打110。巡警来了以后,向付庆峰所长问了几句话,但是对于我出示的政协委员证也同样是不看,也不询问案情,就在一边观望。”姚姚回忆说,“我实在不知道110是干什么的”。
对于姚姚的说法,在知情人向记者提供的《民生直播》上,记者看到了这一戏剧性的一幕。包括李翠玲、刘宏志等在内的街道干部,还有许多派出所干警,都若无其事的待在现场,或敦促搬砖砌墙、或任由姚姚无力的阻止。
视频显示,当即两名记者赶到现场采访了姚姚和办事处人员,当记者问起刘宏志有无砌墙的合法手续?对方避而不答。只是含糊其辞表示,“我们也是执行上级命令。”事实上,刘宏志在今年年初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亮明了这一观点。
而后双方陷入了拉锯战:一边是古槐办事处人员不停地运砖、砌墙;一边是“重庆富侨沐足会所”员工不停地把砌好的墙拆掉。
“下午三点多,李翠玲指挥六七个警察闯入我店中,把正在消费的客人驱逐出店。我出面阻止的时候,他们说是例行公事检查,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姚姚说。事态并没随着警察的到来而得到有效的控制。
然而,让姚姚及员工没有想到的是,“大概不到5点的时候,来了一群警察,排成3排,把大门口堵住,不让围观的群众和客人以及工作人员进出。5点多一点,又来了4辆警车,停在大门外,一辆特警车开进院子里,在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华贞和渔山派出所所长付庆峰的指挥下,2名特警实施暴力将我拖离现场,强行押送至越河派出所。”姚姚及其部分员工在接受采访时说。
拉扯中致使姚姚身体3处受伤,在其提供的照片中,清晰显示腿部的瘀伤,“我刚买的一件桑蚕丝的连衣裙都被撕破。”姚姚说。
“随后他们又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冲入我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搜查,强行拆除并扣押了我正常营业当中正在使用的摄像机,监控主机等设备,同时非法搜查员工私人物品,把员工所有衣物甚至钱包全部翻出,其中一位管理人员的手提包被抢去翻查。把我的员工集中在大厅里,恐吓他们不许说话,不许出店门,谁出店门就把谁押走,前来接班的员工也无法进入店内。其他几名员工分别被押送到渔山派出所和红东派出所。”姚姚回忆说。
“对于警察恐吓他们不许说话,不许出店门,谁出店门就把谁押走”的说法,接受采访的“重庆富桥沐足会所”员工几乎异口同声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对此,中区公安局纪委王洪波在接受采访时,则告诉记者说:对于姚姚所表述报警的说法他是认同的,“民警到了之后就对双方进行了劝导,但是会所的员工采用了拆墙等方式,显然是阻挠施工。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才逮捕了他们3名员工。”对于姚姚口中所说的特警抓人,王书记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说法。
对此,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长军的观点是:“街道办在没有出具有关部门审批的规划方案、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施工,本身已经涉嫌违规建设公共设施。在“重庆富桥沐足会所”通道前砌墙,更是妨碍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涉嫌侵犯了该公司的通行权利。姚姚本身就是一种维权行为。应该得到支持!不抓违法者,反而把维权者抓走,市公安局中区的做法显然有问题。”
不管怎样,作为当地一位颇有人气的政协委员。姚姚被抓的消息,快速就被传播开来。
“这种行为已经意味着当地政府工作的失败!来一个大的投资商,你就不管不顾小投资商,甚至还帮助大投资商去挤走小投资商,这本身就意味着中区政府公信力的丧失,试问,以后还会有哪个企业敢去济宁投资呢?”
