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通讯内参部,《市长》杂志,愿与各界社会人士竭诚合作,挖掘社会热点,向领导反映事件真实性,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素材。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首页 > 在线投诉 > 蓝田路政太贪婪

蓝田路政太贪婪

2010-12-31 09:58:48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车主和当事司机想看看他们被索要的14760元钱到底是怎么用的,2009年8月17日,他们专程来到曾出事故的地点(图1)实地观察发现,被定损的物件,仅有少许修复

司机赔了一万四,修复实用多少钱?——蓝田“路损”追踪报道

 

2009年5月16日,河南半挂车在陕西蓝田呼沱隧道口发生单方事故后,陕西高速路政蓝田中队强制扣车索赔“路损”,收取了14760元。其中掉落碎煤被他们按“遗撒滴漏污染路面”100平方米,强收6000元。车主和司机认为,路方对“路损”的情节肆意夸大进行勒索。司机投诉后,陕公路局复核认为“涉案财物套用依据明确,不需要鉴定”,因而支持蓝田路政的“定损”金额。那么,事情过去了四个多月了,事故受损的路面到底做了哪些修复,实际花了多少钱

 

车主和当事司机想看看他们被索要的14760元钱到底是怎么用的2009817,他们专程来到曾出事故的地点(图1实地观察发现,被定损的物件,仅有少许修复。

当时被压掉棱角的水泥路肩重新抹了水泥、刷了黄漆(图5。而这项损坏当时是按3个项目定“损”的。其中路肩按4平方米计算,收了400元,实际新抹了水泥路肩不到10;其中盖板按2块计算,收了400元,实际只有残痕,未见更换;其中人行道按23平方米计算,收了2300元,现在未见变化。对这3个项目项目的实际修复只是新抹了薄薄的一窄条水泥、重新刷黄漆,长度不到10

当时被刮变形的护栏也是按3个项目定“损”的。其中波形护栏11400元,而现在的波形护栏(如图12并非新件;护栏钢柱21200元,当时是一根变形(如图3)另一根侧倾无变形。现在现场的钢柱一根新旧难辩,另一根只是扶正而已。当时还收了2个立柱连接件120元,不知指的是什么。

车主和司机还发现,当时索赔额最高的项目是“遗撒滴漏污染路面100平方米6000元,当时只是掉落在路面一些煤块(如图4,而现在还是原来的路面,并未修补,也看不到任何污染痕迹。

陕西省《关于重新核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及公路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公路损坏赔偿应按照先修复后赔偿的原则进行。即对损坏行为人有条件修复或更换的,应先由损坏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更换;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及不能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更换的再进行赔偿处理。”

四个多月后,事主回现场看到的“修复”或“更换”情节,很难与他们赔付的金额划等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路损赔偿不是行政罚款,因而并不纳入政府财政收入,而是属于路政部门自收自用的钱。不知蓝田路政拿这14760元钱干什么了?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1事故地点已扶正的钢柱。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2现在的波形护栏和钢柱。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3当时的波形护栏和钢柱。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4当时路面掉落煤块的情节。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5曾被压掉棱角的水泥路肩重新抹了水泥、刷了黄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市长》杂志、《中国市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新浪微博 | 转播到腾讯微博 |
更多

相关新闻

市长杂志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市长杂志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市长杂志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支持单位:北京爱码科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4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