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8月5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全国包括兰州在内的28个城市成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随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际向住建部提出申请要求并通过审批,并有三处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被批准建设,分别是孙家台经济适用房、五一新村经济适用房和砂坪村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达79.93万平方米。
根据计划,兰州市分别为这三处保障房项目投资7.04亿元、11.45亿元和5.57亿元,累计投资24.06亿元;同时,经批准,决定累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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