——知名维权专家张耀杰
去年8月3日下午5点半左右,姚姚被押到越河派出所。
姚姚泪流满面的说:“万般无奈之下,我给市政协领导打电话,告知我被非法拘禁的情况。”
在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市政协副秘书长汤筱岩亦肯定了姚姚的这一说法。
“当日,受市政协领导委托,我和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吕瑞国,中区政协副主席周磊,于6点钟左右赶到,连饭也没吃,就向姚姚了解详细的情况。”在电话中,汤筱岩向记者说。
然而,就在当地政协领导陪同姚姚和越河派出所交涉的时候,市公安局局长乔培战则明确对姚姚说,说她违反了《治安条例》第23条,“可以扣押拘留我1天甚至到10天。”在此过程中,“汤秘书长询问他事情的经过以及非法拘留的缘由。当问及乔局长对方垒墙的合法性时,乔局长说他那里有没有合法手续,还要问上级领导。”姚姚说。
一直到凌晨12点多,政协领导要求中区公安分局给一个说法,但仍未得到任何答复。他们随即向济宁市政法委书记步士金做了汇报,步书记作出了三点指示,一、矛盾要化解,不易激化!;二、在有争议的经济纠纷中,双方应该立即停止自己的行为,坐下来协调为好;三、保护各方合法的权利不受侵害。
在各种力量的声援下,次日凌晨2:30多,姚姚才得以恢复人身自由。
但是,“被警察从店铺非法搜走的物品却并没有返还,并删除了“重庆富桥沐足会所”店里所有的监控与摄像资料。”姚姚说。
中区纪委王洪波书记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对此并不知情,“这不可能吧,我们的警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事实上,据知情人介绍,也就是在姚姚被抓期间,办事处连夜把墙砌了起来。“当时警察和警车就在现场保护”他们说。
虽然,维权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直到今天都让姚姚颇为不解的一个问题是,“到现在我都不理解,为什么我报警,还会被抓呢?难道维权也是错误的吗?”
对于姚姚的质疑,根据市纪委和市公安局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找姚姚谈话时的情况了解。调查组在谈话中透露的观点是:之所以强制把姚姚强制送到派出所,是因为姚姚“有违法行为存在了”。并告知姚姚说:“你要知道这个事实,至于办事处垒的这个墙,你完全不用报警,只需要找城管执法大队就可以了结。”
在谈话中,调查组有关人员明确告诉姚姚,让姚姚不要和济宁市中区古槐街道办垒墙的人员发生冲突,“你只需要找城管执法大队就好了,他们必须得管。你根本不用管垒墙不垒墙的事,我就不相信没有管你这个垒墙的职能部门,我就不相信政府不管,政府要是不管,那说明咱张市长他纵容的。” 言谈话语之间明确告诉姚姚,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不管,第一可以“告古槐街道办”,第二“你要告城管部门”,“去告城管部门行政不作为,而不是去告公安局。”他们说。
针对姚姚所质疑的:“为什么给110报警,警察到现场不协调制止?”调查组的说法明显换了另外一种观点,他们的理由是:警察到了现场后,“一看不是打架,就没有管”。“至于砌墙这个事情,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去制止这个事情。”
“没有权利去制止砌墙,就有权利抓我吗?”姚姚质疑道。
调查组回应说:“你阻碍人家施工了呀。”
“首先古槐街道办是否违法,必须是由政府的职能部门来判断,应该是市城管来进行质疑,而不是你,你应该向城管投诉。你自己管了,这个地方就出问题了,这个行为已经是违法。”他们说。
实际上,“我们暂且先不从调查组所讨论的这个视角考虑,就从维权者被抓这个事情本身来看,中区公安分局已经涉嫌违法:其一:中区公安分局及渔山派出所未提供任何合法传唤或拘留手续,限制姚姚人身自由,涉嫌违法,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其二:中区公安分局及渔山派出所等人员未提供任何合法手续,侵入重庆富桥沐足会,涉嫌非法搜查行为,应承担相应行政和赔偿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国内资深维权律师魏汝久明确表示说。
遗憾的是,这些违法问题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局逐一忽略。事实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其核心观点仍然坚持认定:抓人有理,不得不抓的执法思路。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着山东济宁市政协十一届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党员、济宁市工商联常委的身份,姚姚还是不可避免地走上了讨要说法的路。对于姚姚的维权行为,济宁市工商联某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说:“无论作为工商联常委,还是一个普通商户,我们都理解和支持姚姚处境和工作。必要情况下,我们也会支持姚姚开展维权工作。”
当地多位商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亦表达了相同的观点。“要是这样下去,我们的经营环境肯定会出大问题。”
而多位知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则明确表示,济宁市地方政府在招商过程中采用的“抓大放小”的招商思路已经出现了问题。中国农工民主党委员、人文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知名维权专家张耀杰分析说:“这种行为已经意味着当地政府工作的失败!来一个大的投资商,你就不管不顾小投资商,甚至还帮助大投资商去挤走小投资商,这本身就意味着中区政府公信力的丧失,试问,以后还会有哪个企业敢去济宁投资呢?”
