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规定,我省将把控烟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把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学生禁止吸烟,任何人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学校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