“记者不妨把此事拿出来晒一晒,除了平面报道以外,还可以在网络上寻求说法……”作为《南方周末》的专栏作家,同时又活跃于网络上的张耀杰即兴说:“微博上也可以发布出来,但一定要实事求是,比如视频也许更能说明问题”。
下篇:权为谁用?
去年8月4日被放出后,姚姚随即向各级单位领导反应了自己维权被抓的情况。她分别致信向时任济宁市市委书记的孙守刚,济宁市张振川市长,纪委迟丽华书记,姜居祯书记,韩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等反映了情况。但让人遗憾的是,上述投诉也是一直未果。而各方态度也是一直模棱两可。
在这期间,本已正常经营的“重庆富侨保健足疗”已经无法经营,“很多重庆来的员工因为受到惊吓和恐吓,感到人身安全难以保证,纷纷离开了店里。”接受采访的店员告诉记者说,“目前我们已经处于停业状态。”
而让姚姚没有想到的是,更为棘手的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一道墙的垒建,这呈现的是地方政府随意规划、随意更改规划的乱象。济宁市中区不管出于商业与环境利益的考量,都不应该盲目规划。”
——中国律师观察网主编、法律文化学者赵国君
正当姚姚为讨说法的事情奔波在中区各部门的时候,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不找问题,问题仍然是接踵而来。
去年8月3号“垒墙事件”后,“重庆富侨沐足会所”本来已经检查合格的消防手续被告知“等等再说”。
去年11月18日,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贵局更是在没有通知房屋产权使用人的情况下发出《济中国土(籍)告字(2010)第035号公告》。公告内容涉及土地四至范围涵盖了姚姚及亨得利钟表店名下房屋土地使用权。
据知情人透露,市土地资源勘查大队于2010年7月绘制的“济宁亚洲大酒店地籍图”与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档案馆备案情况严重不符。其2010年7月绘制的地籍图多出一道墙。该道墙系被申请人私自建设,未有经过规划许可且未经姚姚及其他业主的同意,与消防要求严重不符,侵犯了申请人通行等相邻权。
基于此,记者采访了中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鹏。但对于上述情况,明确表示“不知情”、“不可能”。对于记者的质疑,仍以各种理由搪塞,直至记者拿出相关的文件和材料,才告知记者说:“我们领导现在不在,到时候我们会转告处理,并会把消息反馈给各位。”张鹏说。但时至今日,去现场采访的记者仍未见任何来至济宁市中区国土资源局说法。
“他们不会给你们什么说法的。从规划方面上看,这是很简单的一道墙的垒建。但本质上,这呈现的是地方政府随意规划、随意更改规划的乱象。按照《城市规划法》,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从消防等角度,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济宁市中区不管出于商业与环境利益的考量,都不应该盲目规划。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报告《城市规划的工作进展与完善方向》,批评当前一些城市规划多且滥。长官意志、投资商意愿往往牵着规划的鼻子走,随意性渗透到规划编制过程中。济宁市中区的行为显然在被批评行列。”中国律师观察网主编、法律文化学者赵国君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
乍看所有人都在“执行上级命令”,法律在这当中就显得苍白和弱不禁风。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权代法和权大于法的恶性事件,同时彰显着一种长官意志和对法律的蔑视与傲慢。
——知名时评人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